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田惠宇,还是网开了一面

文摘   财经   2024-02-05 19:26   上海  

刚刚发布的消息,田惠宇被一审判处死缓。如果他老人家不打算上诉的话,应该就是最终结果了。不过我猜会上诉,毕竟试一试嘛,兴许还能减点。

这个结果我在两亿齐飞之后:田惠宇案的走向一文中有过预测,歪打正着猜对了。我曾说过,田惠宇案对应的模板是前中国人寿董事长王滨,两者级别相当(都是重点金融企业的掌门人),涉案金额相当(涉案金额合计在5亿上下),犯案时间相当(均是从上世纪90年代算起,直至落马)。

然而,田惠宇还是比王滨幸运一些。因为王滨的死缓判决还加一条: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而田惠宇的判决没有这条,也就是田惠宇有生之年还有出来的可能!

一般来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是俗称的“死缓”,都是死不了的。根据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只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这都蹲在牢里了,还能怎么故意犯罪?所以,最终的死缓都会变成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不是等于牢底坐穿坐到死呢?这也是可以减刑的!服刑期间改造态度好、有立功表现等,都是可以争取减刑。只要不是顽固对抗,老老实实悔改(或者表现出悔改),无期最后减刑为二十年有期徒刑是常见的。

举一个很不好的例子——曾经震惊全国的云南孙小果案。孙小果1997年就因多项恶行被判处死刑,但死刑未被核准改为死缓。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在服刑期间又申报了专利,加上所谓的“表现良好”,直至20104月出狱,孙小果实际服刑约13年。直至近年启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人渣才最终伏法。他这一番“死里逃生”的操作,背后自然少不了其身为司法干部的父母的运作。

抛开背后的暗箱操作、司法腐败不谈,死缓到有期徒刑这条路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其尺度只能由以后具体的服刑管理机构来掌握。

所以田惠宇最终没有拿到“不得减刑、假释”的封印,在保了命的同时,还有出来的希望。

另外田惠宇196512月出生,今年也才满59岁。坐个十多年牢,到了七十多后,身上有点毛病啥的也正常,到时候还有一条生路——保外就医。简单点说,就是身体有大病不适宜坐牢,就监外执行,回家待着(当然有诸多限制)。

保外就医的条件是: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六十五周岁以上的罪犯、残疾人罪犯,适用前款规定可以适度从宽。

无论是坐满七年以上,还是六十五周岁以上,田惠宇大概在六年之后的2030年就达到要求了。剩下的,就看他的身体多(不)硬朗了。

不知道田惠宇有没有后悔,要是当政期间多应酬点,挣点高血压、糖尿病啥的,也许坐牢的时候就有盼头了。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七十大寿还可以在外面跟老婆孩子一起过。

写着写着,我突然有点不舒服的感觉。看过我之前文章的朋友能感受到,我对这位把招行带上万亿市值的老行长更多是有点惋惜,这么有能力的人怎么就不走正途啊?

可是看着判决书,田惠宇这辈子受贿2.1亿元,靠内幕消息炒股获利2.9亿元,一辈子该享的福都享了,等到快退休的年纪进去坐牢。好家伙,吃喝玩乐享受了一辈子,临退休了还能去牢里过上规律的生活,还能好好表演忏悔啊、内疚啊、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啊那套恶心的戏码。

可是我们呢?作为炒股的小散,就不说亏钱的事了。作为一个普通的金融从业人员,自从以田惠宇为代表的那帮贪污腐败的孙子落马之后,平时工作中,各种合规自查少不了,巡查稽核少不了,学习心得少不了,福我们是一天没享,怎么临到头整个金融行业基层小兵还得反躬自省,还得天天学习,还得不破不立,还得有的没的搞那些形式主义。田惠宇在里面坐小牢,却让每一个基层的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坐“大牢”。

孔夫子有云: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每思及此,只能忍不住说一声:淦!

诸葛不亮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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