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女子刚住进210万的高档小区,竟每天凌晨4点被敲门声惊醒,敲门男子:我就知道你在家,快让我进去。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01 案情回顾
辽宁的孙女士是一个家教老师,她靠着这几年的辛苦攒下了不少钱,买了一套高档小区的房子。
算上装修,这套房子花了差不多210万,2023年初孙女士搬进新家,刚开始她在自己房子里住得很舒心。
但好日子过了没几天,一天凌晨4点,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把她吵醒了,孙女士暗骂一声“谁这么大早就来敲门,真缺德”。
她迷迷糊糊爬起来,在猫眼往外看,发现门外站着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这一下子把她吓得清醒了。
她急中生智,在屋里故意大声喊:老公,你看看是谁在敲门。
过了会儿再看,门外的人已经走了,孙女士没太放在心上,继续睡觉去了。
第二天还是凌晨4点,敲门声又响了,这次孙女士吓得没敢起来,天一亮她就跑去物业反映情况。
物业说楼道里没监控,不知道是谁在敲门,建议她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报警。
接下来的几天更让孙女士崩溃,敲门声从早到晚随时都会响起,有时候一天能敲好几次。
甚至那个男人还有一次在门外喊:我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
孙女士在屋里气得大骂:你有什么毛病啊,我又不认识你,你天天敲我家门干嘛,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没想到门外的男人不但不走,还冲着猫眼笑:我就知道你在家,把门打开让我进去。
孙女士吓得马上报了警,警察来了后一打听,原来这个男人是住在她楼上的邻居刘某,邻居们都知道他精神不太正常。
警察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提醒孙女士注意安全,千万别随便开门。
没想到当天晚上刘某又来敲门,孙女士又报了警,这次警察把他抓了个正着,拘留了几天。
可是刘某出来后,还时不时地来,把孙女士折磨得很惨,每天都睡不好,睡着了也会做噩梦惊醒,花了5万多治疗,但一直无法摆脱睡眠障碍。
医生建议她换个地方住,可是新房子刚买,每个月还着大几千得房贷,她根本搬不走。
走投无路的孙女士最后把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5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02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障碍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也就是说,刘某虽然有精神疾病,不构成民事侵权,但监护人没尽到监护职责,那监护人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导致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孙女士提供的诊疗记录显示,她的睡眠障碍是在刘某敲门后一个月后产生的,但是否与刘某敲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确定。
孙女士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她的睡眠障碍与刘某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驳回了孙女士的诉求,孙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表示:怎么就没因果关系了,建议法官和孙女士换房子住!
对于这件事儿,你怎么看呢?
案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