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能举身份证了

教育   2024-07-22 19:25   贵州  

今日看热搜,有一条是人大一位在读博士的。她手持身份证,举报其导师性骚扰。按她的叙述,这件事已持续近两年,但到今天已忍无可忍,只好公之于众。

那么,这位学生有没有向人民大学的校领导进行举报?我没有细看,很难讲。设身处地来讲,我觉得作为弱势的学生,如果这样做,可能会有顾虑。

因为,很明显国内类似事情的处理,都不那么尽如人意。

一般来说,大学都会通过领导层劝学生「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最终悄无声息完成对该导师的庇护。

倘若进入法律层面,官司同样很难打赢。因为此种事情不但很难举证,而且容易被反打一耙,诉其诬告,损害某某个人名誉。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好几起类似的事情了。

所以,一旦举报不成,反而会引来更大的压制。

本次其实非常特殊,因为该学生有音视频作证,使之无法翻案,亦无法以难以查明作为托辞。

但倘若没有这些证据,那么会怎样?我想极大的可能性,就是不了了之。

事有凑巧,其实在此事之前,正好原北大、华师教授茅海建在澳门大学遇到同样的事情。

法庭称,他因「于席间性骚扰女学生,包括多次说出不礼貌且具有性意味的言语,拥抱、抚摸等身体接触及意图强行袭胸行为」,被判决触犯「性骚扰罪」,判囚7个月,缓刑2年。

茅海建不服,认为自己酒醉失去理性,但未被法院采信。

于此之前,澳门大学仍有一案例,即研究生院原院长兼法学院教授莫世健,也因2018年涉嫌在娱乐场所性侵一名另一所大学的女学生,同年六月底被羁押受审。

2019年,「经澳门中院经审理裁定,莫世健性侵罪成。最终莫世健被判6年徒刑,并向被害人支付10万澳门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这两起案件中,我们看,澳门大学与澳门检方都本着公正的方式,以法律为准绳,一旦查实,就立即做出惩治。

这些教授不但不能再于该校任教,而且要付出牢狱代价。

我想,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对学校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底线极为看重,所以绝不会因为某位教授拥有巨大名声,或者能够带来大量资金,亦或者在学术界拥有资源,就去演绎「糊涂僧判葫芦案」。

但更重要的是,澳门大学与澳门当局对此有相当成熟的制度化流程,各负其责,但相互监督相互成就。

我想,如果国内院校想要减少类似事情,实在应该向澳门大学学习。

很显然,此事关乎整个高校体系的制度建设,也关乎社会底线公正。

一方面,我想大学应更正自己的大学治理制度,对此类事情进行制度性纠偏。比如敦促设立伦理委员会,并时刻关注学生权利。凡遇到类似举报当对此进行自查。而一旦查实,亦应切断其在高校的教学生涯。

很显然,这里面最主要的问题出在双方「权力不对等」。更彻底的方式,应该把学生是否可以毕业,与某位导师的强链接进行隔断。

另一方面,社会也应正视类似事件,积极促进使嫌犯进入刑法层面。绝不应因为太多这样的事情,就阴暗的以为是潜规则,所以视而不见,甚至进行猥琐推断。

何况,即使是「潜规则」,那么我们应不应该为那些不服从「潜规则」的人做些保护呢?我想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为什么说这些都关乎社会底线问题呢?原因也很简单,就是此事的根源,仍在于腐败和权力的肆无忌惮。

要知道,我们这些年被洞穿的底线,实在是太多了,而这些被洞穿的底线,其缘由基本与之相同。我们如何对待类似事件,也表明我们要如何对待那些有着同样原因的事情。



白卷
那美好的仗,理应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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