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解答:
“营业外支出”,是一个会计科目,不是税前扣除项目。
“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包括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的内容,也包括不能税前扣除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可以税前扣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毁损或盘亏等损失、坏账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经济罚款、罚息、滞纳金、违约金或赔偿支出等。
“营业外支出”核算的不可以税前扣除内容,包括:税收滞纳金、罚金、行政处罚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因此,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对“营业外支出”核算内容逐一分析,正确区分可以税前扣除的内容和不可以税前扣除的内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如果不满足税法的规定的条件,比如资产损失无法取得税法规定的证据材料,同样也会变得无法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