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都在下雨,无论南方北方,而且时不时的会集中降雨,一两个小时内暴雨倾盆,很多排水不畅的路面会形成大量积水。现在绝大多数新建小区都配有地下车库,也经常会出现暴雨导致地库积水过多造成车辆被泡的情况,我们今天一文讲清,车辆被泡应该由谁担责。
一、暴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一般来说,因为天气预报和自然灾害预警系统的存在,暴雨是可以提前预知,物业是需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的,因此绝大多数的暴雨不会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只有在无法应对的特大暴雨或洪水突然来袭造成短时间迅速积水,物业才可以援引“不可抗力”免责。
即便是遇到属于不可抗力的暴雨、洪水,物业公司也应及时通知业主挪车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避免或减小业主损失,物业如果没有及时通知车主挪车致使业主车辆损失发生或加重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物业公司是否尽到相应管理责任
1、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是否定期对地下车库排水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下水道畅通、排水设施正常使用等。
2、事先有无应对突发水灾的工作预案,如在地库进出入口及重点部位提前预备防涝物资等;
3、有无及时向业主进行预警,提醒暴雨将至;
4、在暴雨发生时,是否积极采取相关抢先措施,利用沙袋筑坝防水或进行排水等;
5、如发现暴雨或洪水即将失控,是否及时通知业主挪车至地面。
如物业公司完全履行了其管理职责,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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