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要追求快、准的同时,要注意信息发布的渐进式、排除式发布顺序。
一、事发之初,快报事实,速度大于准确度
比如本案第一份通报:
事发后一个多小时便对外发布,可以说很快啦,至于内容:
因事发突然,这样发布也可以,甚至可以更细致些,比如说,事故现场有多人受伤之类的话,这样未免过于简洁。
毕竟在一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里,现场见证者会将现场发自媒体上的,与其“不信谣不传谣”,不如直接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以正视听。
俺老朱不建议现场设什么新闻中心、什么发布会,现在是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持摄像机,从突发事件的角度,要按照预案,由新闻姐马上汇总各方信息,尽可能以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发布出去即可。
当然,如果不太准确也没关系,渐进式信息发布的优势便体现出来了,马上予以更正。
二、官方第二次通报看似迟缓
事发23小时后才发第二份相对详细的通报,看似迟缓。
第二天,网上各种信息满天飞啦,看似渐进式信息发布更能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俺老朱根据通报内容,假如做渐进式发布:
事发第二天上午10时,这时已经事发14小时,现场、送医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明确了。
假如第二次通报:
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案件,截止到上午9时,已有2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57人受伤正在医院治疗。
案发时,嫌疑人樊某(男,62岁,离异)驾驶小型越野车11日19时48分许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后,驾车逃跑时被当场控制前,曾自残致颈部致受伤后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暂时无法接受公安机关讯问。
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已排除团伙作案可能。
目前,公安机关对樊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樊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里有两处关键信息:医院伤亡数据,排除团伙作案;
前者为社会关切,后者为排除与正在举办的航展,甚至暴恐事件,以免给公众造成恐慌。
假如第三次通报:
珠海市体育中心内所发生的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案件,截止到13时,已有30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8人正在治疗中。
公安机关经侦查,已排除有预谋报复社会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纠正伤亡数据的同时,告诉公众,不是报复社会,不要恐慌,纯属一起偶发事件。
这事多了,比如:
北京举办一次世界瞩目的活动时,一外国教练在全国中心被刺杀,
假如第四次通报:
珠海市体育中心内所发生冲撞市民案件,截止18:00时,已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经侦查,初步认定,系驾车追逐前妻及男友过程中致多人被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各位注意,这里并没有提及“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更没有提及友邻。
因为如果提及财产分割结果不满,可能会引发公众猜测,谁分割的,怎么分割的,具体有多少财产啊,至于这样吗。
另外,对于有社会上的一些传言,比如系公职人员,暂不公开也可以,以免引起对公务员群体的质疑;其中最关键的是,一定不能提及系友邻分割财产不满等,万不可把一个通报引向涉众类大讨论。
一是不能嫁祸友邻,二是不能引向涉众,更不能引发恐慌;
对于一些传言,有些是可以采用“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限流的同时要注意社会谣言,对于公职身份,个人认为,可以在第4次通报中确认是否。
与其谣言满天飞,倒不如公开,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附录:俺老朱写过好几篇建议性拙作:
“烧烤店打人案”教训:拍脑袋赤膊上阵不如组建公关智库、渐进式回应胜似一揽子公布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原则: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这一点,前文已述及,这里不再赘述。
以前也发过:“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续报进展”的实践应用
愿逝者安息!
不妥之处,请各位跟贴指正或提醒哈。
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6年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