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领域内,转包、违法分包与挂靠的违法情形十分常见,也是导致目前建设工程领域内诉讼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建工司法解释一》”),对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下,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进行明确,同时对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如何支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对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支付问题未有明确的规定,导致诉讼中不同法院作出了不同的裁判结果,笔者拟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制,尝试分析论证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转包、违法分包与挂靠的区别
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法律地位的区别
三、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不能主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五、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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