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二十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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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我父亲给我们四兄弟分了家。为此请来了舅父作为见证人,把家中仅有的破旧家具分成四份,通过抽签决定每人得到的那一份,并立下了字据签名。每人分到了四间平房和两间小屋,其中七间小屋中有三间留给弟弟结婚时用,还有两间上南头。我们两个年长的兄弟都已经成家并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当时家里没有粮食。钱票的分配上,大弟兄和我还分到了一千元的负债。分配完后,大家心照不宣地接受了这个安排。
事后,我们自立门户,自起炊烟炉灶。
几乎是白手起家,为了生活,为了孩子,我们只能硬着头皮,挽起袖子拼命干。我们饲养家畜家禽,同时参加生产队的劳动,双管齐下。我请了妻子的哥哥来帮忙,在小屋里挖了养羊和养猪的棚子各一个。
第二天,我步行六公里去硖石的小猪房买了一只小猪,挑着回家养在猪棚里,希望通过养猪挣钱。当时还没有羊,过了几天,有个羊贩子路过,停下后问我们有没有羊卖。我说没有,正准备买羊呢!他说他刚从别人家买了一只老母羊,可以廉价卖给我。我看了一下那只母羊,瘦得皮包骨,几乎没肉。我问他想卖多少钱?他爽快地说一口价7元。
我们想了想,价格倒不贵,如果不买下,羊可能会死。养一只羊可以挣工分,那个时候是集体生产队,于是我们决定买下来养。付钱后,我们把羊放在羊棚里饲养。那个时候生产队缺肥料,羊粪归生产队用于肥田,一头羊每天可以记两分工,一只猪也是两分工。妻子去割了一筐青草,母羊狼吞虎咽地吃了个精光。于是,我们每天去割几筐青草,一个星期后,母羊开始长肉了,胖了起来。由于吃得饱,它后来越长越肥,完全变了样,从五十斤长到了近百斤。原来是原养羊户没让它吃饱饿瘦的,吃得壮说明它没病。
我从邻居家借了只公羊给母羊配种,五个月后,母羊产下了三只小羊羔。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因为母羊身体好,奶水足,小羊长得很快。几天后,小羊也开始吃青草了。这样,我们家四只羊每天可以挣到五分工分。那个时候,羊最怕得寄生虫病,尤其是羊肝蛀病。如果羊得了这种病,不及时治疗的话,九死一生。我们7元买的那只羊,经过我们的精心饲养,每年都能繁殖,养了很多年,成了拥有多头羊的羊圈。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工业的发展,化肥厂的数量增加,化肥的供应问题逐渐得到解决,这才慢慢缓解了农业化肥农药的紧缺状况。尽管如此,猪羊粪作为有机基肥仍然被需要着。
到了1979年,政府出台了新政策,农村开始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制,这意味着每家每户都需要独立负责农业生产。这一重大转变使得每家每户都必须购置一些农具,比如小型打稻机。我和弟弟合伙买了一台。由于脱粒后的水稻和大麦需要晾晒,我们决定浇筑一个水泥场。
我摇着农船去硖石买了三吨石粉,它比河沙便宜,可以作为替代品。当时水泥比较紧缺,我只买到了六包。整个泥场加上廊屋的面积达到了43平方米,而水泥的量显然不够。于是,我骑自行车去大队七分坝机站向机埠主任借水泥。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哀求,我终于借到了一包水泥,骑了三公里路回了家。
就这样,我们用仅有的7包水泥勉强浇好了水泥场。你可能难以置信,但这是真实的故事。那个时候,国家经济还不发达,农民办任何事时都非常注重勤俭节约。农具坏了,修修补补继续使用,舍不得丢弃。这个水泥场一直陪伴了我们十多年,经过不断修补,一直使用到土地大承包政策实施后才停用。
联产承包到户后,我们既要上班,又要养蚕、种田。为了搞好农业生产,我们常常起早贪黑地忙碌。虽然非常辛苦,但收入有所增加,苦中有甜。每年收了稻谷后,我们还要去粮站交售爱国粮,俗称还粮,并缴纳农业税。农民们年年都超额完成任务,他们的艰苦奋斗和自力更生的精神让人敬佩。
我们一直住在农村的平房里,为改善居住条件,我们于1989年在屠甸买了套二手房,全家人搬到屠甸镇上住。我们带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前往新家,离开旧居时锁上了门,以为一切安好。刚一个月家里不住人,就被小偷盯上了。他们撬开门锁,闯入屋内,将所有看起来值钱的物品洗劫一空,包括铜勺、铜面盆、银质蜡壶等。更甚的是用梯子爬上阁楼,把几斤新丝棉全窃走了,连我们结婚时穿的红棉衣和棉裤也不放过,丝棉足足有7斤多,按当时的价格也要几百块钱,还顺手牵羊把几件外套也偷走了。等我们回家才发现,都怪自己疏忽大意,没有及时转移。当时社会治安状况不佳,小偷猖獗,偷鸡偷羊偷自行车的小偷比较多,对于这些琐碎的盗窃行为,报警往往无济于事,我们只能自认倒霉。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我无意中发现小队里的某个男人竟然穿着我的衣服。我的衣服上有个暗记号,就是领头上有个剪破的洞,这个特征很明显,应该不会是巧合吧!怎么办呢?是当面揭穿他还是暂时忍让?如果揭穿他,可能会引发争吵,他甚至可能不承认,那样就会结下仇怨,忍一时能风平浪静。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最终选择了让步,决定心里有数地忍让下去。后来,我恍然大悟,原来小偷就在我身边。但我想,贼如果没有机会,也是偷不着的。于是,我碰到合适的机会,故意对他说:“你这件衣服挺好看,是什么时候买的?多少钱?”他支支吾吾说不上来,显然是有些心虚。
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我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心态,决定放他一马。考虑到他家里贫困,孩子又多,也许他真的有难言之隐。但尽管如此,也不能小偷小摸,人应该要有志气,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生活。我希望通过我的一番话,他能真正明白这个道理。
三个“七”的往事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人生的喜与忧,我明白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深知损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同时,我们应该懂得感恩与回报,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生活。
陈林松,1972年2月任教,高级教师,2016年退休。爱好写作及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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