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事哲学图】刚想了一下,把事分为“权益之事”与“权利之事”(这个权利之事很重要,涉及言论权思想权表达权等,可行使可不行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知。以前想到过事的分类,可如今回到权益之事与权利之事两大类,反而一眼明了),再将其与人的关联程度结合,形成“事”的性质及其后果类型学划分。
本计划近期写篇“以事为中心”的民主运作原理的文章,如今解决了事哲学的分类理论建构,后续就容易多了。
【事哲学之二】刚查了一下朋友圈,零零碎碎谈了一些关于事哲学的思考。
2015年写了一个内参报告,提出以事为中心推进放管服改革,那时没有对事进行定义。
后来2021年在《文汇报》上写文章《当代超大城市治理的运作原理建构》文章,将事概括为“基于信息的活动与事务”,有一个初步总结。
也在一些零碎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中提到“有形的事”与“无形的事(关系)”。
当然更有吕思勉先生提到的“事有一时的成功,有将来的成功”所启发的“有一时之事与将来之事”的分类之事。
这个“事哲学”模型图,又将事与人(及组织)联系在一起,把事搞复杂化了。后续再接着谈谈此话题。
8月21日
【事哲学之三】注意了一下,华东师范大学的杨国荣教授从哲学层面对“事”问题做过不少深入思考,从知网上下载了他的相关文章,来不及细看。
他还专门写了一本书,还来不及网购回家看。
简单扫描了一眼,感觉哲学层面将事看成人与人之间的活动,与从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法学等角度看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事的最本质特征是信息,再通过主体间的互动与叠加,形成一定时空条件下的不同样态,并借助于主体的活动,表现为不同的“存在”,有的随着事的处理完毕以及人的离去,消亡了,有的则长期存在着。
像国家大事、人类大事、人生大事又可能表现为共同的规律,形成“事”的主题化类型化长久化等特点。
以后准备通过华东师大的朋友,结识并拜访一下杨国荣教授,他是目前中国学界非常有学问有水平之人。
8月22日
【事哲学之四】实际上,这个事哲学分类图,只是说出了事与人及组织的关系及其性质,这是如今关于事问题思考的主要方面。
昨天想了一下,还需要解决“如何成为事”这个本源问题(至于如何“成(功)事”,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还需要建立一个理论分析模型。
这个理论分析模型包括如下要素:信息、需求、资源、主体、机制、制度、活动、环境(文化)等,它们构成一个有机体。
后续把这个要素关系图给画出来,就一眼明了了。
8月23日
【事哲学之五】“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昨天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全国上下都在纪念。
时至今日,小平同志的历史功绩基本上左派与右派都能接受(当然右派更多是从自身命运视角看,这是后话)。
三十年前,右派可不这么看,二十年前也如此,如今变了,也不得不变。
上大学后,我父母一谈起邓小平,都说感谢他,要不然我们兄弟二人上不了大学。
虽然没有写过纪念文章,可我在三十年前就笃信任何重大问题不会降低对邓小平的评价,甚至还幸亏有了邓小平同志当初的果敢之举,挽救了中国,挽救了社会主义,保留了人类历史希望。
如今历史走向已然证明了这一点。
这段分析与事哲学有什么关系呢?大有来自。
前面谈了“何为事”问题,“如何处理事”,“如何成功事”这两个问题没谈。
重大历史关头,重要政治人物处理事的战略与艺术,决定十几亿乃至几十亿人类的历史命运呢!
【事哲学之六】“如何处理事”问题,太复杂了,涉及制度与非制度,涉及人与组织,涉及战略与艺术,涉及事的性质、范围与程度,涉及时与势等。
以前提出来的“良心+良制+良治”的人类社会发展道路,就是一个大综合。此问题暂且搁置。
接着谈点关于“如何成功事”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要涉及“当下之事”与“未来之事”及其中间起到连接作用的“绵延之事”三大问题(其中还有不断变化的“过去之事”,可以归到“绵延之事”范畴中)。
对于“当下之事”与“未来之事”的思考,吕思勉先生曾经一语中的,“事有一时的成功,有将来的成功”;
对于“绵延之事”的思考,说到底就是一个民族及其文化的传承问题(这是往大的地方说,往小的地方说,就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单位的生存、发展与绵延问题),这个问题是既有形形色色制度论解释不了的问题,也是既有实证主义方法解释不了的问题。
8月24日
【事哲学之七】在前一个“如何成功事”帖子下,有朋友留言“事在人为”。
太对了,中国人对待事的方法,强调“人做天看”“天地良心”,背后既有“心中的道德定律”关照,又有行为主体积极作用,至于是不是如制度论者强调的制度作用,实际上也有,强调“人情事理”。
只不过,确实要考虑与时代同行的制度建设问题,即何种制度问题。
西式现代制度“见制度不见人”,中式传统制度“见人不见制度”,都有误区,需要既见制度又见人还见组织,而党组织的主导与引领作用非常关键,因为这是代表良心、智慧和勇气与行动。
【事哲学之八】以前提到过自己过往为人处世时的一大不足,即从制度论出发,秉持冷冰冰的理性原理,奉行“对事不对人”法则,反对“对人不对事”做法。到积累了很多生活经验时,经历了很多教训后,方明白制度论的理性原理应该区分不同的场景。
比如,夫妻生活、家庭生活,大多是不能辨别是非的,不能争论对错的,只应奉行“太太永远是对的”包容法则,不能过于讲究权利原理。
又比如,对于单位内部权益与福利乃至荣誉分配时,既讲究制度论的功绩制,又不能不顾及长幼、时序、传统、平均、弱者之类问题。
而适用制度论的理性原理,即便在公权力所作用的领域与事务中,还是离不开活生生的人的需求与实际,尤其是不同的人生境界与选择法则。
因此,对于成功事来说,回到以前总结的一句话:“主对事兼对人,打狗也要看主人”。
一旦主人利益受到威胁、心情不好,计较起来,该打的狗也往往难以打好,甚至让狗咬了,适得其反。
因此,敢于打狗的英雄人物,自古都没有好下场也!一叹。
就此打住,“如何成功事”从组织学、战略学、制度学等方面值得写大书的。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