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强拆事件,平顶山市表态调查后,南方周末、中国新闻周刊又接连发布了新的报道,特别是后者的《叶县果园被推平背后》,补充了很多新的信息,比如,叶县政府(工作人员)的看法,更全面地呈现出分歧的全貌,并暗示了解决的方向。
(梨园方提供的示意图显示,梨园周边均为麦田。)
针对双方关于补偿标准的分歧,报道认为,经济林认定标准的前提是,土地性质是林地,而果园的土地性质是耕地。参考此前该地曾经出现过十分相似的土地性质认定案件,本次事件的分歧地块或可被视为园地(园地与耕地、林地等并列,果园属于园地的子类)。梨树属于经济果木,但“经济林的相关政策能否适用园地上的果树,目前没有明确政策。”
政府强拆给舆论一种强势压迫个人权益的印象,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才是本事件的核心所在。目前,网上舆论整体上是比较同情个人利益的,期待梨园方能够获得较高的补偿。这种加持势必在双方后期博弈中为梨园方争取主动,但随着大众感性围观的退场,更多信息的补充,博弈的天平也需要向公共利益一端有所回调。事件的中道原则要求,既不能侵犯个人合法权益,也不能无限让渡公共利益,因为公共利益的背后是其他人的个人利益。
现实是复杂的,两者中的平衡点可能是动态的,至少目前是没有明确标准的,最终的赔偿势必诉诸日常生产生活的基本经验。从最新报道提供的信息看,梨园方曾提出150万的诉求目标。市级政府介入调查和调解,除了依托各项基本规定外,估计还会综合梨园前期投入、后期预期收益、同行业平均收益等因素,再加上既往同类案例的判定,以及此轮舆论风波的影响,从根本上平息此次风波。
大众瞩目下,此次分歧的结局或乐观可期。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则难以解决。除了梨园外,其他利益方也有不满,只是缺乏舆论加持。如果因为舆论加持原因,就可以多得补偿,势必引发效仿,进而产生新的纷争和不公。我在农村的经验和获得的的部分信息告诉我,基层确实存在因人补偿的情况。因此,探讨并寻求公平的补偿机制仍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