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中村作为城中村的特殊存在形式,最早由杭州市政府提出。2005年,在杭州市政府颁布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景中村管理办法》中,将景中村定义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托管的、与风景名胜区特定景区融为一体的、具有较好的自然风貌和丰富旅游资源的村庄(社区)”。本质上说,景中村更新改造是一个对空间资源和利益进行再生产和再分配的过程。然而,在资本和权力等外部权威的主导下,多数弱势利益群体的合理空间诉求往往被忽视,导致景中村出现空间公共性缺失、文化在地性消失、商业化过度和环境恶化等问题。目前,景中村研究大多关注“村”和“景”在空间上的矛盾,而忽视了空间非正义现象。
由此,笔者从不同景中村更新改造存在的空间非正义问题入手,剖析景中村在更新改造过程中出现的空间非正义原因。以武汉市东头村规划实践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探索景中村空间非正义现象的表现形式及原因,提出空间分离和利益共享的规划策略,以满足不同利益主体对空间资源的合理诉求,实现对空间正义的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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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正义的内涵
空间正义范畴首先出现在戈登·H·皮里发表的《论空间正义》中。它主张根据公正的准则进行空间生产,按照公平的原则分配空间资源,并依据正义的原则执行空间权利。“空间正义”的具体含义可以总结为三方面(图1):第一,有价值的社会资源和机会理应在地理空间上公平分配。这种公平是指就业机会、医疗服务、公共交通等社会资源能满足各类群体的基本需求。然而,这种公平不同于均等主义,更偏向于对弱势群体进行合理安排。第二,要避免贫困阶级遭受空间的掠夺和弱势群体被边缘化。因为资本主义下的空间生产过程常常导致对穷人等弱势群体不利的空间分配。因此,寻求正义最现实的方法就是把弱势群体从这种边缘化的压迫中解放出来,使其平等地进入空间,特别是公共空间。第三,要尊重不同空间的文化多样性,消除空间中的文化偏见与压迫。被歧视的群体及其空间在主流文化的侵染下,其自身的独特性往往被忽视,进而打破了原来的文化格局,造成文化的筛选和重构,使得被歧视群体的文化及其空间逐渐失去原汁原味的特色,最终导致空间同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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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中村空间非正义现象的产生
景中村空间非正义现象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空间的非正义,这涵盖了正如正义具有特定的空间范围一样,非正义的事件也会在特定区域内发生,并使这些区域展现出非正义的特性。只有从空间视角出发,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和剖析这种非正义现象。二是空间生成和使用过程中的非正义,即空间的形成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激发许多非正义的情况。
2.1以引入商业为特征的景中村更新改造
景中村的更新改造以引入商业为特征,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商业业态,实现了与景区的互动性并重塑了村庄价值,从而提升了当地村民的经济收入。
以西湖龙井村的改造为例,借助商业的引入,该村成功赢得了“茶乡第一村”的称号。随着大量茶楼的建设,村庄的商业气息日益浓厚。但商业引入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资源和机会在空间上的不公平分配(图2),以及弱势群体的边缘化问题。随着商业设施的加入,村民已有的生活习惯和商业模式产生冲突,甚至演变成抵触或对立的状况。同时,由于公共设施的不足,村民和游客间的摩擦和冲突开始频繁出现。这些都是在引入商业后,对景中村更新改造的影响和挑战。
2.2以引入文创为特征的景中村更新改造
将文创艺术元素融入到景区村落的改建过程依赖于当地独特的旅游资源。通过搭配与景点特性相符的文化产业或旅游项目,创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消费场所。同时,文化和旅游活动的结合也为景区村落赋予了独一无二且富有吸引力的特性。
以慕田峪村为例,这是一个拥有400多年历史的村庄,坐落在慕田峪长城脚下,属于二级保护区。基于深厚的长城文化底蕴所打造的旅游观光活动,慕田峪村成功塑造了“国际文化村”的形象,吸引了近20户外国友人来此定居。然而,游客和文创活动的快速增加占据了村民大部分的生活空间,使得原有村民对村庄的空间控制权减少(图3)。由此,空间非正义现象逐渐显现。在空间使用上,村民也仅仅只能被动接受决策而无法参与决策。艺术创作行为和作品与当地传统文化和村民日常生活的距离愈发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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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头村空间非正义现象的表现形式
东头村,作为一种特殊的城中村形态——景中村,位于武汉市的东湖风景名胜区内(图4)。和大多数景中村一样,东头村不仅坐落在风景名胜区的协调地带,而且具有一定的旅游功能,同时也承载着城市运转的重要生态功能。更重要的是,东头村仍保持着浓厚的乡土属性,包括传统生活方式、民俗文化等。这些具有鲜明乡土特色的元素,在城市化进程中被忽视甚至消失的情况很普遍,而东头村的存在提供了一个研究这种现象的实证基础,增加了研究的多样性和深度。
3.1文化传承的担忧
(1)原乡生活消散
原乡生活保留了大量的文化价值和传统的价值观念,是村民们共同创造的自然的生活环境。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员的流动,东头村与大多数景中村一样,原乡传统社会空间结构早已消散,唯一留存的榨坊仅剩遗址(图5)。根据访谈得知,村民们希望改造过程中能保留具有历史价值的亲缘地缘联系,通过保持原真性的物质空间来留下“纪念性记忆”。基于生活习惯和村庄的记忆,村民产生了刚性需求。村民渴望在改造过程中,他们的多元文化差异能得到尊重。但资本与强势的主流文化往往忽视村民的这种诉求,村民的传统文化以及空间很容易受到主流文化的“同化”,最终导致空间日益均质化。
(2)村民文化不自信
根据调查问卷可知(图6),有17.1%的村民不关心自己的原乡文化,在访谈中得知,村民认为自己原乡的文化是落后。有42.5%的村民不在意自身的原乡文化,认为城市中的主流文化才更有吸引力。大多数年轻村民都已搬出东头村,并认为生活在这里的同龄人都是“没出息的”,仅有15.7%的村民重视本土文化,并认为老一辈传下来的风俗需要得到保护和发扬。这反映出当地村民对自己的弱势文化的不自信和胆怯。然而文化是永久和连续的,一旦失去就不可能恢复。
3.2空间使用的冲突
(1)公共空间侵占
随着商业和旅游活动的进入,乡村中本就稀缺的公共空间被越来越多的游客和商业设施侵占,导致村民使用公共空间的难度增加。大部分村民对此表示抱怨,认为引入商业和旅游活动会使他们失去在树阴下休息或者在池塘边交谈的空间(图7~8)。大量的游客和从业者逐渐成为东头村公共空间的主要使用者,而东头村村民正在逐渐失去对村庄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和控制权,由此出现了东头村的空间非正义问题。
(2)街巷道路拥挤
随着商业和旅游活动的推进,村庄吸引了大量外来游客,导致原本紧张的交通空间进一步恶化。其中,最明显的影响是村民的日常出行。有39.7%的村民认为商业设施给他们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困扰(图9)。一般来说,村民通过侧巷到达主要街道,然后从主街道出行。但是,由于主街道上的游客众多,使得主街的通行速度变慢,甚至经常导致支巷口堵塞。更严重的是停车问题,因为东头村地形较高,村庄建设用地和周边农田之间存在3~5m的落差。旅游旺季时,村庄的交通拥挤情况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东头村的旅游体验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3.3风貌协调的困难
(1)景观环境破坏
东湖景中村的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破坏问题。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湖边居民的人口过密。这种人口密集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首先,过多的人口意味着过多的人类活动和建筑物,进而增加了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破坏了当地的自然景观。其次,湖边居民人口的增加也对当地的水资源和水质造成了压力。过多的人口排放废水和垃圾,导致水体污染和生态系统的崩溃。因此,解决东湖景中村生态环境破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湖边居民的人口密度,以保护和恢复当地的自然生态。
(2)管理机制藩篱
在风景区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景中村权利和义务的设定,改变了景中村的发展权益结构,并限制了村民的发展权限,如禁止在旅游区内新建、翻修或扩建建筑物等要求。这就使得东头村的旧房子和危险建筑的比例过高。生活和生产空间不足、公共服务设施落后和整体景观风貌破败等问题,对村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产生了极大影响。村民用于旅游资源开发的空间也愈发减少。由此可见,具有社会价值的资源和机会在东头村空间的分配是不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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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空间正义视角下的规划策略
4.1以空间分离为核心的环境整治策略
(1)“台前”空间和“幕后”空间的有机分区
东头村规划中采用了空间的有机分区,明确划分了“台前”和“幕后”空间,旨在实现空间正义。“台前”空间是对外开放的公共区域,包括广场、商业街等。“幕后”空间则更为私密,包括居民区、农田和后勤设施。公共设施和商业区域位于“台前”空间,便于村民和游客使用。这有助于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方便村民使用公共设施,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公平。村民住宅、农田和后勤设施等位于“幕后”空间,保障了居民的隐私和安全。分区设计有效减少外界干扰和噪音,确保居民生活品质。同时,“幕后”空间的布局保持了农村的原生态特色,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总的来说,“台前”与“幕后”空间的有机分区提升了空间利用效率,改善了村民生活品质,并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空间正义。这种规划既满足了公众需求,又保护村民权益,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持续改善分区设计将进一步提升空间品质和社区融合度。
(2)旅游流线和生活流线分离
在东头村的规划过程中,通过拆除和清理一部分建筑条件较为落后的房屋,保障街巷内的村民出行顺畅,增强狭窄巷道的安全疏散能力。同时,对村民生活流线和游客旅游路线进行系统的梳理和排序,构建一个旅游活动与村民生活适当隔离的空间布局(图10),避免对村民生活造成不便和干扰。对于生活流线的设置,考虑到各个巷道的宽度、通行能力和安全性,确保能够满足村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以及村民房屋之间的联络通道畅通无阻,从而有效解决村民出行拥堵的问题。旅游路线的设置充分考虑游客出行的便利性。通过在旅游路线中增设互动体验点、休息区和展示区等,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便利,提升游客的旅游体验。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使旅游活动与村民生活相对独立,减少冲突和摩擦,确保旅游发展对村民的公平和公正。
(3)原乡生活空间与商业文创空间的分隔
在东头村的规划实践中,原乡生活聚落片区以体现村庄文化特色为主(图11)。将原乡生活聚落设置于地块北部,与繁华的商业文创片区相分隔,并打造村史博物馆、水埠头竹床夜话和竹林榨坊等节点。通过改造建设油磨坊博物院,加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村史馆既能加深对乡村文化的认同和自豪感,也是传承乡村文化、教育村民的“定海神针”,更是可以凝聚人心、积聚力量的“共同缔造助推器”。最后为展现武汉夏季独特的文化景观,在水埠头广场搭建竹床阵并发放蒲扇,留住旧时光的美好。
4.2以利益共享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模式
(1)多元化的利益补偿机制
东头村旅游开发中,我们为原住民创造了良好的商业环境,鼓励他们参与商业活动,以形成传统和具有民俗特色的商业氛围。政府为部分村民提供资金援助,支持他们的商业活动。对于经济较弱的村民,引入商业活动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并通过股份分红激发积极性。此外,利益转让促成了多元化合作方式。例如,村民可通过房屋股份参与,管委会通过整修费用入股,社会组织通过投资参与,同时引入负责任的保护者参与村庄的维护和发展。最初实施保底分红政策,随后按股份分配利润。在保持村民所有权的同时,解决管理问题并增加村民收益,多元化的利益补偿方式确保了他们的空间权益公正。
(2)主体化的村民价值定位
乡村的核心价值主体是村民,应通过实施村民教育和乡村讲座来帮助村民群体重新认识村庄在地方传统文化中的优势。应重新建立村民对自己身份和职业的认同,恢复和发展文化自信,增强村民改善家乡的欲望和动力。游客对乡村的正确理解和赏识也同样重要。作为主要的消费者,在市场机制下,特别是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游客对乡村的审美偏好对其建设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主体化的村民价值定位与实现空间正义紧密相关。它强调村民的参与和主动性,注重村民的自我认同和自我决定,关注村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保障。通过实现主体化的村民价值定位,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消除文化上的不平等和歧视,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福利,从而实现空间正义的目标。
(3)生活化的旅游服务体验
生活化旅游服务体验强调的是游客在参与乡村消费体验时,当地村民以其日常生活的自然和放松的态度来削弱旅游的刻板形式,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能够融入整个乡村,从而对整个乡村有真实的感知和独特的体验内容。在东头村的规划实践中,在主要旅游路线中布置了一系列与村民传统生活相关的节庆表演场所,这样不仅可以满足村民的需求,同时也能让来往的游客参与到整个节庆表演活动当中。村民通过这种方式参与旅游产业并分享经济收益。例如,在中国的婺源县,当地村民将社区活动如品茶、制陶与旅游服务精心结合,不仅展示了婺源的传统风貌,也让村民更加积极参与旅游服务,并且从中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这些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社区活动,在传承文化、服务村庄旅游的同时也能提升村庄形象和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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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显著,这导致了景中村数目众多、覆盖面积广、分布范围广。这些景中村具有普遍性、独特性和复杂性。因此,其更新改造过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在其中往往会遇到许多空间非正义现象。针对空间资源配置不公、弱势群体被边缘化、文化冲突等问题,在规划中可以通过以“空间分离”为核心的空间整治策略和以“利益共享”为核心的社区治理方式,在规划时坚持“共同缔造”的原则,强化村民的主体意识,满足各利益方对空间资源的合理需求,实现对空间正义的价值追求。
(内容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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