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良师 | 张思桦:鲁庄公“何以战”——基于文化语境对《曹刿论战》的解读

文摘   2024-10-30 09:30   广东  




鲁庄公“何以战”

——基于文化语境对

《曹刿论战》的解读


作者:张思桦


作者简介

张思桦,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获得广东省教育调研大赛省级优秀奖,主持市级课题一项。本篇论文发表于《语文教学通讯》。





摘  要:重视传统篇目中蕴涵的文化历史价值,以语境视角作为基础,揭示《曹刿论战》的深层文化内涵:首先,疏通上下文语境,理解文本表层意思;其次,注意情景语境,从曹刿“乡人”身份感受对话的独特性;最后,还原历史社会语境,发掘“衣食所安”“小信未孚”“忠之属也”“小大之狱”等所折射出的“敬天保民”观和民本思想。


关键词:文言文阅读;语境视角;民本思想;《曹刿论战》






关于春秋时期著名的长勺之战,《左传》《公羊传》《国语》等书均有记载。选自《左传·庄公十年》的《曹刿论战》就记载了这场战争,并用较多笔墨描写了长勺之战前曹刿与鲁庄公围绕“何以战”展开的对话。如何理解双方对“何以战”的态度,是解读该文的关键。然而实际教学中,我们往往停留在对曹刿、鲁庄公的人物评价上,忽视了“何以战”背后所折射出的当时人们对战争的普遍观念。


“语境”是理解和运用语言的各种主客观要素,在文本解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有导向、制约和深化的作用。语境一般分为三个层面:上下文语境、情景语境和社会历史文化语境。[1]下面,笔者就从这三个层面探寻《曹刿论战》的深层意蕴。




疏通上下文语境,理解文本意思



“上下文语境”可称为“言内环境”或“狭义语境”,它是由语言符号构成的语义网络,这个网络包括口头交际中的前言和后语,以及书面交际中的上下文。[2]在只有在前言和后语的解释下,文本的意义才能准确地被理解。


疏通文义是理解文言文上下文语境的基础。在《曹刿论战》中,鲁庄公先从物质层面——“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回答了曹刿的提问。然而曹刿认为“小惠未遍,民弗从也”,意思是“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会听从您的”。


接下来,鲁庄公又提到祭祀,“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表明对神的虔诚,但是曹刿进一步指出“小信未孚”,认为国君对神明的虔诚并不能保证战争的胜利。最后,鲁庄公又谈及自己日常的断案——“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认为自己对待大大小小的民众诉讼案件,虽不敢保证客观上全然公平,起码尽心尽力,据实情判断,从不徇私舞弊。这样的做法得到了曹刿的肯定。



注意情景语境,明确对话双方身份



鲁庄公作为一国君主,享有崇高的地位。而曹刿作为一个连肉食都吃不上的“乡人”,不仅可以和国君鲁庄公会面,而且还能和他讨论关乎战争的重要问题——“何以战”。这是为什么?


其实,西周时期,国家实行“乡遂制度”[3],即周天子直接统治的王畿被划分为“国”和“野”两个区域。“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七里之内为“国”,城郭之外的广大地区为“野”,“国”“野”之间的郊区为“乡”。居住在“国”和“乡”的人拥有参政的权利。这种政治划分为这次对话的发生提供了前提条件。


事实上,这次对话的背后是平民曹刿和君主观念的碰撞。文本开篇交代曹刿“乡人”的身份,已经暗示这场对话的不简单。明确对话双方身份,有助于理解文本的独特之处。


还原历史社会语境,

揭示文本深层内涵



理解“何以战”的文本内涵,还需要联系社会历史文化语境。“社会历史文化语境”即“宏观语境”,它对应的是文本所反映的深层次的思想文化、社会历史变迁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的大系统等。[4]就需要我们查阅相应的史实记载,了解当时社会的思想文化。我们可以将《左传·庄公十年》与《国语·鲁语上》中记载的相关文本截取出来,相互参照来理解“何以战”的内涵。


1.“小惠未遍”与少数人的恩惠。


西周时期,邦国的贵族阶层通常享有更多的特权和优惠,而普通百姓的生活条件相对较差。鲁庄公提到的“分人”只针对部分特权阶层。这种偏袒少数人的做法会导致民众的不满和不信任。因此,曹刿指出“衣食所安”是“小惠”,其导致的直接结果为“民弗从也”,即民众不会真心臣服于君主。


《国语·鲁语上》对此有更为详细的记录。曹刿对于“衣食所安”的回应是“今将惠以小赐,祀以独恭。小赐不咸,独恭不优。不咸,民不归也;不优,神弗福也”[5],这说明“分人”只针对国君周围的人。


从《左传》《国语》的记载来看,曹刿认为“衣食所安”“必以分人”只是一种小恩小惠,因而没有做到“布德于民而平均其政事”[6]。


2.“小信未孚”与祭祀观念的冲突。


《曹刿论战》中,鲁庄公与曹刿的第二个话题与祭祀有关。鲁庄公说:“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刿回答道:“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在春秋时期的祭祀观念中,国君代表全体国民向神明祭祀,祭祀用品代表了全国平均生产水平和物质条件,也就是《国语·鲁语上》中所说的“共祭”。如果国君奉献一头猪作为祭品,就意味着国家的每一户百姓都能够养得起一头猪,即全体国民都享有相对富裕的生活。[7]这种祭祀才能让神明感受到全体国民的心意,从而降福于国家和百姓。


在这样的祭祀观念下,鲁庄公的“牺牲玉帛”只是投机取巧的“独恭”,不能代表全体国民。曹刿认为这种小的信用无法使神灵信服,那么神灵是不会保佑鲁国的。


3.“忠之属也”与天命观的变化。


鲁庄公与曹刿谈的第三个话题是日常断案。鲁庄公说关乎国家、人民的大大小小的案件一定诚信处理,曹刿对此十分肯定,并认为“可以一战”。


那么,曹刿肯定的原因是什么呢?对此,《国语·鲁语上》有详细的描述:“公曰:‘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对曰:‘是则可矣。知夫苟中心图民,智虽弗及,必将至焉。’”[8]据此可知,曹刿认为战争胜利的关键是“图民”。


值得注意的是,曹刿对此还用了一个“忠”字来评价。[9]国君对谁“忠”呢?答案是人民。相较于西周时期“敬天保民”的天命观,春秋时期把“天”这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10],君主真正的“敬天”,不是表现在向上天或神鬼等抽象化观念的献祭,而是表现为具体的“保民”,即要体察民情、慎重刑法,对民众施加恩惠。由此,就不难理解曹刿肯定“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的原因,他认为君主应当将民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此为“忠之属也”。


4.春秋战争与人民的力量。


“忠之属也”就“可以一战”了吗?这里需要结合春秋时期的战争观念来理解。春秋时期的战争所争夺的并不是土地,而是人民。先秦时期武器水平低下,战争中人的因素最为重要。人众则强,人寡则弱;众合则强,众散则弱。因此,鲁国在长勺之战中能以弱胜强,实则是天时、地利、人和的综合结果。这是左丘明传达的对于战争的看法,也是春秋时期民本思想的体现。


文言文教学中,教师应该重视传统篇目中所蕴涵的文化历史价值,让学生在国家语言文字中感受中华文化内涵,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包含的思想和智慧。




参考文献:

[1][2][4]荣维东,路展霞.基于语境的文本解读策略[J].语文建设,2014(07):19-23.

[3]杨宽,西周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396.

[5][6][8]左丘明,撰:陈桐生,译注.国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3:157.

[7][9]李山,蒲帅.《曹刿论战》的文化解读[J].中小学教材教学,2017(02):15-18.

[10]左丘明,撰,郭丹,程小青,李彬源,译注.左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2:131.




(本文原载于《语文教学通讯》2024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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