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拆迁分得1500万,丈母娘威胁,必须借1300万给小舅子买房,否则让女儿离婚。拒绝后妻子起诉分割财产,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4-12-01 10:03   河北  

广东一男子家的老房子拆迁分了1500万补偿款,丈母娘竟上门威胁,必须借1300万给小舅子买房,不然就让女儿离婚,男子直接拒绝了,妻子竟起诉分割财产,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广东的张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他父母的房子住了十几年,经常不是这坏就是那坏,他就把父母接到了自己的房子住。

2017年张先生和女朋友李女士快结婚的时候,李女士要求他父母必须搬走,不然就不结婚。

张先生的父母不想让儿子为难,就回了老房子住,直到2020年春天,张先生家的老房子拆迁了,拿到了1500万补偿款。

全家都很高兴,计划着买别墅买豪车,李女士也跟变了个人似的,主动把公婆接过来一起住。

张先生的父母一直夸儿媳懂事,还说:你们小两口过日子花钱的地方多,我们留点养老钱,剩下的你们想买什么就买。

李女士也把这个好消息带回了娘家,她母亲和弟弟也很高兴,拿着水果来看他们。

丈母娘跟张先生说:你弟弟快结婚了,他看中了城西那片的一套小别墅,1300万,这钱可得找你们借。

张先生听到这个天价数字,虽然气得想骂人,但还是找了个借口,客气地拒绝了,李女士当时就有点不高兴。

丈母娘看软的不行又来硬的:你要是不借,就让我女儿跟你离婚。

李女士也在旁边帮腔:只是借的,又不是不还,你至于至于为这点小钱较真吗。

张先生这时候也生气了:什么叫这点钱?1300万是小数目吗?就你弟那一个月五六千的工资,什么时候能还上?

李女士看丈夫油盐不进,当天就回了娘家,几天后又说要离婚,让张先生必须分一半拆迁款给她。

张先生拒绝后,李女士认为这是婚后财产,自己有权分一半,于是把张先生告上了法庭。

02  法律分析

这个案子的争议点是,拆迁款是不是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表面上看,这笔拆迁款确实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但这套被拆迁的老房子是张先生父母名下的财产。

所以除非是张先生继承,或者他父母明确把这笔钱赠与给他了,不然这1500万就不属于他们。

张先生的父母虽然口头表示,他们想买什么就买,这确实属于赠与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简单说就是,这笔拆迁款在实际转移给张先生夫妇之前,法律上仍属于张先生父母所有。

所以这1500万拆迁款的性质,还是张先生父母的个人财产,不应认定为张先生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这不是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换老婆吗,得感谢丈母娘。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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