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慎报原因:以某地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为例

文摘   教育   2024-11-12 21:36   北京  

今天突发一起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相关部门通报可能说也是发了又删,导致信息莫名其妙的消失,官方通报居然是两个版本。

对这么大的事,第一个版本一经发出,尤其是事发原因,立即被包括官媒在内的全网进行了报道,虽然把原因这一段删除,可部分官媒却依然没有及时修正。

一,快报事实、慎报原因这最基本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规则不明白,要不是相关部门快速发应,马上叫停,知道后果影响多大吗。

这与201年某3死8伤案件何其相似,相关部门可以借鉴这个案件的后续处置。

那可真是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今天上午便有人请教这事,马上便让其参考这一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模式可以借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关键是不知道或装作不知道去吸取教训。


二,连网民都知道的,对涉公共安全事件,容易引发公众恐慌的事件,要慎报,可各位看看,这全屏皆是。

羊群效应可知道吗,当年那个让全国中小学派驻警察的郑民生事件,教训不够深刻吗。

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就是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对于“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相关部门如何贯彻落实,这才是重中之重。

但愿能够真正贯彻落实指示,切实做到举一反三!

比如,马上拉网排查、防范相似风险……

愿逝者安息!

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各位理解并跟贴指正哈。

我是老朱,一介教书匠、专司政务舆情16年。













老朱舆情
“老朱舆情”,主要发布涉法舆情处置经验个人学术总结,目的助力基层法院管理,所发布内容纯属个人兴趣,与单位无关,特此说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