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法》第三版呼之欲出。如果让笔者用最简单的语言概括新《矿产资源法》的灵魂,其答案是:市场或计划方式的辩证选择。也可以说,如果在某个领域或环节选择错了,那么新《矿产资源法》也就失去了灵魂。在本文,将侧重阐述矿业的上游——矿产资源勘查,因为这个阶段是矿业的“源与本”。在矿产勘查尚没有独立的法律之前,新《矿产资源法》必须责无旁贷地将这部分内容给融进去。
抛开市场和计划两种方式的特定政治背景,仅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审视,此两种方式均是生产要素配置的手段。所谓手段,就说明其不是宗旨。他们共同的宗旨是发展、是效率。两种方式又如同人体内的阴、阳二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刑相克,相生相济。谁占主导,要看其所处的历史阶段,同时更无法说出谁重要、谁不重要。正如中国传统家庭中的一个人成长,牙牙学语、蹒跚学步时更多的依赖母亲;长大成人、建功立业时往往更多的依赖父亲。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也曾经试图“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但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很快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对此现象大家并不陌生。但对典型资本主义国家的计划,尤其是地勘和矿业领域的计划,业内人士却很少研究,以致在选择地勘和矿业改革之路的过程中邯郸学步。在该选择市场时选择了计划,在该选择计划时选择了市场。不伦不类而最终走进误区。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战略,其实就是一种特有的计划。1991年冷战结束后,美国地调局得开始逐渐脱离政府的战略定位,学院式的科研成果质量不断下滑。1995年,美国地调局被国会的某些人士列入“反应迟钝或无关痛痒机构的黑名单”险被撤销。最后对美国地调局进行了彻底改造,并启动了以需求为驱动的战略性结构调整。加拿大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看似自由、活跃,但离不开政府的矿产勘查援助(基金)计划。对找矿人的项目资助,一般为其合格支出的50%-100%;对初级勘查公司的资助,一般为其合格支出的25%-75%。对合格草根勘查的这种补贴,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计划。
笔者始终想不明白,我们在学习、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先进管理模式时为什么总是断章取义。再如,法国地质矿产调查总局原为法国最大的地表和地下地质科学专业机构,经过20世纪后半叶的变化,成为法国工业部的一个二级机构,并已具有明显的企业化和商业化倾向。至20世纪90年代初即已经发展成为集科研、商业、采矿于一体的,由董事会领导的,在企业内部设有事业部的“混合经济型机构”。对此我们却视而不见,并凌空打造出一个纯而又纯的公益性地勘队伍管理模式,以及纯而又纯的商业性地勘队伍管理模式——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的“地勘事业单位转企”的改革之路。
回到当前正在轰轰烈烈推进的新一轮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首先回答,这次行动的属性是市场还是计划。笔者从未忽视其中的市场要素,但其计划的要素无疑是占据主导的。政府垄断矿权、政府出资勘查,尽管用招投标的方式雇佣了一大批的地勘队伍,但实质就如同淮海战役时10倍于正规军的民兵和民工。从立项方式上看,这是一场新的三大战役。但矿产资源勘查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必须先打“人民战争”。
矿产勘查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最高决策者根本无法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没有“游击战”作基础,“攻坚战”就是无头的苍蝇。《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决定》(2006)发布后实施的地勘基金,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2011)的成果和经验,我们是否充分地总结?《决定》(2006)对地勘基金的最初定义是“周转金”,17年过后一共周转了几圈,可否对当前的新一轮找矿突破助力?上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究竟取得了多少地质成果,提交了多少份详查报告,有几处矿产地实现了转产,为缓解我国资源短缺做出了多少直接贡献?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究竟依靠谁?是“中央军”还是“地方军”“游击队”,“军事科学院”可否同时扮演“主力军”和“突击队”的重要角色?
无可否认,在地质勘查新体制和新机制的构建中,已将国有地勘队伍完全彻底的边缘化,但却没有培育使其生存发展的地勘市场土壤;取而代之的却是“虚拟化”的管理机构,权利被有效保障,责任却充分淡化。矿产资源勘查投资本是一种高技术含量的社会化劳动。它不同于建筑施工,不可能按照标准的项目设计去操作、验收。在有的省,自然资源厅的地勘管理处,竟然没有一个地质专业的管理人员。依靠临时拼凑的草台班子(大都是退休老头)就管理几亿甚至更多的项目投资。而项目作用单位,明知没有成果也在装模作样地摆拍,因为他们不愿意放弃来之不易的“劳务费”。对作业单位提交的新线索,投资管理者也不敢轻易地采纳,因为无法鉴定作业单位是否存在“骗取工作量”的倾向。如此的找矿突破又怎能不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改变这种窘境其实并不难,把市场放开,让市场的主体用自己的资金先干起来,有了成果即奖励;没了成果即补贴。顺序一颠倒,阴阳不平衡的症状就很快被调节到位了。
最后,笔者借用一位业内资深人士(L先生)在2023年6月一次培训班(北京)上的开场语进行结尾。他说:“矿业是人类很成熟的产业,不需要什么创新。中国最先进的《矿业法》是清朝末年的那一部。”对此笔者的观点是:市场和计划这两种方式,就如同人走路的两条腿,其原理是相互带动。市场如同“阴”。计划如同“阳”。哪一种方式均可能被异化,从而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丧失其活力。采阴补阳或采阳补阴都是必需的,但不能以某一部门或某一机构自己的“效益系数、风险系数”为出发点,否则“阴阳失调”的后果是十分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