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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酒店建造、设计、装修及酒店的家具、设备及装置等符合品牌标准,管理公司都会为业主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双方为此签署技术服务合同。有时,有些国际酒店集团也将会开业前服务的内容并入技术服务合同。
一、管理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1 业主顾问:管理公司对业主拟聘请的酒店设计、建造、装修等所需的各类专业顾问提供建议和意见。
1.2 项目咨询:就酒店的建筑设计、机电工程、土木和结构工程、成本咨询、内部设计、室内设计材料、园林设计、标志设计等事宜向业主提供计划、建议和意见。
1.3 建筑设计顾问:对业主聘请的各项目顾问编制的项目理念和方案,包括楼层规划、特定区域的规划、总体计划的组织、场地规划、室外环境和娱乐设施设计、结构和建筑物外墙设计、机械设施总平面图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审核建筑设计师提交的最终建筑设计规划等。
1.4 室内设计顾问:根据品牌标准向业主的室内设计师简介室内设计的主题、功能分隔、装修、客房家具布置、大堂、公共区域、餐厅酒吧和多功能厅等,向室内设计师提出建议。
1.5 景观设计顾问:审议景观设计师提交的景观设计构思计划,设计综述和空间使用计划并根据品牌标准提出建议。
1.6 设备安装顾问:向业主提供IT系统、空调、采暖、排水、排污、照明、电梯等设备的规范标准和建议。
1.7 机电、管道、电梯设备顾问:向业主提交电气、管道工程设计建议书及电梯标准。
1.8 厨房、酒吧、洗衣房顾问:向业主提供符合品牌标准的厨房、酒吧和洗衣服务方面的书面设想,审议业主的专业顾问编制的厨房、酒吧和洗衣房的初步草图及所需的设备清单。
1.9 灯光、音响顾问:向业主的电气、灯光及音响顾问提供关于客房及公共区域对灯光及音响之要求的材料,审议灯光和音响顾问提交的客房及公共区域的灯光和音响设计方案。
1.10 图案、标志及制服设计顾问:审议酒店的图案、标志及制服的设计方案,并根据品牌标准提出建议。
1.11 家具、装置及设备顾问:提供家具、装置及设备的初步成本估算。
对于管理公司提供的技术协助服务,业主需要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制服技术服务费。
二、技术服务合同的谈判要点
在谈判和签署技术服务合同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2.1 明确管理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范围以及管理公司与业主其他项目顾问之间的工作分工及协调安排,保证酒店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装修等能够统一、有序地按照品牌标准完成。需要注意的是,管理公司提供的只是技术咨询服务,酒店的设计、装修等仍需业主聘请的设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按照管理公司提供的品牌标准具体完成。
管理公司通常都会向业主推荐参与过管理公司同类酒店品牌项目或其他国际豪华酒店项目的专业顾问,以保证专业顾问作出的设计、装修符合品牌标准。
2.2 如果管理公司应提供的开业前技术服务不在管理合同或其他关联合同中约定,则可以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对开业前技术服务的范围、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2.3 在项目日程安排可行的情况下,应尽量保证管理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同时签署。否则如果先行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而管理合同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终不能签署,将会影响业主及管理公司双方的利益。
有一些酒店项目,由于项目设计时间要求紧迫,需要管理公司提前介入提供技术协助服务,故而先行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并按照管理公司提供的酒店品牌标准进行了项目的设计、装修。
然而,在随后进行的漫长的管理合同谈判中,由于双方对合同条款无法最终达成一致,导致谈判流产,管理公司撤出。业主不得不另行寻找管理公司,重新更换品牌,并需要按照新的品牌标准重新进行酒店的设计、装修等工作,其结果不但造成业主需要支付额外的技术服务费,也延误了项目的进程,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于管理公司而言,其提供技术服务的前提是为了以后管理的酒店符合品牌标准,如果管理公司不能管理酒店,他们也绝不会仅仅提供技术服务。
如果因项目的时间要求必须提前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应在技术服务合同找那个明确约定管理合同不能按时签署或最终不能签署的后果以及对技术服务合同的影响。此外,合同中亦应对技术服务合同提前终止对管理合同及其他管理合同的影响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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