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跃华歌”微信公众号导读:一周前,《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这知名的音乐专业核心刊物发布今年第5期目录,我看到目录中有我的文章后甚为欣喜,转发并祝贺我自己(《南京艺术学院学报》刚发表我文《香港马礼逊学堂音乐教育考释》,祝贺我自己!》),目前有4000人关注。其中有好几位朋友第一时间便向我询问发表核心刊物文章的秘诀。尽管询问方式不一,但基本意思都一样,朋友们似乎觉得发表核心刊物都必须有什么特别渠道似的。抱歉!我没有特殊渠道!本人都是直接向核心刊物邮箱投稿,且没花一分钱!我的邮箱投稿记录如下:
我是今年3月21日投稿的,《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自动回复如下:
尽管我的文章于8月7日就收到录稿通知,但后续我又按照编辑部的要求反复修改了多次,刊物主编们和编辑部的编辑对本文的修改作出了多次指导的同时,侯编辑也为本文润色与加工付出了很多劳动。感谢《南京艺术学院学报》主编们和侯编辑!我的最后修改文如下(欢迎您阅读并转发给你们那音乐学生、同行,因为这个史料基本是音乐学生必学的内容,但教科书和学术文章对此说法基本都是错误的,且太多简单):
香港“马礼逊学堂”音乐教育考释
吴跃华 (江苏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 徐州221116)
[摘 要] 马礼逊学堂开设音乐课的情况一直以来未得到详细考证。根据第一手外文资料可知,该校开设的音乐课程名称应该译为“唱歌”课,始于1845年5月,任课教师是校长布朗(Rev. Samuel Robbins Brown),教学内容除了教单声校园歌曲外,还教合唱和识谱。合唱是从轮唱教至三个声部的作品,识谱是在学生学唱歌的同时进行的,教学伴奏乐器是簧风琴。学生非常喜欢布朗的唱歌课,毕业于马礼逊学堂的唐廷枢在1862年编写出版的《英语集全》中,还翻译出了几十个中外音乐词汇。马礼逊学堂直接影响了1845年创办的宁波崇信义塾,崇信义塾一开始便开设“唱歌”课,并从美国购买乐器来服务教学。仅此,马礼逊学堂无疑已为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马礼逊学堂;布朗;美育;唱歌课;合唱;识谱
香港“马礼逊学堂”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我国音乐学界对该校音乐教育研究的成果却十分鲜见。中国香港的音乐学者们在论述香港音乐教育史时直接忽略了该校的音乐教育。[1]香港“马礼逊学堂”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我国音乐学界对该校音乐教育研究的成果却十分鲜见。中国香港的音乐学者们在论述香港音乐教育史时直接忽略了该校的音乐教育。[1]内地的音乐学者、音乐教育史专家孙继南1994年撰文《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就笔者所见,这是在音乐学界最早指出“马礼逊学堂设有音乐课”[2]的事实,随后汪朴[3]、刘大坚[4]、伍雍谊[5]等学者也沿袭此说,几成定论,甚至音乐学界长期以来也只停留在这一简单的事实认知层面。其实,宫宏宇早就指出:“国内史书对马礼逊学堂音乐课程的具体情况以及史实根据却没有明确的标示。”[6]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因为我们以往难以接触到相关的英文一手资料。幸运的是,现在晚清民国期刊全文数据库里已有关于该校的第一手英文资料,笔者依此对该校音乐教育的详细情况,结合现有其他相关研究成果重新做些考订。
一、“马礼逊学堂设音乐课”一说考伪
如前所述,孙继南最早指出马礼逊学堂开设有音乐课的事实。后来,这一事实被写入其编著的《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1989》,内容没有变化,只是补充了些许文献信息。具体如下:
由在华英、美人士于1836年组成的‘马礼逊教育协会’为纪念英国最早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马礼逊,于1839年11月4日在澳门创办了一所小学堂(亦称‘马礼逊纪念学堂’),由创始人基督教美国公理会传教士布朗自任校长。首批入学者为6名中国儿童,全部住校,免收一切费用。课程设置有中文、英文、地理、数学等。1842年,香港割让英国,成为传教士活动中心,该校由澳门迁至香港并成为带有中小学性质的学校,增设音乐课。此为现知中国人最早在新式学校中接受音乐教育的学堂。1849年停办。
——容闳《西学东渐记》,原载《走向世界丛书》。见朱有瓛、高时良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4辑,第16—19页;又,《教育大词典》第10卷,第200页。[7]
该著出版当年就在中国音乐史学年度学术研讨会上引起学者的专门研讨[8],且分别于2004年、2012年再版(上述内容经两次再版也没有变化),足见其影响力之大。在此,必须要充分肯定孙继南先生开发史料之功,在当年有限的条件下,搜集整理这些史料实为不易,且此书为学界普遍认可、多加援引,为后续相关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正因其影响之大、作用之重要,其中的错误更不应被忽视。再则,从基本史实的角度论,现也有廓清错误之必要。
笔者核实这一史料下列举的参考文献后,发现几处明显的错误:一是容闳著作《西学东渐记》中并没有任何跟“音乐”有关的内容。[9]不仅如此,为孙继南这本著作题词、写序的廖辅叔甚至还说:“我通览了容闳的《西学东渐记》,结果没找到一句关于音乐的记述。”[10]二是,《教育大词典》书名应为《教育大辞典》,是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此外,按照此处所指引的页码,笔者查询了《教育大辞典》,该页显示的词条是“马礼逊纪念学堂”,其释义原文如下:
马礼逊纪念学堂。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马礼逊教育协会创办于澳门。由美国传教士布朗任校长。首批学生6人,全部住校,免收一切费用。开设中文、英文、地理、数学等课程,属小学程度。1842年迁香港,发展为中小学。课程除中文外,设有英文,地理、历史、算术、代数,几何、初等机械学、生理学、音乐、化学等,采用英语教学。1846年布朗返美,由麦士(William Macy)继任校长。1849年停办。[11]
问题在于,首先,《教育大辞典》这一词条名称“马礼逊纪念学堂”本身就是个错误,“马礼逊纪念学堂”其实是1988年马礼逊学堂在澳门恢复办学时用的校名[12],并不是该校最初校名。尽管马礼逊学堂初建时确实是为了纪念马礼逊,但最初校名中没有“纪念”两字。遗憾的是,由于孙继南也误将“马礼逊纪念学堂”作为该校最初的校名,导致这一错误名称被众多学者沿用。
除了文献的错误以外,孙继南编写的“马礼逊学堂设音乐课”之内容还有3处错误。一是事实表述不准确。孙继南称:“此为现知中国人最早在新式学校中接受音乐教育的学堂”。宫宏宇对此已提出批评,认为早在澳门圣诺瑟修院就有中国人在接受西方音乐教育。此外,还必须注意的是,孙继南此说根本不是其列举的参考文献中的话,显然是孙继南自己的理解。第二个错误则是孙继南称布朗为“创始人”,但其列举的参考文献里都没有出现这个说法。第三个错误即是上述孙继南编写内容的“第一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句,称“1842年11月1日,马礼逊学堂由澳门迁香港,开设音乐课”。笔者将这一句判误的依据是孙继南在《中国近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1989》“说明”中说:“(本书)条目设立以其实施年月为序。如某校创建时并无音乐系科或有关音乐教育措施,则不按该校创建年月收录,而根据其后该校增设音乐系科的实际年月入编。”[7]据此,孙继南所编写的这第一句的意思就是,该校1842 年刚搬来香港时就有了音乐课。之后音乐文化史专家如冯文慈[13]等也都是这样理解的。另有学者如马东风在著述中则采取了“据史料”[14]这一含糊的说法,但从实际叙述的内容来看,他所依据的就是孙继南的这一说法。其实孙继南所标注的两条参考文献都没有1842年该校搬来香港就开设音乐课的意思。难道这“第一句”又是孙继南自己的理解吗?
其实,孙继南1994年首次发表的《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并没有列出参考文献,这些文献是在他编著《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纪年1840—1989》时增补的。1995年,汪朴的《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大事记》一文史料详实,较为严谨,尽管汪文只是笼统地说“音乐为该学堂教学科目”,但还是给出了具体的参考文献,其依据的史料来自非音乐学者顾长声的著作《传教士与近代中国》(1981)、《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来华新教传教士评传》(1985)。这两本著作都多次再版,影响力可见一斑。笔者核实发现两本著作叙述差不多,后者似更为严谨,其中与马礼逊学堂相关的内容如下:
一八四二年十一月一日,马礼逊学堂在香港开始上课,新旧学生共有二十多名。在课程设置方面,除继续命学生认真学习中文外,西学课程已有英文、地理、历史、算术、代数、几何、初等机械学、生理学、化学和音乐等。[15]
如果依据顾长声这一叙述,孙继南所编写“第一句”就是对的。或许《教育大辞典》也是参考了顾长声这本著作,笔者之所以有此判断,一是因为在《教育大辞典》编写前,只有顾长声的著作提到该校有音乐课。二是因为《教育大辞典》提到该校开设的课程之一“初等机械学”,在《教育大辞典》出版前只见于顾长声的这一著作(连顾长声1981年所著《传教士与近代中国》一书都没有提到“初等机械学”这一课程)或其他参考“顾著”的文献中,其他学者在提及这一课程时一般不使用这个课程名字,而是称(牛顿)“力学”(三大定律)[16]。
可见,参考顾长声著作的《教育大辞典》和汪朴的文章,均采取了模糊的说法。但对照顾长声的著作,与其说孙继南编写的内容是依据他所列举的两条参考文献,还不如说主要是依据顾长声的著作,尽管顾长声著作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后详)。
二、马礼逊学堂音乐教育实考
“去伪”是为了“存真”。那么,马礼逊学堂音乐教育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吴义雄曾指出,布朗在1847年1月回美国前,曾在英文月刊《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
第10—15卷上发表过6篇关于马礼逊学堂教育的年度报告。[17]这些报告为我们研究马礼逊学堂的真实情况提供了一手英文史料。
吴义雄早先曾据这些报告统计,该校于1844—1845学年度增设了“声乐”课程。[17]且之后声称依据这第一手英文资料的翻译或相关研究文章,几乎都称该校开设的是“声乐”课,如澳门大学张伟保编著的《中国第一所新式学堂马礼逊学堂》中所收录的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者张晓非的译文[18]等。周岩厦的博士学位论文是以《中国丛报》为中心的研究[19],特别指出该校开设“声乐”课的具体时间是1845年5月以后。笔者复核原始英文文献,布朗在1845年9月的年度报告中是这样说的:“今年我们增加了唱歌(vocal music)课,约已上了四个月。每天学堂所有学生都被集中到一起,用半小时或更长时间来学习唱歌(singing)。”[20]从“9月”推算“四个月”前确实就是该年5月了。不过这与吴义雄的说法不矛盾,因为吴义雄是用“学年度”思维来统计的,1845年上半年开设的声乐课可以写成1844—1845年(学年度)开设的课程。
需要继续讨论的是,上述非音乐专业学者甚至是英语专业的学者,将布朗的用词“vocal music”直译成“声乐”是否恰当问题。笔者认为,这应该翻译成“唱歌”课比较合适,理由如下:首先,从具体语境看,布朗所提的“vocal music”课程教的就是唱歌(singing),且布朗后续详述这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也就是“唱歌”。其次,从一般音乐专业语境看,这也应该翻译成“唱歌”课,因为“声乐”一词一般用于专业音乐教育场域,“唱歌”一词一般用于普及音乐教育领域(1994年吕达的著作就是称该校开设的是“唱歌”课[21],可惜后几乎无人采用这说法)。当然,即便直译成“声乐”课也没有多大问题,但像顾长声那样用“音乐”来作为课程名称就不够准确了,因为这课程名称往往涉及更为广泛的教学内容,而“唱歌”(声乐)作为课程名称,其涉及的内容就比较单一了。再次,也更为重要的理由是,翻译成“唱歌”课还符合那个时代的特征。且不说直到20世纪初,我国学校开设的课程还叫“乐歌”课,即便是美国,在1838年前也只有社区“歌咏学校”存在,1838年美国才开始法定的学校音乐教育,但也只是把“唱歌”纳入一般学校教学。[22]无论如何,布朗在马礼逊学堂也不可能开设内容比自己母国本土更具有广泛内容的音乐课。
或许,对于非音乐学界的学者来说,这一课程名称被译为“声乐”或者“唱歌”无伤大雅,但是对音乐教育而言,课程名称关系到专业习惯和不同课程内涵的大致判断,且如果将研究视野置于更广泛历史进程中来探究音乐课程名称的变更,进而深入音乐教育史的相关研究,那么准确翻译这一课程名称显然是必要的。因此,笔者认为,在翻译这一课程名称时,将其置于音乐学这一专业语境中,并结合具体的历史背景予以考量,译为“唱歌”课。如此,相关史实方可明晰——新式学校马礼逊学堂开设的音乐类课程不是音乐课,也并非声乐课,而是唱歌课。
布朗在自述该校开设“唱歌”课后接着又说:“自从邦尼(Mr.Bonney)去年(注:指1844年)4月来我们学堂之后,我一有时间便教男孩们(学生)唱歌。”[20]乍一看似乎自相矛盾,其实,布朗这句话是指他在课外教唱赞美诗的活动,而不是正式开设的课程。因为布朗不仅没有在1841年写的年度报告[23]里提到有音乐课,在1842年9月写的年度报告详细介绍该校开设的各门课程的情况[24]时也没提到这有音乐课。不过,布朗在1842年9月的报告中说到该校学生现已能自觉去背诵《圣经》时,倒是提到了该校的音乐活动,布朗说该校学生非常喜欢“西方音乐”。但这应该是指学生喜欢唱的赞美诗歌曲,因为布朗下文接着非常明确地说,尽管该校没有开设这方面的课程,但该校学生已经熟悉了很多“英国曲调”。布朗还说:“如我的任务不那么重的话,我一定同意他们的请求给他们上唱歌(vocal music)课,以后如有助教来我们学堂,这方面的教育不能忽视”,因为这会激励学生的宗教行为,使他们的性格变得柔和、高贵,并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24]一直到1844年9月,布朗的年度报告再次详细介绍该校的教育情况,都仍未提到音乐课。不过,布朗说:“到目前为止,学生已接触了地理、历史、哲学、数学、艺术。”[25]但这接触的“艺术”并非指的是“开设音乐课”,而是指该校学生唱赞美诗时接触到的“西方音乐”等(美术等其他艺术方面的内容,本文就不赘述了)。
作为教会学校,学生唱赞美诗应该是很正常的现象,有据可查的该校学生唱赞美诗活动,除了上文提到的布朗1842年年度报告中的内容外,还有1843 年《中国丛报》刊载该校学生作文比赛获奖作文中提道:“今年(注:1843年)5 月,大清两名皇家专员来到马礼逊学堂,布朗先生弹着乐器,男孩们(学生们)唱了几首歌,来客听我们的老师弹着、唱着似乎很高兴。”[26]这已经不仅仅是接触到“唱”赞美诗了,还接触到布朗给他们弹的乐器,但这是什么乐器没交代清楚。宫宏宇文章引用斯威廷(Anthony Sweeting)的著作,倒是明确称两名清朝特使看到的是布朗在“弹琴”[6],但弹的是什么“琴”也没明确交代。笔者判断应该是“簧风琴”,依据是《中国丛报》在报道这几篇获奖作文时写的导言。该导言称这几篇获奖作文是从不久前马礼逊教育协会考核该校学生成绩时选出来,在考核各门功课后,该校学生在布朗的“seraphine”伴奏下,为来客唱了一首迷人旋律的圣歌。[26]有学者直接将“seraphine”译成“塞拉芬簧风琴”[27]。《新格罗夫爵士乐辞典》中确实称“seraphine”是早期的一种“簧风琴”[28]。还有学者不仅称“seraphine”是“簧风琴”,还指出这种乐器诞生于1834年。[29]这说明该校学生此时已经接触到刚发明不久的“簧风琴”。有文献报道称该校毕业生容闳(后成洋务派重要代表人物)不仅爱唱歌还会弹风琴。[6]容闳是否就是在此校学会弹风琴一事尚不明确,但至少他在这里已经受到了风琴表演的熏陶。关于该校师生弹奏风琴的史料很少,而有关该校师生唱赞美诗的史料后仍屡有提及,如宫宏宇依据斯威廷的著作还称,到过香港的史密斯(George Smith)于1847年发表的一篇访问香港的文章中也提到,他在1844 年参观马礼逊学堂时,“多次很高兴地听到那里的学生唱圣诗”[6]。布朗本人在1845年的年度报告中总结说,他要求学生庆祝主日那天早上听讲《圣经》,晚上朗诵《圣经》,且这些活动总是伴随着“祷告”和宗教音乐。布朗还说,“学生们在庆祝主日的晚上常找他一起唱歌”。[20]在1846年的年度报告中,布朗再次提到他和该校学生晚上通常唱圣歌一事,有时唱圣歌过程中还会有外来的陌生人参加。[30]可能有人会说,该校学生课外唱赞美诗活动属于广义的课程,但布朗在1841年写的年度报告中称该校学生可以“自愿出席我们每天早晚的祈祷式”[23]。可见,课外唱赞美诗活动不是每个人都必学的“唱歌课程”。
布朗解释此时该校还没开设唱歌课的原因是他很忙,没有时间教学生学习音乐。[20]布朗还特别提及该校办学之初,主要只有他一个人在为教育协会工作,他除了管理学生以外,还要教“四个班级”[25]。但自邦尼(Bonney)来后,布朗终于有时间了,不过,该校也只有他一人教唱歌课。这或许跟布朗本人有特殊的音乐才能不无关系。据英国学者著作介绍,鲍留云(布朗的另一中文名[31])早在耶鲁大学读书(1828—1832)时就在一所男校兼教音乐课,后入哥伦比亚神学院学习时,又在巴哈姆维尔女子神学院教授声乐和器乐(1832—1835),并担任曼哈顿长老会教堂合唱团的音乐总监[32],再后来才到马礼逊学堂任教。布朗母校耶鲁大学的校长曾称赞鲍留云在大学期间是“以才智敏捷,多才多艺和品味优雅而著称”。[33]在赴马礼逊学堂途中的船上,牧师阿比尔则说鲍留云优美的男高音和他的小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和手风琴演奏能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34]据此可以看出,布朗不仅有杰出的音乐才能,还有较为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布朗在马礼逊学堂的唱歌教学情况,在布朗所写的“马礼逊教育协会第七次年度报告”中有详细的记录。[20]因布朗在报告中的记录稍显凌乱,笔者略加整理如下。
首先,布朗阐述了自己的音乐教育的价值观即音乐教育哲学,认为“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可以让人放松神经、愉悦心灵,可以促使听者出色地完成他们的任务”。“音乐作为一门艺术”,还可以“给人带来最单纯的愉悦”,“陶冶人的情操”。“让人们感受到奉献的温暖”,“使人性格更加温和有礼貌。这是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20]。其次,布朗介绍了国外的音乐教育情况,称“德国学校早就将音乐视为普及教育的一门科目。尽管英国、美国认识到这课程的价值迟了一些,但现在也已被普遍接受”。言外之意是说马礼逊学堂也应该重视这门课程。布朗认为马礼逊学堂的学生如果能早点接受训练,每个人都能学会唱歌。如果条件许可,马礼逊学堂也会尽快让有音乐才能的教师来教唱,并称如果音乐在基督教国家的学校里能带给学生愉悦,那么在马礼逊学堂,音乐会给学生带来更多愉悦。[20]
再次,布朗介绍了该校开设唱歌课前的学生学习情况。据布朗介绍,该校大多数学生此前从未听过外国曲调,一开始,有些学生接触外国音乐时只是靠死记硬背地学习。[20]布朗还说,有时晚上唱赞美诗时会有外来的陌生人,他们很好奇,从他们对唱赞美诗好奇的行为可想而知,启蒙唱歌教育是多么困难。[30]但布朗对该校学生的唱歌学习一直充满信心,认为他们能够学会识谱和唱歌,布朗自称:“后来我做了试验,这些学员们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是指开设唱歌课前学生课外唱赞美诗需要辅导的教学)
最后,就该校正式的唱歌教学,布朗说,尽管有些学生声音不好训练,但布朗相信他们还是能唱好的。布朗继而还介绍了该校的教学程序,一开始是从“校园歌曲”教起,同时还教一些“音乐基础知识”。尽管一开始有些学生难以分辨“音阶中的半音”,但渐渐地,学生们都能分清了。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学习“识谱”。4个月后,大约有一半的学生能识读出“一个调性的乐谱”,有的学生还能“在多个调性上识读乐谱。但现在还没教转调”。此外,由于中国学生不懂“和声”,因此,布朗一开始是“从最接近和声的一、两首轮唱曲”教起,学了不到4个月后,学生已能“以可容忍的准确性唱出三个声部的几首歌”。布朗认为,如果这样再教一年,学生们就能“变粗鲁的声音为和谐的合唱”。
尽管该校没有音乐教材,但可以看出,布朗的唱歌课除了教唱歌(包括合唱)外还教“识谱”,准确地说,应该是教视唱,因为布朗是在教唱歌的过程中教授识谱的,而不是干瘪的理论讲述。其教学方法是在尊重音乐作为“听觉”艺术的特性基础上教授识谱。这也是当时著名教育家裴斯泰洛齐的音乐教育观。此外,布朗还采用先教“轮唱”再教合唱的“循序渐进”教学法,而这正是当下新音乐课程标准所倡导的教学方法。可见,其教学方法是多么先进。
那么,布朗的唱歌教学效果究竟如何呢?布朗说,每到上音乐课时,学生们便快速来到教室,且面带笑容。他们非常喜欢唱歌,且唱完歌后也都心情愉悦,“轻轻松松地回到教室继续其他科目学习”,布朗强调说:“自从我第一天教学生唱歌,我便发现学生们对其他课程的学习积极性也增加了。”[20]此外,布朗报告中还特别提到了该校学生的一场考试,尽管这不是专门的唱歌考试,但整个考试过程充满歌声,唱歌其实相当于其中的考核科目之一。
鉴于这场考试形式非常有音乐特色,且以往研究未见有提及这种考试形式,因此,有必要对这含有音乐仪式的考试过程予以介绍。这场考试过程如下:1845年9月24日星期三下午五点,马礼逊教育协会会员在该校举行全体大会,晚七点半后,全体学生来到考场,准备接受协会成员对他们学业的考核。全体学生首先演唱了一首《周年纪念赞美诗》(Anniversary Hymn)。最先上台接受测试的是年龄最小、入学最短的第四期班,学生们先是朗读《新约圣经》,接着“英译汉”,然后第四期班全体学生以唱歌结束考核。接下来是第三期班接受测验。第三期班先是与第四期班一样进行课程展示,并在黑板上练习和心算,然后他们非常高兴地演唱歌曲结束,演唱的曲调是《告诉我那些日子》(Tell Me The days)。最后是接受测验的是第二期班和第一期班,考核算术、地理和即兴作文。两班在测试间隙唱到“让我们唱起夜曲,让欢乐的氛围延长”。考核者称赞大家唱得很有激情,演唱风格跟世界上任何学校相比都值得称道。晚九点半,测验在充满歌声的氛围中结束。
从这次考核的情况可以看出,布朗短短4个月的教学竟能达到这样的水平,着实令人惊讶。这应该包括了该校在没正式开设唱歌课之前,布朗在课外给学生唱赞美诗进行的辅导。另外,从前述考核情况,我们还可进一步可确认,该校唱歌教学是采用簧风琴伴奏,而并非以往学者在缺乏文献依据的情况下所认为的采用钢琴进行教学活动。
结 语
尽管马礼逊学堂开设正式的唱歌课时间很短,但该校的唱歌教学内容相当丰富,大体与美国国内的唱歌课同步。这么丰富的音乐教学最早却被学界仅以“马礼逊学堂设有音乐课”一语简单概括,实为憾事。国内学界一直重视该校开设音乐课的事实,意在铭记该校对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影响,但即使如此,这一影响至今仍未得到学界的充分认知。
马礼逊学堂音乐教育对我国的学校音乐教育直接影响至少有三。第一,于1845年参与创办宁波崇信义塾的麦嘉缔明确称马礼逊学堂的成功经验表明,中国学生完全有可能“学习与美国国内相同的课本”。尽管麦嘉缔主张开设英文课程未果,但宁波义塾(男校)一开始便设有唱歌课,还从美国购置乐器的做法[35],显然就从马礼逊学堂借鉴而来。第二,毕业于马礼逊学堂的唐廷枢于1862年7月在羊城纬经堂出版了英汉词典《英语集全》(六卷)一书,该书第一卷里有专门的“音乐”类名词的英汉翻译[36],其中就有对“风琴”的翻译。唐廷枢在书中对“风琴”首先标注的粤语读音是“Fung Kam”,接着标注的英语读音是“organ-xylophone”,继而用广东话对此英文读音的注音是“‘阿近’又曰‘赊丽吩’,吩字科贤切”(注:本文所涉《英语集全》中音乐名词的粤语和英文辨识,是在星海音乐学院教授陈明志博士和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李渊婷的帮助下完成的。特此感谢!)。此处的“赊丽吩”应该就是“seraphine”的广东方言音译叫法。可见,这里介绍的“风琴”就是马礼逊学堂用的风琴。这或许是“风琴”最早的现代意义叫法,此前都是将“管风琴”简称为“风琴”。这本书是我国最早的音乐名词中外文翻译词典之一,不仅有利于中国人了解外国乐器,还有利于外国人了解中国乐器,无疑对中西音乐文化交流具有重要意义。第三,1861年清心女塾的合唱教学法与布朗在马礼逊学堂教学中所采取的循序渐进的合唱教学方式是一脉相承的。[37]仅此,马礼逊学堂及布朗在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史上的重要贡献,值得我们为其专门书写一笔。
参考文献(略,如需要查看,请到中国知网下载我的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