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能说改就改么?【孟律嘚吧嘚 第69期】

文摘   2024-08-07 16:13   天津  

进入二十一世纪20年代后,互联网思维深刻影响了年轻人的思维方式和就业方式,一些年轻人除了正常上班纷纷开始搞起了副业,有的副业搞得好索性把副业做成了全职。宠物用品商店、电子设备维修、美容美甲店、甜品店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小区里,那么小区住宅改成这些经营性用房是说改就能改的么?邻居反对的话还能开下去么?今天一文和大家说清住宅改经营性用房那些事儿。

一、住宅和经营性用房咋区分?

住宅是指专供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用途主要是生活居住

经营性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用途主要是经营性活动。


二、什么是“住改商”?

业主擅自将小区内的住宅房屋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以及经营公司、服务行业等经营性用房的情况不断增加,实践中将此种情况称为“住改商”。其既包括利用住宅从事经营生产企业、规模较大的餐饮及娱乐、洗浴或者作为公司办公用房等营业行为,也包括因生活需要利用住宅开办小卖部、早点铺、理发店等经营行为。“住改商”存在不同的表现形式,有的只是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有的不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而且改变房屋的结构状况。


三、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其行为的合法性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二是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即一票否决制)。即使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只要没有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便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四、哪些业主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1、本栋业主

2、其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需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五、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便进行了“住改商”,影响到相关业主怎么办?

有利害关系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住改商业主将房屋恢复住宅用途。

最后,如果朋友们打算利用住宅开展经营,需要与全体有利害关系业主(主要是本栋业主)沟通协商获得谅解,征得上述业主同意,同时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相关手续。在经营过程中将对邻里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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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喜欢码字儿、炒菜和旅游的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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