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广韵》音系,最好能阅读《广韵》原书,熟悉《广韵》正文的编排体例。
本文使用的《广韵》图版,来自《宋本广韵·永禄本韵镜》,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12月第2版。该书影印的“宋本广韵”以南宋巾箱本为底本(见该书弁语)。
《广韵》共分5卷:平声分2卷,分别称作“上平声”“下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各1卷。平声字多,故独占2卷。每卷的卷首罗列了该卷所含韵目。《广韵》计有“二百零六韵”,就是有206个韵目作为各“韵”的代表字。
每个韵目包含若干个小韵。同一韵目下的各小韵,韵腹、韵尾、调类相同,声母、韵头则是各小韵之间的区别要素。每个小韵中包含的若干单字为同音字。也就是说,小韵是某组同音字的代表字。《广韵》中的小韵数直接反映了《广韵》音系的声韵调配合情况;《广韵》音系的声韵调能配合出多少种实际区别意义的语音形式,就有多少个小韵。
图一
图一是《广韵入声卷第五》的第一个版面。
该卷首先罗列韵目,共34个。以“屋”为例:“第一”是屋韵(韵目)在该卷中的序号,上端标注的“乌谷”是“屋”作为小韵名的反切(每个韵目都“身兼两职”,因为它们同时也代表该韵目所含的第一个小韵),下段标注的“独用”是指在写近体诗时屋韵不能和入声的其他韵目相押(和“同用”相对,可参看王兆鹏《〈广韵〉“独用”、“同用”使用年代考——以唐代科举考试诗赋用韵为例》,《中国语文》1998年第2期)。
罗列完韵目后,该卷便进入正文的“同音字汇”部分。仍以“屋”为例:鱼尾符(刻书版式术语)下的“一”是屋韵的序号;“○”(小韵的标志)后的“屋”是小韵名;“屋”以下的双行小字,先给“屋”这个字释义(“舍也……”),再给“屋”这个字用反切注音(乌谷切),最后写上“屋”这个小韵所含同音字数(七。也包含“屋”字)。
“乌谷切”是“屋”这组小韵所含全部同音字的读音,因此与“屋”同小韵的其他字就无需注音了,只用释义;但汉语中有很多多音字,例如该小韵的第4个字“剭”,“又音楃”,意思是除“乌谷切”之外,它自身还有另一个读音(“又音楃”是用直音法注音的;在反切注音法通行前后,直音法注音一直通行着,有其实用性)。
请注意:某个字的“又音”不适用于同小韵的其他字。本例中的“屋”不是多音字,但假设它确实有“又音”(比方说,“乌谷切,又音××”),同样不适用于同小韵的其他字。这类情况很多见,比如“叶第二十九”的第一个小韵“叶”(见图三):“与涉切,又式涉切。”则该小韵的读音就是“与涉切”。“叶”既是韵目,又是小韵(只能是单音,不能有多音)名,也是一个单字(因此才有“式涉切”之“又音”),这三个层次要明晰。
图二
图二是《广韵入声卷第五》的第二个版面。由图可见,在列完“屋”这组小韵之后,该版面又列出了7个小韵,各组小韵之间有“○”分隔。
图三
图四
图四所示,在《广韵上平声卷第一》的卷末。
语音是变化发展的。《广韵》是《切韵》系韵书,但编纂已时隔数百年,语音已发生了细微变化(变化主要体现在声母的轻唇/重唇、舌头音/舌上音),这就是《广韵》各卷的卷末“新添类隔今更音和切”的由来。被“更音”的字,都是小韵名。关于“类隔”,可参看唐作藩《音韵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5月第5版,页86-87。
本文的最后,要解释一个问题:泽存堂本《广韵》有3875个小韵,却只有3873个反切。按理来说,不同小韵的读音不同,对应的反切必不同,则小韵数和反切数应当相同;而泽存堂本《广韵》的反切数却比小韵数少2个,为什么?这是因为刚好有2个小韵没有用反切注音。一个是“拯”,注音为“蒸,上声”,也是韵目(见图五);一个是“”,注音为“黯,去声”,该小韵仅此一字,在鉴韵(见图六)。
注:“黯”是咸摄开口二等影母字,有平声、上声两读,但普通话今读去声。
图五
图六
小结
第一,《广韵》本质上是一部反映中古音(隋唐时期)的“同音字汇”。《广韵》单字按3级分类,从上到下分别是:四声、韵、小韵。
第二,对本文涉及的术语进行说明:
【四声】中古音的声调系统。中古音只有四声:平、上、去、入。首先,这四声之间有调值上的区别;其次,入声以其清塞音韵尾和短促的发音与平、上、去声相区分。
需要注意的是,中古音的声调系统,四声之下不再分阴阳。阴阳在中古只是声母清浊的区分,不涉及调类的区分。一些现代南方方言在调类层面区分四声阴阳(包括普通话的区分阴平、阳平),此时的阴阳体现的是调值的不同,并区分调类,这与“浊音清化”并自成调类(阴平、阳平,阴上、阳上,阴去、阳去,阴入、阳入)相关。当然,在保留全浊声母的方言中,也已在调类层面区分四声阴阳。事实上,若保证四声相同,浊声母字的音高会自然低于清声母字,这与声母发音时声带是否振动相关;但在中古,尚未因此而分化调类。
【韵】韵腹、韵尾、声调的统一体。同“韵”的字,韵腹、韵尾、声调都相同。
【韵目】“韵”的名称,即每个“韵”的代表字。一个韵目代表一个“韵”。
【小韵】一个完整的汉字音节。同小韵的字严格同音。此外,“小韵”还兼指小韵的名称(小韵名),即每个小韵的代表字。
此外:一般的,每个“韵”的序号和韵目(同时用作小韵名)之间都有“○”。但在本书所用《广韵》版本中,“东”韵(上平声的第一个“韵”)之前既无序号(“一”),也无“○”,这是特例,后几卷的第一个“韵”之前都不缺“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