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拍卖居然能上全网热搜排行榜,如果这都能上热搜的话,那能上的多啦。
上篇文章说,从舆情经验总结的角度,既然前面已经有了这些个案,为何后面还接着发生啊,就不知道总结经验吗。
这不是有没有规定的问题,而是舆情意识或说大了,是不是在为人民司法的问题。
或许,这些带有“刑事”的法拍物品,不知道竞拍人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只是想捡漏吗,咋感觉有点怪怪的......
还有更搞笑的,“作案工具”,连穷的只剩下裤衩,没用完的避孕套,却依旧被没收放上去拍卖。
还有拍超市最常见的一次性火机,一块钱。
其他还有牙膏,牙签,拖鞋,香皂,圆珠笔等等,在网络上随便一搜,什么奇葩的物品都有,只有想不到,没有拍不到。
真让人叹为观止。
看戏别入戏哈!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各位理解并跟贴指正哈。
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