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员贪污专项经费,区县部门人员被判刑

文摘   2025-01-22 22:27   四川  

专项项目的开展流程一般是,区县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拨付经费,再由乡镇具体落实,最后由区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那如果乡镇人员贪污专项经费,区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又将面临哪些风险?

01当事人

姓名

项目身份

单位职务

王某勇

法定代表人

县水务局局长

王某

财务负责人

县水务局副局长

庄某

会计

县水务局会计

02 项目背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工程资金性质是国家专项资金,对资金的拨付遵循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03 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

威信县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过程中,威信县人民政府与水务局、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水务局落实好该项工程。威信县水务局的工作职责包括对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督管理

04 设立法人机构,开展工作建设管理

2013年8月1日,威信县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机构,王某勇为法定代表人、庄某为财务负责人、王某为法人机构组成人员。法人机构的职能主要是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做好投资控制、工程概算、用款计划、设备采购、施工招标、审定招标方案、监理、工程验收、材料验收等认定签字制度、会计制度、工程项目审计制度等监管职责

05 专项资金被乡镇贪污

2009年至2015年间,县水务局职工伙同各乡镇水管站站长10余人,通过编制虚假的报账资料、虚报冒领、少支多报等方式贪污专项资金,问题涉及多个乡镇。(贪污案已另行判决)

经查,三被告人在审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报账时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资金被他人贪污

其中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庄某在担任威信县水务局农村人饮安全国债资金专户会计期间造成经济损失达900万余元。    

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某在担任分管威信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副局长期间造成经济损失达380万余元。

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某勇在担任威信县水务局局长期间造成经济损失达600万余元。

06 一审判决

依照规定,判决三人,均犯玩忽职守罪,并判处四至五年有期徒刑。

姓名

项目身份

单位职务

刑期

王某勇

法定代表人

县水务局局长

五年

王某

财务负责人

县水务局副局长

五年

庄某

会计

县水务局会记

四年

07 被告上诉

宣判后,三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被告上诉

检察院意见

威信县水务局不是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主体,三被告人已经尽到各自职责,不应当承担资金监管主体责任、三人的行为与资金被贪污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请求宣告无罪。        

威信县水务局在人饮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资金拨付环节,未按规定对基础开挖进行验收合格后再预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环节,未实行逐项验收,而是采取抽查验收,验收方式违规。

资金审核环节,无受益人签字,无竣工报告、决算报告、工程竣工图,无原始支出凭证等资料的情况下,签字拨付工程款。

资金管理环节,未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资金拨付、使用、监督办法,未对资金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放任不管,三人均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威信县审计部门未实际开展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水务局对此知情,对资金使用存在放任不管的主观心态。

威信县农村人饮工程中的责任主体具有多元性,包括县政府、财政局、水务局、乡镇政府、乡财政所等多个部门,水务局并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

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原因有乡镇职能部门、水务部门审核把关职责、审计部门审计职责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叠加造成,但威信县水务局作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应当对资金的安全监管承担责任,三人玩忽职守的行为与专项资金损失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08 二审法院认定

根据《威信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专项资金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为专项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部门主管或实施的专项资金项目实行全方位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目标任务责任书明确,威信县水务局责任为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辩护人提出本案的责任主体具有多元性及各乡镇是饮水安全工程土建部分的实施主体的理由,并不影响本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

09 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 小结

(一)攀扯式甩锅灵吗?把每个部门都攀扯上是当下流行的甩锅方式,目前各单位的工作压力都越来越大,追责风险也只增不减,同时一项工作不可能完全由一个部门完成,于是大家做工作的通常思路便是把大家都写进工作方案。出了事都跑不了,或者说法不责众。不过渎职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是未正取履行法定职责,二是造成损失。

(二)层层失守,大事不能糊涂。在整个人饮工程贪污案中,理论上既有乡镇的把关,还有县水务局,乃至审计财务的牵制,但依然被区县水务局工作人员伙同乡镇站长贪墨公款。各级审核,却层层失守,最后不少人锒铛入狱。再次提醒,不要乱签字,不要认为没收钱就没有事,小心谨慎,另作冷面人,莫作滥好人,大事别糊涂,这个代价你承担不起。  

知吏法
解读职务犯罪真实案例,公职人员防身指南,守住底线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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