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国王 Bahram Gur 与角狼搏斗;《大伊尔汗王书》(Great Il-Khanid Shahnama)手稿中的对开插图,作者不详,约 1330-40 年,大不里士。
如果有什么东西能让亚洲团结在一起,那不是某种种族或语言纽带,而是我们拥有共同的历史和经验,就像欧洲人一样。亚洲不仅仅是东亚:还有一个更大的空间,几个世纪以来一直相连。我们应该记住这一点——也许记住这一点可以帮助我们形成更强大的亚洲身份。
如果你生活在十三、十四、十五或十六世纪,你不会认为欧洲是世界的中心,你会认为「亚洲」(无论当时怎么被称呼)是世界的中心。这就是经济、文化和政治上令人兴奋的地方。
我们欧亚大陆的人们应该记住,有一段共同的历史将我们联系在一起——这段历史并不植根于民族主义思想,因为它可以追溯到民族主义之前的时代。
直到最近,国际关系的课堂上还在一直灌输这样的观念:直到欧洲人通过 1648 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平协定》(Westphalian Peace)建立了地区秩序,然后将其扩展到全世界,才有了国际秩序(以及相应而生的国际关系)。
在这个设定中,世界其他地区被认为是互不相连的,他们被困在各自的地区孤岛中,对更广阔的世界并不感兴趣,直到欧洲人首先将他们与欧洲联系起来,然后又将他们彼此联系起来。在这些教科书中,国际秩序通常被定义为指导国家和其他国际行为者之间关系的规则、规范和制度体系。支撑现代国际秩序的原则和规范被认为包括主权、领土完整、人权、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多边主义和法治。威斯特伐利亚被认为是这一切的源起点,因为它首先提出了不干涉原则。尽管,「威斯特伐利亚神话」在近些年受到了相当多的批评,但鉴于国际秩序的传统定义方式,专家们坚持认为在现代国际秩序之前,不存在与此可比的国际秩序。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的术语攫取了世界政治中只存在于现代的一些特征(如人权概念、国际组织,甚至领土完整),并将它们与存在时间更长的其他特征(如主权或和平解决争端的机制)一起纳入定义中。甚至国际秩序一词也具有误导性,因为它假定了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是人类政治中相对较晚出现的特征。但是,如果我们放开只有民族国家创造的秩序才值得研究的假设,那么在欧洲之外和现代性之前的历史中,就有大量的国际关系史料可供我们研究。这就是为什么我更倾向于谈论「世界秩序」(world orders)而非「国际秩序」(international orders)的原因。「世界秩序」被定义为管理(和规范)世界政治主要行为体之间关系的(人为)规则、理解和制度(但这些行为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民族国家、贵族家族、城邦等)。世界秩序的核心,也是一种普遍化的雄心壮志,其视野是广阔的。这样一想,我们就不难发现,在威斯特伐利亚和 17 世纪之前,肯定就有某种世界秩序:除了西方,东方同样也是世界秩序(和世界秩序建立者)的发源地。通过研究欧洲霸权之前的亚洲世界秩序,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成吉思汗及黄金家族成员创造的「成吉思世界秩序」(Chinggisid)(13-14 世纪)就是例子,随后是帖木儿王朝和明朝早期的「后成吉思世界秩序」(14-15 世纪),最后是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其核心圈层由三个「后帖木儿」帝国占据(15-17 世纪):奥斯曼帝国、萨非王朝和莫卧儿王朝(以及哈布斯堡王朝)。这些秩序彼此相连,就像我们当代的秩序与 19 世纪的国际秩序相连一样——它们的共同准则具有连续性。在上述每个时期,世界都是由那些以成吉思王朝为其主权辩护的大家族所统治和安排的。关于「成吉思世界秩序」下的主权,我们可以做如下分析:13 世纪,成吉思汗在欧亚大陆重新引入了我们更多联想到的古代那种无所不能的神圣王权,但这种王权在一神教和超验信仰体系出现后,已在欧亚大陆大部分地区消失。随着这些宗教获得更多的权力,整个欧亚大陆的王权被大大削弱。国王不能再制定法律,因为他们必须与成文的宗教教规及其解释者分享权力。成吉思汗和蒙古人打破了这种王权受限的格局(之前也有其他人试图这样做,但从未如此成功)。用 Chinggisid 这一形容词来描述这样建立起来的世界比用 Mongol 更贴切,因为这些秩序是大家族(王朝)的秩序,而不是国家的秩序。成吉思汗声称自己拥有超越宗教(和其他)行为者的立法权。他自称是法律的制定者,但并不自称是先知。他也没有声称自己只是在口头上传达神的律法。他制定了法律,并希望人们服从之,即使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规则和法律。这种将最高权力集中于一人的做法需要强有力的合法性。只有通过征服世界和建立世界帝国,才能来证实和体现其对世界的普遍主权,才能证明拥有如此强大权威的主张是合理的。由于成吉思汗成功地建立了一个近乎世界性的帝国,他也将这种对主权的特殊理解传播到了整个欧亚大陆。成吉思汗作为世界征服者和法律制定者的故事流传了几个世纪,他使这一空间内某种类型的政治统治合法化,并加强了拥有集权政治权威的统治者的力量,甚至在宗教权威(如伊斯兰法学家)对绝对王权构成挑战的地方,也是如此。13 世纪至 17 世纪的亚洲世界秩序,构成了欧洲霸权之外强大而有影响力的世界秩序。政治集权是现代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说,亚洲对主权的类似理解和实践早于欧洲,甚至可能影响了欧洲的发展轨迹。
1871年英国绘制的亚当斯历史地图中的东半球地图,欧洲中心主义的标志性意识形态。首先,如果「东方」确实有别于「西方」,那么其中的一个分界点就可以放在这里。毕竟,成吉思汗的帝国主要是一个「亚洲」帝国,东起太平洋,西至地中海。这一秩序(以及在这一秩序中)的行为者与南面的印度次大陆和西面的欧洲/地中海地区秩序相互影响,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地区的政体并没有被纳入这一秩序,而是保留着自己的权力、合法性、军队等。在这种亚洲秩序中,生活在我们现在称之为俄罗斯、中国、伊朗 和中亚的地理区域内的人们,第一次共享同一个君主,然后由王朝(金帐汗国、元朝、伊尔汗国和察合台汗国)统治,这些王朝直接继承了成吉思汗的规范,即以征服世界为基础的普世主权和王朝合法性野心,以及围绕大汗最高权威的高度政治集权。通过横跨整个非洲大陆和印度洋的陆路和海路,他们之间的联系也非常紧密。丝绸之路的商贸,要远早于蒙古人的崛起。蒙古人在征服欧亚大陆后,通过邮政系统加强了这些联系,并通过在欧亚大陆主要势力范围内的存在,使整个接触点趋于一致。13 世纪晚期欧亚大陆的联系空前紧密(甚至比后来的某些时期还要紧密)。因此,14 世纪的著名探险家,如马可·波罗或伊本·白图泰,可以相对轻松地从欧洲或北非前往中国,除了引起主人的好奇(他们一定习惯于沿这些路线旅行)之外,几乎不会引起更多的骚动,他们所面对的也不过是对沿途遇到的城市和统治者的最新信息的需求。
Ayşe Zarakolis 是剑桥大学国际关系学教授,本文节选自她的著作:《西方之前:东方世界秩序的兴衰》(Before the West: the Rise and Fall of Eastern World Orders,2022 年)。编译:吴鞑靼,在不改变原文意思的情况下,有所删改。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按钮,是本书的电子版分享,仅供学习交流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