霍尔巴赫(Baron D’Holbach)是启蒙时代法国重要的无神论哲学家,但他的政治思想长期不受关注。本文作者认为霍尔巴赫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的贡献不亚于霍布斯、洛克和卢梭。霍尔巴赫的政治思想以幸福论(eudaimonism)和效用原则为核心。他重新定义了自由、正义和福祉(well-being),并提出了一种强调互助、平衡利益的契约模式。霍尔巴赫的社会契约理论在启蒙时代具有重要意义。他的幸福论观念为法国革命前的共和主义提供了伦理支持,同时也为后来的功利主义奠定了基础。霍尔巴赫不仅对社会契约传统做出了独特贡献,还通过结合伦理学、政治哲学和经济学,为现代多元化社会提供了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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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的第四剑客:霍尔巴赫的政治思想
社会契约论的第四剑客:霍尔巴赫的政治思想
摘要:
霍尔巴赫著名的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哲学的政治层面鲜为人知。本文详细介绍了他的政治思想和社会契约的主要特点,特别是他提出的以效用和正义为基础的伦理。这种伦理主义为多元共和主义铺平了道路,在思想史上具有独创性。霍尔巴赫是霍布斯和洛克的读者,也是卢梭的熟人,他对这些作家的政治著作提出了各种批判。本文通过五个主要批判,进一步说明了霍尔巴赫的积极理论在自然状态、社会性、财产、普遍意志和平等等关键概念上的价值。最后,文章强调了霍尔巴赫对政治理论的潜在贡献,说明了这位在很大程度上被遗忘的作家如何在当下值得我们关注。
作者简介:
Charles Devellennes,英国肯特大学政治与社会思想高级讲师
文献来源:
Devellennes, C. (2013). Fourth Musketeer of Social Contract Theory. History of Political Thought, 34 (3): 459-478.
本文作者:Charles Devellennes
一、霍尔巴赫的社会契约
作为一个无神论者,霍尔巴赫无法接受世界是上帝赐予人类的这一观点。但他的唯物主义进一步阻止他认为人类集体拥有自然,因为人是自然的创造物,而不是自然的主人。在霍尔巴赫的《自然政治》中写道,财产问题在逻辑上不可能先于社会契约。霍尔巴赫财产理论的重点在于剥夺私有财产的根源。拥有财产就是独享自己努力改良的土地的果实。因此,它是对他人成果的剥夺,是为了自己的福祉而对他人自由的限制。因此,财产受正义规则的约束;一个人不能毫无阻碍地限制他人的自由。霍尔巴赫提出必须在自己的财产权与他人的权利之间取得平衡,这种财产理论比洛克的理论更切实可行,因为洛克的限制性条款规定,一个人必须为他人留下 "足够的和同样好的 "土地,这在一个土地有限的世界似乎已经过时。霍尔巴赫在此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财富的关系后果。霍尔巴赫并没有声称 "财富在人与人之间造成的巨大失衡是社会弊病的最大根源"。霍尔巴赫认为,富人为公共财政贡献更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是享受联合成果最多的人:致富并不是纯粹的个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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