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的朋友圈可千万别乱发【孟律嘚吧嘚 第62期】

文摘   2024-07-29 16:09   天津  

上周,知名券商中信建投一位实习生在社交媒体炫富并泄密事件相信大家也都有所耳闻,此事将中信建投甚至整个金融圈都推上了风口浪尖,张雪峰老师说过的“学金融,你有背景么?”又再脑海中回荡。

再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整个事件(以下信息均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获取):

7月26日

某高校学生在社交媒体晒短视频“985大一投行实习的一天”一事引发热议。在该短视频中,该实习生记录其在中信建投证券实习生活,除炫富的情节外,视频中疑似泄露客户信息。

当日

财联社联系该学生,该学生表示“近期,本人上传至公众媒体的个人生活视频,并被不实猜测和杜撰。目前网上有关对本人身份的讨论,均为不实信息,本人父亲系王超,已退休。本人已经深刻认识自己行为过失,对自己的过失深表歉意。本人在发现自己的问题后,已第一时间将相关视频从个人账号上撤下,也恳请大家不要再转发,我会从中深刻反省,汲取教训,也恳请大家给予谅解!”

7月27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声明,表示该学生父亲非公职人员、引入该学生研学系违规行为,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并已责令该学生终止研学。对于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将进行整改。

这个事件我们不去细究,今儿和大家聊一下这个实习生王同学的行为(如果涉嫌泄露商业机密)有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1、王同学的泄密行为可能会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对客户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如果王同学与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保密义务,作为实习生违反保密义务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情况严重的,如果王同学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如果这种“研学”活动是学校组织的,学校、企业、实习生签订了三方协议,学校没能尽到监管责任,可能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很多打工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了需要吐槽的人和事儿,喜欢往社交媒体上发,这里需要注意了,你发社媒状态一定要注意保护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同事的个人隐私,如果不注意,对单位或同事造成了影响甚至损害后果,是要承担责任的,有可能工作都没了。

所以呢,遇到想炫耀或者想吐槽的事儿也就别发社交媒体了,自己心里知道就得了。成年人的世界是很复杂,首先是从你学会把自己调成静音模式那天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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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不怎么爱说话
一个喜欢码字儿、炒菜和旅游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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