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争“议”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债权人变更、追加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蔚然成风”。本案系涉执行案件追加国有股东承担责任的典型案例,由合伙人牛范淇和公司部冯华勋律师承办,对处理同类案件具有启发意义。
本文作者:冯华勋,公司业务部律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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