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货拉拉司机维权事件真正的导火索

文摘   2024-11-27 23:08   北京  


近日,上海货拉拉司机维权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一命抵一命”的愤怒,尤其刺激,套用一个法律概念,有点恶性事件“未遂”的意味儿。


谈到恶性事件,自珠海以来又接连发生了好几起,说到解决办法,老实态度是很难,太难了。就信息公开来说,宜兴公开了,但到常德事件时,又语焉不详了。很显然,要不要报道,还是拿不准。报道会不会加剧不安和恶化形势呢?目前看,这种担心还是占了上风。还是要把它作为个案,淡化处理过去。


只是,作为权宜之计可以,但长期看还是要脱敏。打个比方,社会发生恶性事件,就像一个人长了一个毒瘤。可以把毒瘤切掉,这是目前采取的办法。但切掉毒瘤并没有消除致毒的根本,所以还会有新的毒瘤出现。所以,必须深入到病根,然后整个肌体才会真正健康起来。


而且,这个病根,也可以不深刻,不必伤筋动骨,只要对症。只是和切割不同,更着眼事前。这就要找到恶性事件的直接原因(还是要先找到不满的直接原因)。


什么是直接原因?货拉拉司机维权事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现场教学的案例。


该事件的核心纠纷是600元的搬运费。如何对待这个纠纷,就是造成这个未遂的恶性事件的直接原因。尽管在舆论干预下,该事件已经得以解决,但从未遂恶性事件的角度看,还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坦白说,当前的社会有点冷漠,比较习惯细分的权利状态。我试着描述下这个状态:只要没有明文规定的责任,就意味着没有任何责任,规定成为一些人推卸其他责任的挡箭牌。(《宜兴,宜兴,要发愤建设一个充满温情的社会》)


货拉拉司机维权事件,就处于这样一个责任收缩的状态中。下单人即收货人下单,只认平台的规则,遇到问题也是优先想到让平台解决,把责任推给平台。对超出规则(其实仍在规则之内,但就收货人而言显然是超出了其理解的规则)的问题,表现出了极其低能的一面,有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要不是有舆论的压力和品牌损害的威胁,此事件可能会持续处于扯皮状态,未遂也可能变成既遂。


回到事件本身,面对超出预期的搬运费,无论如何,保时捷一方,都应处理好,也有这个能力,然而结果却并没有。这是因为,他们缺的不是能力,而是意识和意愿。他们早已习惯于把自己置于责任之外,并穿上了一套坚硬的铠甲,不只自卫,还会反击,利用规则对他人的约束(依规伤害别人,比如本次事件中诉诸平台施压,多少有点滥用消费者权利之嫌),提高其博弈能力。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剧烈转型期,经济收缩,就业艰难,民生不易,各种怨气和不满极其容易积聚和爆发。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发愤建设一个温情社会,积极营造包容体谅的社会氛围,努力抑制怨气的膨胀和扩散,从源头上防范恶性事件的发生。


做到这些,只要有起码的恻隐之心,尊重别人,敬畏人性。(完)

德润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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