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提到,“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并强调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大规模化债政策出台后,市场走势将如何演绎?以史为鉴,本文结合历史上三轮大规模的化债进行分析。
2015-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大规模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首轮债务置换可追溯至2008年,四万亿投资计划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激增, 2011-2015年,先后开展了三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第三轮审计对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4万亿,地方政府或有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融资平台是地方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占存量债务的39%。第三轮债务审计后,开启了三年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的计划,2015-2018年共发行置换债12.2万亿元。2015年出台大规模化债政策后,2015年5月-2016年8月,城投信用利差明显收窄。随后债市牛熊迅速切换,叠加城投融资进入紧缩周期,信用利差随之震荡走扩。
2020年6月-2022年6月:多地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置换隐债。新《预算法》和43号文出台后,地方仍通过多种方式违规举债或变相举债,增加了大量的隐性债务,因此财政部在2018年8月开启新一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并安排十年隐债化解计划。此后每年均安排了一定规模的地方债额度置换隐性债务,2020年6月-2022年6月累计发行了11427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2020年6月-2021年9月,用于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总计发行规模6320亿元,在2021年10月-2022年6月,广东、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陆续推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共发行510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由于本次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有限,且时间、区域相对分散,并未成为影响信用利差的主导因素。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集中大规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近几年,土地财政收入明显下滑、地方财政收入承压、城投融资周期偏紧,地方债务问题面临考验。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中央首次提出通过“一揽子化债方案”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2023年10月-12月,各地合计发行13885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其中贵州、天津、云南等债务压力较大、经济欠发达区域获得的额度较多。本次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后市场反应较大,贵州、天津、云南等发行额度较多的区域城投信用利差大幅收窄,从调整的顺序来看,高评级、期限较短的城投债信用利差率先收窄。
近年力度最大的一次化债举措出台后,地方化债压力明显减轻,关注目前存量高估值债券。未来除每年安排一定规模专项债用来化债之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且是近年来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预计一次性的化债规模应该在2.2万亿以上。10月14、10月15日两个交易日,各地城投信用利差均普遍收窄,后续随着化债资金的落地,如果城投债券融资持续严控,城投信用利差或将进一步收窄,尤其是高估值城投债将愈发稀缺。参考2023年4季度特殊再融资债落地后,预计高等级、短久期的城投债信用利差先收窄,随后是中低等级、中长久期。
估值2.6%及信用评级AA+及以上的信用债还有哪些?2024年8月5日-10月15日,高于2.8%估值的债券从0.9万亿上升到4.76万亿,其中城投债22811亿元,产业债19763亿元,金融债5039亿元。城投债方面,主要集中于山东、江苏、天津、重庆和河南。行政级别方面,地级市级、区县级的高估值城投债规模较大。产业债方面,主要分布在房地产、综合、非银金融、建筑装饰和煤炭行业。金融债方面,主要是城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次级债,集中在浙江、河北、河南、广东和山东等地。
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提到,“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并强调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大规模化债政策出台后,市场走势将如何演绎?以史为鉴,本文结合历史上三轮大规模的化债进行分析。
1、历史上三次大规模债务置换
1.1 2015-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大规模置换存量政府债务
首轮债务置换可追溯至2008年,四万亿投资计划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激增,为加强地方债务管控,2011-2015年,先后开展了三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2008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台了四万亿投资计划,中央政府投资1.18万亿,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82万亿,而彼时受限于地方政府不得独立举债的规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激增,债务膨胀过快积累了一些风险,因此2011年和2013年,审计署先后开展了两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2014年8月,《预算法》修订,赋予地方政府以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独立举债的权利,2014年10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系统性的地方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中央开启了第三轮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对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即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5.4万亿,地方政府或有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融资平台是地方最重要的融资渠道,占存量债务的39%。
第三轮债务审计后,开启了三年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的计划,2015-2018年共发行置换债12.2万亿元。第三轮债务摸底后,2015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事项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开始为期三年的债务置换,“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三年左右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根据2014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截止2014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万亿中,1.06万亿元为债券形式,14.34万亿元为非债券形式,根据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掉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部分,最终实际发行了12.2万亿元置换债。
2015年出台大规模化债政策后,城投信用利差明显收窄。大规模地方债对存量债务的置换明显缓解了城投债务压力,2015年5月-2016年8月,信用利差大幅趋势性收窄。进入2016年四季度,随着资金面收敛和基本面企稳,债市牛熊迅速切换,债券估值快速上行,叠加城投融资进入紧缩周期,信用利差随之震荡走扩。
1.2 2020年12月-2022年6月:多地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置换隐债
新《预算法》和43号文出台后,地方仍通过多种方式违规举债或变相举债,增加了大量的隐性债务,因此财政部在2018年8月开启新一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并安排十年隐债化解计划。2017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到隐性债务,隐性债务指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2018年8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全面摸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但本次隐性债务摸底结果并未对外公布。2018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在未来5-10年内化解隐性债务,此后严控隐性债务新增、化解隐性债务成为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纪律底线。
制定十年隐债化解计划后,每年均安排了一定规模的地方债额度置换隐性债务,其中2020年6月-2022年6月累计发行了11427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鉴于弱资质区域化债难度较大,在2019年,中央层面推出了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选取了湖南、贵州、云南、辽宁、内蒙古、甘肃六个省份及自治区,针对财力较弱的部分区县,发行置换债券置换隐性债务,最终总规模为1579亿元。2020年6月起,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扩容,特殊再融资债替代置换债成为新的隐债置换品种,2020年6月-2021年9月,多个省市获得特殊再融资债额度,用于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总计发行规模6320亿元。而在2021年10月-2022年6月,广东、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陆续推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共发行510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2022年6月,广东、北京均已完成隐性债务清零工作。2020年6月-2022年6月,这一轮特殊再融资债总计发行约11427亿元。
2020年12月-2022年6月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有限,且时间、区域相对分散,并未成为影响信用利差的主导因素。2020年11月,永煤出现风险事件,低评级信用利差明显走扩,信用环境整体偏紧,叠加城投融资管控趋严,货币政策偏宽松,机构资产荒持续演绎,因此2020年末-2021年8月初,城投信用利差震荡下行。2021年8中旬-2022年3月,债市多空因素交织下,信用利差整体震荡。2021年4月-8月,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同时稳增长政策持续加码,但多重因素对经济修复造成扰动,信用利差整体跟随收益率震荡下行。在此期间,2020年6月-2021年9月发行的6320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区域较分散且发行时间较长,并未对城投信用利差产生显著影响。而2021年10月-2022年6月,广东、北京、上海累计发行的5108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均为经济发达区域,本次债务置换带来的信用改善也有限。
1.3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集中大规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
近几年,土地财政收入明显下滑、地方财政收入承压、城投融资周期偏紧,地方债务问题面临考验。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这是中央首次表态将通过“一揽子化债方案”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随后特殊再融资债大规模集中发行,2023年10月-12月,各地合计发行13885亿元,其中贵州、天津、云南等债务压力较大、经济欠发达区域获得的额度较多。
本次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后市场反应较大,贵州、天津、云南等发行额度较多的区域城投信用利差大幅收窄。2023年债市利率处于震荡调整阶段,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后并未对城投债整体利差带来趋势性影响,而由于本次特殊再融资债额度对重债省份有所倾斜,因此市场一致做多发行额度大的弱资质区域,其中2023/7/31-2023/12/29,天津、贵州、云南的AA+城投债信用利差分别收窄256bp、254bp和403bp,收窄幅度远大于其他区域。
从调整的顺序来看,高评级、期限较短的城投债信用利差率先收窄。特殊再融资债发行后,化债行情愈演愈烈,以天津为例,高评级AAA城投债信用利差率先大幅收窄,随后AA+和AA信用利差逐步收窄;期限方面,2Y期以内的城投债信用利差率先收窄,且1Y期以内的幅度更大,随着短期城投债票息被逐步抹平,市场开始对弱资质区域拉久期,随后2-3Y的信用利差也迅速大幅收窄。
2、本轮“较大规模”债务置换的影响如何?
近年力度最大的一次化债举措,地方化债压力明显减轻。10月12日(周六)财政部表示,未来除每年安排一定规模专项债用来化债之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且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财政部表示,2023年一揽子化债中,财政部安排了2.2万亿地方债额度来化债和清理拖欠企业欠款,2024年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因此从这个表述来看,这次一次性的化债规模应该在2.2万亿以上,加上每年安排部分专项债用于化债,预计地方化债压力将明显减轻。
按当前化债政策来看,未来地方化债压力将得到显著缓解。2018年摸底隐债规模官方并未公布。我们如果粗略以30万亿估算,那么2023年末减少50%以后还剩15万亿左右。这次一次性化债如果在2万亿以上,剩余规模在13万亿左右。而2027年中之前完成化债,则意味着后续三年半年均化债3.7万亿左右。而按过去两年,地方债合计化债3.4万亿,年均1.7万亿。如果未来几年地方债年度化债规模与过去两年相同,那么地方政府自行化债规模2万亿左右,压力将明显减轻。
本次财政部发布会后,信用利差已出现明显收窄,关注目前存量高估值债券。10月14、10月15日两个交易日,各地城投信用利差均普遍收窄,其中天津、云南、湖南等弱资质区域高等级城投债收窄较多,而江苏、浙江、福建等经济发达区域中低等级变化较大,机构资质下沉更多。后续随着化债资金的落地,如果城投债券融资持续严控,资产荒环境下城投信用利差或将进一步收窄,尤其是高估值城投债将愈发稀缺。参考2023年4季度特殊再融资债落地后,预计高等级、短久期的城投债信用利差先收窄,随后中低等级、中长久期的城投债信用利差跟随收窄。
3、估值2.6%且评级在AA+及以上的信用债还有哪些?
2024年8月5日之后,高估值债券比例显著上升,大于2.6%且评级AA+及以上估值的债券从0.9万亿上升到4.76万亿。2024年8月5日,估值在2.6%以上且评级AA+及以上债券规模为0.9万亿元,而截至2024年10月15日,此规模上升为4.76万亿元。从结构来看,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0月15日,估值在2.6%以上且评级AA+及以上的城投债规模由3150亿元上升至2.28万亿元,同估值的金融债规模由1176亿元上升至5039亿元,产业债规模由5169亿元上升至1.98万亿元。
风险提示
城投融资政策变化超预期、数据统计口径存在误差、财政政策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