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又看到关于恶性事件的新说法,独狼式犯罪。学习了下,“独狼”这个词,最初用来指代恐怖分子组织和策划恐怖袭击行动的,后来逐渐泛指个人报复社会的恐怖主义行为。
对近期多起独狼事件,解释也很多,对策要不偏宏观,要不需要时间验证,都难以抵消当下的无力感。
应该还是有很多不满,并且这种不满是具体的,可以追溯和获得的。即便不方便对公众公开,也应该对专家学者公开,作为研究认知社会的基础。找到了这个,才能从微观进入宏观,才可能找到一对多的办法。
因此,笼统地归因为当事人反社会,是并不太对的说法。反社会只是结果,是社会或者说其他无辜者承受了结果,倒果为因,不可能解决问题。还是要找到直接原因,然后才是社会原因。
从直接原因看,命运共同体中的每个人都有责任。善待同类,有基本的底线,是人类文明最起码的要求,这不是什么幸福者退让(这个原则有点上帝视角和高高在上),这是克制美德。
当下的社会,积累了太多的怨气。职场政治、家庭纠纷、恋爱争执、学业竞争、停房断供、农地冲突、鸡娃焦虑等,怨气几乎无所不在。持续不景气的经济和就业形势,无疑加剧了这些怨气。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疏导怨气。自我降低预期,重建自己、他人和现实之间的坐标系,这是对自己放松一点,好一点。对他人,保持起码的同情心,就是起码的同情心。
当然,也需要反思社会原因,需要从制度等结构层面有所改变。但,这和个人的努力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努力不可相互替代,也不会相互抵消。
越是在难的时候,越要同舟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