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实务研究 | 一文读懂新《公司法》下的审计委员会:全面解析与实务操作

文摘   2024-11-24 18:01   重庆  

【引言】

随着2024年新《公司法》的全面实施,公司治理结构迎来了新一轮的优化与调整。其中,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作成为此次改革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从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背景与法律依据、在各类公司中的设置、职责定位、运行规则、与监事会对比的优劣势、实务操作等多个方面,对新公司法下的审计委员会进行全面解析,以期为公司治理实践提供参考与指导。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背景与法律依据】

一、设立背景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共同构成了公司三大组织架构,承担着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公司高管行为等重要职责。然而,传统的监事会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职责重叠、监督乏力等问题,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监督效率,新《公司法》引入了审计委员会制度,允许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以替代或补充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法律依据

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条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这一规定为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审计委员会在各类公司中的设置】

本次《公司法》修订引入了审计委员会,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公司设置了审计委员会;2、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了监事会职权时,公司可仅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

上述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二选一”的设置适用于所有公司,但鉴于上市公司与国有公司的特殊性,《公司法》对此两类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置的表述可能存在误解,需要进行说明。

一、普通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69条与第121条第1款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属于“章定”事项,因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属于股东会职权,因此,对于普通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置的决定机构是股东会

二、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分为两种类型:仅行使财务监督的审计委员会(1.0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监事会职权的审计委员会(2.0审计委员会)。新《公司法》实施前,1.0审计委员会仅仅存在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第38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39条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规定,1.0审计委员会是由董事会决定设立,行使财务、会计监督权,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内部机构。《公司法》第137条规定的审计委员会,基于其行使的权限,应为1.0审计委员会,因此无法得出上市公司已强制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的结论,上市公司有权在设置监事会的同时,设置1.0审计委员会。但是,如果上市公司设置2.0审计委员会,则不得再设置监事会,否则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继续存在也行使监事会职权,会造成矛盾和冲突。因此,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并非必须设立2.0审计委员会,是否设置属于公司自治事项,由公司股东会决定。虽《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意图在上市公司推行2.0审计委员会,但由于《公司法》的规定,第12条仍表述为“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的规定”。

三、国有公司

《公司法》第176条规定的国有独资公司,仅指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直接担任股东的情形,不包括二级、三级或以下的国有公司。《公司法》第176条并未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该条关键在于这个“的”字,如设置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如没有设置审计委员会,或设置的是1.0审计委员会,则国有独资公司仍可设置审计委员会。虽《公司法》规定未强制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但本次《公司法》修订的重要背景之一是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因此,对于国有独资公司不仅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还要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按现行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均应设置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对于其他类型的国有公司,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要以国资管理的规定为准,至少在《公司法》层面无法得出国有公司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的结论。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定位】

新《公司法》赋予审计委员会多项职责,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能。具体来说,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评估、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 指导、监督和评估内审工作。

3.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4. 评估内部控制结构的有效性。

5.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6. 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审计委员会的运行规则】

为了确保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新《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的运作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来说,审计委员会的运作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议召集与表决

审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会议应由审计委员会主任或指定人员召集,并提前通知全体成员。在会议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应采用一人一票制,且所作决议应由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2. 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应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表决程序以及决策机制等,以确保其高效运作。

3. 决策执行与监督

审计委员会作出的决策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应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

4.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同时,还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审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建立保密制度。

【与监事会相比,设置审计委员会的优势与劣势】

长期以来,监事会制度被人诟病的原因是监事会未能发挥预期的监督作用,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本次《公司法》修订,组织机构上的重大变革即为引入了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相比,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在监督方面有哪些优势呢?

首先,设置监事会情况下,监事仅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但不享有表决权。如设置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由董事组成,说明审计委员会成员首先是董事,其具有表决权,在决策中实现监督;

其次,监事会是外部监督,董事会在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并不会对监事会披露背景资料,导致监事会无法有效监督;设置审计委员会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作为董事,有权要求董事会披露决策所需的所有背景资料,属于内部监督,构成有效监督

最后,按监事会职权,其仅能对总经理等经理层实施监督,无法选举或更换总经理;设置审计委员会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作为董事,有权对总经理的选举或更换作出表决,弥补监事会对总经理等经理层缺乏人事权的缺陷

综述,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后,董事会由执行机构变更为监督型执行机构,在执行中监督,在监督中执行,在董事会权力扩展的背景下,实现有效监督。

但是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劣势在于:首先,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即参与决策,又实施监督,逻辑上存在董事监督董事的矛盾;其次,审计委员会成员都是董事,会造成公司董事会规模扩大,虽审计委员会成员可为非执行董事,但仍造成董事会人数的增加

【实务中审计委员会运行的关注要点】

在实务操作中,审计委员会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1. 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能够有效识别和应对潜在的财务和管理风险。同时,还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2. 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其审计质量和效率。这包括加强对审计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审计报告准确性和可靠性的评估以及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跟踪等。

3. 加强沟通与协调

审计委员会应与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保持充分的沟通与协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这有助于审计委员会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从而提供更加准确和可靠的审计意见。

关注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应特别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这包括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公允、交易程序是否合规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同时,还要关注公司资金往来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4. 加强培训与教育

为了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公司应加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这包括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以及分享行业最佳实践等。通过培训和教育,可以帮助审计委员会成员更好地了解公司治理结构和审计流程,提高其履职能力和水平。

【结论】

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作对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监督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运作规则以及实务操作要求,可以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并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相对于监事会具有诸多优势,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和发展。未来,随着公司治理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也将不断调整和优化。

因此,公司应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运作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同时,还应加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更好地为公司治理和股东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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