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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合同是酒店委托管理项目中最重要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品牌许可合同、集团服务合同等合同均以管理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并作为管理合同的关联合同,管理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的,上述关联合同一般亦同时终止。
什么是酒店管理合同呢?
概括地说,酒店管理合同是拥有酒店物业所有权的业主与拥有酒店品牌并具有丰富酒店管理经验的管理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此协议,业主授权管理公司作为其代理人全权经营管理酒店,并由业主承担酒店经营的所有开支及经营风险,而作为管理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回报,管理公司则会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如前所述,国际酒店集团的酒店管理合同文本一般都非常复杂、篇幅很长,大多数国内业主初次接触管理合同时,往往都会觉得其内容和语言文字难以把握。另外,由于管理公司的标准管理合同文本对管理公司的保护性条款一般较多,业主也往往感觉地位有失对等。在实践中,业主和管理公司双方往往需要经过艰难的谈判,才能对管理合同的商业条款和法律条款达成共识。
概括来说,管理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内容:
1、业主对酒店物业的产权;
2、管理公司授予酒店使用的酒店品牌、品牌标准等知识产权;
3、管理公司提供的酒店管理服务的范围;
4、酒店人事安排;
5、酒店财务安排;
6、年度预算的制定及审批;
7、管理费的计算机支付;
8、酒店物资的采购;
9、酒店的日常维修保养以及家具、装置及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和改造;
10、酒店保险;
11、合同转让及资产出售;
12、违约责任;
13、合同终止;
14、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尽管管理合同的条款从结构及内容上都很冗长、复杂,但均是围绕业主及管理公司双方在酒店经营管理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互的制约而展开的。业主在整个酒店项目中应起到核心的作用,管理公司的行为不能超出业主的监督范围,需最终受到业主整体上的约束和控制。在此前提下,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独立进行整个酒店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来说,业主管理管理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酒店效益的好坏对业主及管理公司均有影响。因此,理想状态是管理公司完全按照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来经营管理酒店,以实现管理的高效率。但现实情况是,业主和管理公司在根本利益一致的情况下,又有其各自利益;业主希望用更少的成本带来更多的业主收入。而管理公司则希望取得更多的管理费,并按照自己的方式和意愿管理酒店,尽量避免业主对其管理行为的干预和控制。在此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各自进退,找到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契合点,兼顾双方的目标、利益、职责和风险,实现双方同时利益最大化,应是业主和管理公司的共同争取的目标。
按照从签约生效、酒店开业前、酒店开业期间到合同届满或终止的时间顺序,主要包括合同的签署生效,合同用语定义,酒店基本情况,开业前双方权利义务,开业日,开业后管理公司对酒店人、财、物的管理,业主对酒店人、财、物的控制,以及合同换让、违约、终止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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