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读】2023昆士兰指南:妊娠期梅毒解读

文摘   2024-11-15 16:18   重庆  


作者:夏显、张华、漆洪波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指南总结及建议
1.建议在妊娠早期、妊娠28周和妊娠36周梅毒筛查。(1A/专家共识)

2.对于孕期梅毒风险增加或高风险孕妇,建议增加额外的梅毒筛查次数。(1A)
文献报道:妊娠前2个月VS妊娠晚期筛查和治疗,前者得到健康婴儿的概率是后者的2.24倍(配偶或性伴同查),因此对于妊娠期梅毒筛查建议:
☆普通风险,适用于所有孕妇
在首次产检时进行常规检查,最好在妊娠10周之前进行。
●定期重复筛查:26-28周、36周
●要求在产检手册记录梅毒筛查情况
●每次产检及分娩前需复查梅毒血清学试验
●如果有暴露风险或怀孕期间风险状况发生变化(例如性伴侣的改变),重复筛查
●如果有可疑梅毒病变,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及性病检查
☆高危风险:(与传染性梅毒病例发生性接触、女性或其伴侣为疫情暴发地区、怀孕期间使用注射毒品、女性伴侣为男男性行为者(MSM)、产前保健晚/有限或没有产前保健、从事高风险的性活动)
同普遍风险(所有孕妇),且常规重复筛查:
●约20周(妊娠16-24周之间进行)
●妊娠26-28周
●妊娠34-36周

(图片来自摄图网)

3.常规向孕妇进行以下内容沟通:妊娠期治疗梅毒的重要性、预防梅毒感染和再感染的措施。(专家共识)

4.对于梅毒血清学阳性的孕妇,应向专业医生咨询:梅毒分期(包括既往感染和治疗)、接触人(性伴/配偶)管理。(专家共识)

5.妊娠期传染性梅毒的推荐治疗方法是单次肌注苄星青霉素1.8g(240万单位)。(1B)(我国现行诊疗规范为每周一次连续三周)
药物选择:
●对于病程少于两年的梅毒患者(原发性、继发性和早期潜伏期)对青霉素不过敏的妇女,建议:苄星青霉素1.8 g(240万单位),分别在腹肌区域或每个臀部的上外侧象限分两次注射,每次900毫克(120万单位)
●第二剂治疗:没有足够的证据推荐。
不推荐:
●大环内酯类药物(阿奇霉素、罗红霉素、红霉素等)、头孢曲松
●四环素和强力霉素不推荐在妊娠期使用

(图片来自摄图网)


6.如果36周前未进行梅毒筛查,建议产时进行检测。(专家共识)

7.对于梅毒血清学阳性妇女所生的婴儿:常规评估婴儿的先天性梅毒情况、建议出生后定期随访。(1A)
以下妇女所生婴儿应怀疑先天性梅毒:
●在怀孕期间患有梅毒,需要治疗,无论治疗是否充分
●产前检查有限或没有
●产后三个月内被诊断患有梅毒(任何阶段)
新生儿临床评估(有经验儿科医生/专家)内容:
●肝脏大小
●鼻炎
●皮疹
●淋巴结
●非免疫性胎儿水肿
●手指和/或手部软组织肿胀(指突炎)
●继发于疼痛的肢体无法活动(鹦鹉假性麻痹)
●眼科表现(例如眉毛缺失、脉络膜视网膜炎、葡萄膜炎、白内障、青光眼和眼睑下疳)
●肾病综合征(免疫复合物介导
●胃肠道表现(如直肠出血(来自回肠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吸收不良)
新生儿随访:
●新生儿建议在第3、6和12个月进行随访
●如果随访困难,尽量在6个月大时进行2次检查(间隔> 4周)
●如果新生儿滴度在12个月后仍阳性,需咨询有经验儿科专家
●如果出生时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脊液异常,在6个月时重复脑脊液检测、细胞计数和蛋白
●同一种血清学检查方法

(图片来自摄图网)


8.新生儿先天性梅毒的推荐治疗方法。(专家共识)
●0-7天,青霉素,30mg /kg,IV,q12h,连续10天(替代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50mg /kg,IM,qd,1连续0天)
●8-30天,青霉素,30mg/kg,IV,q8h,连续10天(替代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50mg /kg,IM,qd,连续10天)
●30天以上,青霉素,30mg/kg,IV,q4h至q6h,连续10天(替代方案:普鲁卡因青霉素,50mg /kg,IM,qd,连续10天)


今日围产
“今日围产(UpToDate Perinatal Medicine )”是由漆洪波教授担任主编,致力于为围产工作者提供最新的围产医学、母胎医学的学术资讯,包括最新全球指南解读、原创佳文分享、会议信息发布和文献速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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