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邯郸三少年埋尸案判决了,而案件背后的未成人保护问题却依然亟待解决。惨绝人寰的未成年伤害案件屡有发生。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很多案子的施暴方也是未成年。未成年凌辱事件很容易被认为是小孩子打闹,再加上立法对于未成年犯罪的过度宽容,很多案件没有得到重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生命财产的最后守护者,本该是扶助弱小,打击邪恶,但在打击未成年犯罪过程中,并不是事事圆满。
01 当事人
蒙某,1989年生,儋州市前进派出所民警,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20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
02 青少年遭凌辱强奸
2019年3月4日晚,陈兆民(已被提起公诉,绰号“二哥”)联系王某,威胁其必须在当晚22点前到达豪东宾馆618房间(该房间系用陈兆民身份信息登记入住)。
王某因害怕便和羊某一同前往,两人到达后即被陈某等人抢走手机并要求不得离开。
过后不久,王某被陈某带下楼并交由陈建涛(已被提起公诉,绰号“三哥”)驾车带走,陈建涛对王某实施了强奸后又将其带回豪东宾馆。
因手机被陈某等人抢走,王某去索要手机反遭陈某等人的殴打,羊某也遭到殴打,陈某等人还用手机拍摄了殴打视频,并通过视频通话方式向陈兆民汇报了殴打、控制情况,直至3月5日15时左右陈某等人才让王某和羊某离开宾馆。
03 报警,未立案
因羊某被殴打后身上有伤痕,老师发现后,便通知家长到学校,羊某和王某才将事情的经过告诉羊某父亲。同时老师要求羊某父亲带羊某和王某到前进派出所报案。
2019年3月7日下午,羊某(女,时年14周岁)在其父亲和王某(女,时年14周岁)的陪同下到儋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两小女孩报的是被抢劫手机和现金,被拍视频,被殴打,同时被关不让回家的案情,并未报强奸一事。
受案民警蒙某查看了一下羊某伤情,没有看到明显伤痕,就没有对羊某伤情鉴定,又对羊某制作了一份询问笔录,便带羊某和王某到豪东宾馆寻找陈某等人,寻找未果后即返回。
被告人蒙某在受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未制作受案回执并反馈报案人,未将案件录入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未将案件线索报告该所领导,未调取豪东宾馆住宿信息和监控录像,未询问重要证人王某、陈某等人,未调取相关人员通话记录,未查找被抢手机,未查明案发原因,未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致于未及时查获涉案人员陈兆民等人。
04 再次发生多起强奸
因陈兆民等人未被及时查获,以陈兆民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5月31日被抓获期间连续作案30余起,强奸未成年少女10余人,其中羊某亦在报案后一个月内被陈兆民强奸。
05 扫黑除恶,发现旧案未立
2019年5月22日,儋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到儋州市教育局送达的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2018年以来所有涉及在校学生被强奸、拘禁、威胁等警情、线索进行梳理。于2019年5月24日以唐某某被强奸一案立案,30日抓获陈兆民、陈建鹏、黎元美等人,羊某被强奸一案也随即告破。
儋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理陈兆民等人系列强奸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羊某在2019年3月4日被抢劫和非法拘禁,于同月7日曾到前进派出所主动报案的事实。前进派出所没有及时立案。
06 民警投案自首
2020年6月21日,被告人蒙某主动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投案。
07 控辨争论
检方控告 | 被告辩护 | |
被告人蒙某身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刑事案件受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工作职责,对应当立案的刑事案件而不立案侦查,以致于未及时查获非法拘禁等案件的涉案人员,随后发生多名未成年少女被强奸,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 | |
被告人蒙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玩忽职守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公诉机关将陈兆民等人恶势力团伙于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连续作案30余起,强奸未成年少女10余人评价为蒙某行为的危害后果有异议。 | 首先,当时羊某与其父亲来到派出所是以遭到5名女孩殴打以及手机被抢,并限制人身自由十几个小时为由报案,很难与强奸这种性质恶劣的犯罪产生关联。 | |
其次,蒙某虽有责任,但公诉机关将陈兆民整个犯罪团伙实施的所有犯罪后果都指向是蒙某的行为造成,无疑加重了蒙某的责任承担。 | ||
关于量刑,被告人蒙某主动投案,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供述稳定,在庭审中也能如实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罪属于过失犯罪,其属于初犯,没有再犯危险且对于居住环境没有危害,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
08 一审判决
被告人蒙某身为公安民警,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工作职责,在接到被害人羊某报案后没有将该案录入警综系统,没有依法对该案进行侦查,未及时锁定犯罪嫌疑人,导致被害人羊某在此殴打事件后一个月被陈兆民性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蒙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自首从轻)其辩护人关于被告人蒙某成立自首,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意见。经查,被告人蒙某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前,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依法对被告人蒙某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根据被告人蒙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蒙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09 小结
(一)民警处理案件的基本操作要求。当班民警要立即和当事人制作笔录,受理案件后填写受案登记表并送达受案回执给当事人,然后审查是否有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否达到刑事案件立案的标准、是否属于是本单位管辖的案件等内容。受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连同《受案登记表等》受案材料报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领导审批立案,并告知当事人。办案民警发现或接到八大类重大案件的线索,首先要向所长汇报,值班领导再向110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再向局领导汇报。同时办理八大类重大案件的,我们所还有集体讨论分析案情。
(此图转自知乎:西安穆律师,侵权联系即删)
(二)面对未成年伤害案件需要更多关注和耐心。法律所言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保护受害者,而非施暴者,未成人的世界不应该是丛林世界。
(三)工作还应尽职尽责。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有责任心和担当,面对大是大非问题,应该认真落实工作要求,避免发生恶性案件。当然也希望上级制定文件的部门也能有所担当,工作文件要切实可行,能够落地,而非一味以“高标准 严要求”来甩锅,到头来损失的还是公信力和宝贵的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