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刑不上大夫”,或许是为维护官员形象,只是内部严惩只是对“庶人”秘而不宣。
某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王大伟披露其曾用22个纸箱子收钱,把用来拉钱的商务车都压得上不了地库的斜坡,而回想当时称:“我觉得现在反思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是疯了一样”。
中院认为:王大伟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
一、为多人职务提拔、调整而受贿
这可是法院认定的,可谓是事实了哈。
再看:
恰如文中所说:在现实生活中,在选人用人方面,老实人吃亏受欺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表现越来越突出。
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看到这些,原来只是乐一乐而已,可再看这些落马官员,法院审理后认定的事实,居然是为“多人职务提拔、调整”而受贿,
对那些不敢送不会送不会拍马逢迎的老实人,情何以堪,吃没有吃亏,只有自己知道,无奈之中的躺平,也是可以理解的啦。
利用职权插手案件而受贿,前面已有述及,
判决书竟成为干预司法的现形记,这里不再赘述。
二、“要懂得‘100-1=0’的道理”让当地公安机关公信力受损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
这里可以引用说明,一位落马公安厅长,被法院认定的在收受贿赂后为多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利用职权插手案件。
让所在省的公安机关形象,是何止100篇宣传稿子换回来的正面形象,一下子给整成“100-1=0”啦。
三、为维护形象,“刑不上大夫”或许仅是秘而不外宣
历史上的“刑不上大夫”,看似不合理不合法,可从维护官员形象的角度看,似乎有一定道理的哈。
或许是内部严惩只是对“庶人”秘而不宣,谁知道啊!
看戏别入戏哈!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各位理解并跟贴指正哈。
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