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在广西南宁联合举办“新公司法实务业务交流会”,会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李安华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文丰所合伙人王登巍、牛范淇参加本次会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才华致辞
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作《新公司法实施后的重点疑难问题》主旨演讲。会议围绕“新公司法实施后的诉讼争点”“新公司法实施后的非诉业务”“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典型案例解读评析”“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律师业务开展”等四个主题开展交流发言。
王登巍律师主持“新公司法实施后的非诉业务”主题交流环节,并做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报告。
牛范淇律师作《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律师业务开展——以国资国企业务为视角》主题发言,提出新公司法的实施助推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落实国企改革要求成效显著,国有企业应对多个类型的商事纠纷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并对新公司法实施后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优化履职机制及措施提出建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各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司法领域律师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围绕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实务业务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