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篇)
【历史事件】
魏征上疏,以为:“在朝群臣,当枢机之寄者,任之虽重,信之未笃,是以人或自疑,心怀苟且。
陛下宽于大事,急于小罪,临时责怒,未免爱憎。夫委大臣以大体,责小臣以小事,为治之道也。
今委之以职,则重大臣而轻小臣;至于有事,则信小臣而疑大臣。
信其所轻,疑其所重,将求致治,其可得乎!
若任以大官,求其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承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自陈也,则以为心不伏辜;不言也,则以为所犯皆实;进退惟谷,莫能自明,则苟求免祸,矫伪成俗矣。”
上纳之。
魏徵上奏书认为:“在朝的群臣中,对掌管枢密机要的人,虽委以重任,但对他们的信任不真诚,所以有的人心存疑虑、得过且过。
陛下对大事的过错宽容,却对大臣的小罪过不放过,届时责怒未免苛求于爱憎分明。
让大臣负责国家大事,让小臣负责具体的小事,这是治国的普遍道理,也是处理政务的正确法则。
现在委任职权时,却是重视大臣而轻视小臣,遇到事情时,又轻信小臣而怀疑大臣。
这是信任自己所轻视的而怀疑自己所重视的。这种做法,怎么能实现天下大治呢?
给予很高的职位,追究细小的罪过,于是那些刀笔小吏就会顺着陛下的旨意,捕风捉影,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大臣为自己辩解表白,就认为他是不肯服罪;不辩解表白,就以为都是事实。真是进退两难,不能自己分辨,于是只好苟且免祸。
大臣苟且免祸就会谲诈萌生,谲诈萌生就会虚伪成风,虚伪成风就不能实现天下大治啊!”
唐太宗认为魏征所奏皆有道理,采纳了魏征的谏议。
【我的感悟】
一天,魏征向唐太宗上奏道:“臣私下观察在朝廷身任要职的众大臣,有的是在西北地区担任过边防的重臣,有的是在朝廷参与朝政的要员。
他们都建功立业,功勋卓著,都是当代优秀的人才。他们处在最关键的重要地位,责任非常重大。
朝廷给他们的责任虽然重,但对他们的信任却不深。这样就会使人有时产生疑虑,有疑虑就会怀有得过且过的态度。
怀有得过且过的态度,就树立不起忠君报国的节义,节义树立不起来,纲常名教就不能振兴,名教不能振兴,而想巩固太平基业,保住七百年的大唐国运,是不可能的事。
我又听说国家爱惜功臣,对他们过去的过错不再计较。这与以前圣明的国君所做的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陛下对大事宽大,对小过错反而严厉处理,有时发脾气训斥人,不免带有偏见。这样是不能处理好朝政的。
国君法令严厉,还有些臣子敢于触犯,更何况在上位的人带头违犯,下面就更加不可收拾了。就像河水冲垮堤坝,泛滥成灾,伤害的人一定很多。那黎民百姓又该怎么办呢?
这就是说,国君开启了一个弊端,下面就会出现一百个弊端,这样一来,天下就没有不乱的地方。
《礼记》上说:“喜欢一个人要知道他的缺点,不喜欢一个人要知道他的优点。”
如果憎恶一个人就抹杀了他的优点,那么做善事的人一定会产生恐惧情绪;如果喜爱一个人就包庇他的缺点,那么做坏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再者,朝政贵在有稳定的规范,不能经常变化。现在有时责令小臣办大事,有时又责令大臣去管理小事,小臣处在他不该占据的位置,而大臣又失去他应当担当的职责。
大臣或者因为小过错而获罪,小臣或者因为大事故而受罚。职责和职位不相符合,所惩罚的事情,不属于他们各自的职责。要求他们没有私心,竭尽全力,岂不是很难吗?
小臣不可以让他们做大事,对大臣不能因为小过错就治罪。
朝廷任命大臣,都是想让他们竭尽全力。而大臣却有所避讳不敢讲话,这就叫未尽全力。
如果选拔的官员得当,即使是故旧又有什么关系。如果选拔的官员不得当,即使关系疏远也不算可贵。自己不给予别人充分的信任,又怎能要求别人忠恕呢?
臣子虽然有时会犯过错,可是国君如此对待也不算得当!皇上既然对臣下不信任,那么必然认为臣下无可信之处。如果臣下都不值得信任,那么皇上必然也有让人可疑的地方。
《礼记》上写道:“地位高的人互相猜疑,那么百姓就感到无所适从;臣子言行莫测,那么国君就会不放心。”国君与臣子之间互相不信任,就谈不上天下大治了。”
唐太宗听了魏征的这一番高谈阔论,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他采纳了魏征的谏议,并承诺要对臣子们给予足够的信任。
从魏征的谏言中,我们也看到魏征真的是毫无保留,有一说一,直指太宗的痛处,亳不留情面。
唐太宗也真是大人有大量,什么样的话也能听进去,还要承认自己没有做好,还要承诺以后会修正自己对臣子信任的态度。
所以说,没有魏征,就没有千古一帝唐太宗;没有太宗,就没有名垂青史的谏臣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