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外部性、网络效应与平台

文摘   2024-06-30 15:43   北京  

互联网具备网络外部性。互联网基础设施搭建好后,每个人都可以注册域名、架设网站、网站自由互通、用户自由访问。这些网站本身可能采取具有网络效应的商业模式,但对于互联网搭建方而言,它只收取流量费,网站怎么赚钱与它无关。这样,外部性被网站的商业模式内化了,而基础设施提供商却不具备网络效应。

相关而有趣的一个问题是:既然网络是任何互联网业务不可或缺的要素,而网络又被电信运营商垄断,为什么电信运营商不能像英伟达那样向互联网企业索取利润呢?区别在于,英伟达不是一个单边产品供应商,而是一个多边平台企业。其市场份额遥遥领先,固然有其产品优势,基于CUDA生态的战略控制点却可能更重要。这也成了它被控垄断的依据之一。

电信运营商也曾有内化网络外部性的手段。比如网间差异化结算。中国移动网内通话价格曾低于移动用户与联通用户通话的价格,2B的带宽结算价格类似。如此,具有规模先发优势的网络则在吸引新用户方面具备优势,份额进一步增加。这时,我们可以说网络效应发生了。然而,现在,上述差异化结算政策已不复存在。

网络外部性是网络效应的前提,但只有被内化的网络外部性(通过某种边界、障碍、或围墙)才是投资人期待网络效应。无障碍的互联通(互操作),扩大网络外部性,利国利民,但是不利于网络运营商内化网络效应。联通和移动互联互通、不允许歧视定价、必须允许携号转网,极大地扩展了通信便利(外部性);在移动互联生态中,能够想象微信和淘宝生态的互通吗?这是政策制定者的努力方向,但腾讯和阿里可能都无法接受。

平台是内化网络外部性的手段。平台提供了基础设施、设置了一系列标准、规则和边界。这些设置,如果合理,将使得场域内(即平台生态)的外部性比场域外的更强大,源源不断地吸引新参与者,进而驱动平台扩张。同时,平台主从外部性(即参与者原本无需付费便能获得的收益)中抽取一部分补偿平台运作的成本。

可见,所有平台本质上都是“围墙花园”。注意,这里面有两个条件,一是花园——你必须能找到一个供需两旺的地方,否则平台不成立,或成立也难通吃;二是围墙——你必须能够通过某种方式claim你的势力范围,否则生态成了来去自由的菜园子,网络效应还归网络外部性。

侯宏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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