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供应商的货款,以原材料抵账,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
企业的原材料多数也是供应商处购买的,因此,提问描述的情形就包括两种:用从A供应商购进的原材料,抵偿A供应商的债务,就变成了实质上的退货;当然,也有用从B供应商购进的货物,抵偿A供应商的债务,这种情形就属于“债务重组”。
一、属于退货的
借:应付账款等
贷:原材料
二、属于债务重组的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应付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应付账款等
贷:原材料
说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由于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应用指南明确指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的,债务金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部计入“其他收益”。如果按照这样会计处理,会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与会计核算存在差异,在纳税申报时需要注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