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人生亦可永恒?

文摘   2024-10-15 12:36   河北  

另一种人生亦可永恒?


寻找长生不老的方法,一直是中国人所要追求的目标。从秦皇派徐福到海上寻长生不死之药,再到汉武的山上求仙丹,都想寻找能够使自己生命得到永恒的方法。但无论秦皇,还是汉武,其寻找长生不老之药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既然在阳间无法做到永生,于是便寻求阴间的永恒,从而秦始皇为中国留下了匡世文物——兵马俑。但是,每当我想到兵马佣的时候,总是感觉到孔夫子是一位伟大的预言家;因为孔夫子说过:“始作佣者,其无后乎?”——一方面,活着的秦始皇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另一方面,被秦始皇称为“黔首”的、象孟姜女一样的普通百姓却过着饥食交迫、流离失所的悲惨生活,可以说秦始皇的人间天堂,正是建立在广大黔首们的人间地狱基础之上的;并且以绝大多数黔首的人间地狱为自己建筑人间天堂尚不满足于自己活着的时候,更可恨之在还在于:秦始皇还幻想利用如此多的人马,供其死后在阴阳继续供其奴役、盘剥,从而使得自己的天堂得以永恒!从而,且不说秦始皇的陵墓之中有多少活人为之“活葬”;单从孔夫子说的“始做佣者,其无后乎”这个角度而言,以如此大规模的以“佣”——类似于活人活马的“俑”为己陪葬者,同样必然地无后——秦始皇妄想的“传之千世万世”的梦想仅仅到了二世半(如果子婴尚可以算“半世”的话)就灰飞烟灭了,从而验证了孔夫子的预言。因此,“万里长城今尢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尽管,秦始皇倾全国之力实现其长生不老的梦想破灭了;但是,秦始皇在寻找其永恒天堂的过之中,留下了普通百姓的累累白骨!因之,每每看到介绍兵马俑这一“伟大的”历史奇迹之时,心中便想起了清晰诗人袁枚的《马嵬》:“莫唱当年长恨歌,人间亦是有银河。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固然,唐明皇与杨贵妃缠缠绵绵的爱情悲剧似乎让人值得同情;但唐明皇与杨贵妃缠绵的爱情悲剧与其所制造大多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相比,石壕村中的“夫妻别”更让人觉得辛酸、心碎——可以说,杨贵妃魂断马嵬,系唐明皇与杨贵妃自作孽,而石壕村中的夫妻招谁惹谁了,那才是躺在家中也中枪!


话扯远了。为了寻找永恒的幸福,不仅仅是东方人的梦想;同时,在西方的基督文化之中,同样地寻求来世入升天堂、实现永恒的幸福而成为人生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事实上,但在中世纪的欧洲,犹如秦始皇们为了寻求永恒幸福的天堂一样,为了寻求进入天堂、达到永恒的幸福这一目的,亦成为教会剥夺人的自由、残害异端的借口。

在读《哲学的故事》那本书中介绍斯宾若沙的时候,作者威兰·杜兰特写道:“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神学政治论》大概是其中最无趣味的一部,因为发自斯宾诺莎的对圣经进行科学批判的运动,已将斯宾诺莎冒生命危险表达出来的见解变为陈旧过时的观点。一个人过于透彻他证明自己的观点,是不明智的。他的结论成了一切受过教育的人的常识,他的著作便会失去吸引我们的神秘力量。伏尔泰的著作就是这样,斯宾诺莎论宗教与政治的书也是这样。”

作为一个被教会开除了从而失去了自己家园的人——由于犹太人没有自己的国土,因此教会便成了犹太人的国家——按照杜兰特的说法,“他(指斯宾诺沙)注定要属于世界”;但虽然被犹太教会开除了,但他仍然爱着属于自己的上帝,只不过是他心中的上帝已经不再属于圣经中的上帝而已。既然仍然热爱着自己的上帝,就不能离开宗教中的永恒的话题。但什么是永恒呢?作为整体的部分,我们都是永生。“人类的心灵不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完全消亡,它的一部分仍将永存”。关于这句阐述得异常模糊的文字,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斯氏在《神学政治论》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命题中写道:“幸福不是美德的酬报,而是美德自身。”根据同样的方式,杜兰特认为,也许可以说永生不是清晰思想的酬报,而是清晰思想本身;因为它将过去带到现在,并延伸至将来,克服了时间性的局限性与狭隘性,为千变万化的世界抓住了那个永恒的背景。这种思想是永垂不朽的,因为每条真理都是永恒的创造,是人类永不磨灭的收获,并永无止境地影响着人类。

似乎,斯氏只是从其对心中的上帝的挚爱、崇敬从而杀死了圣经中的上帝;而伏尔泰则是从世俗社会的观点而开始“踩死败类”:由于教权对于异教徒与异端的残酷迫害之中,伏尔泰一下子从对不可知论平心静气的揶揄转入了反对教权的尖锐斗争的,而且不遗余力,于是,“法国和伏尔泰一起思考”,为法国人的人权与自由奠定了思想上的基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到杜兰特生活的时期,斯宾诺莎关于国家对思想的控制越少,公民和国家双方获得的益处就越大的观点已经成为了“不证自明”的常识;同样地,美国一位立宪主义者指出的,“如果只有行动才能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而言论则始终可以自由,那么,蛊惑人心的言辞反而会丧失辩护的力量” ,既只有行为才可以定罪、思想以及言论不得成为犯罪,在杜兰特的时代同样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常识;同样地,伏尔泰的平等与自由也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常识。

但是,正是斯宾诺莎与伏尔泰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思考并且成为一种思想、这种思想随着时间推移、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其思想经过普及并逐步被人们所普遍接受之后,才成为了一种常识。在成为常识之后,他们的思想已经成为清晰的思想并且将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存在而存在;我想,虽然他们已经死了;并且他们的思想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常识,似乎,他们也将会随着他们的思想的存在而成为永生?

写到这里,我常常为孔子的“始作俑者”的论断而悲哀。虽然,孔孟之道之于中国,始终作为正统的、占主流的一种文化了,但是其“始作俑者”——不用类似于人的“俑”作为陪葬,从而体现出“仁恕”思想却似乎没有为统治者所采纳。事实上,中国古代历史,就是一部统治者无“仁”,而导致的“其无后乎”的历史悲剧的重复。我想,孔孟之道虽然为形式上的正统文化,甚至于在采取科举取  仕制度之后,孔孟之道还成为了书生们进入“仕途”的敲门砖,但其对于孔夫子的“仁恕”思想并没有从实际上成为民族文化中的一个组成组成部分;相反,却成为了被鲁迅先生指出的“嘴上仁义道德,肚里男盗女娼”的伪善的代名词。造成这种悲剧固然有着多种多样的原因;但在制度设置上的缺失,尤其是当着公权力侵犯个人权利之后,对个人权利救济制度的缺失,系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吧?

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明显先生在《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一种人权史的解释》这篇文章中指出,“人权”起初是相对于“物权”的人身权;而把人的与国家权力相对应的权利译为“住民权”、“国民权”,后简称“民权”,这些词都是源于日本;后来从西洋传播人权主义占势之后,遂有西语之意的人权要领登场。早于辛亥《临时约法》的《鄂州临时约法》首次将人权入宪,完成了民主与封建在“人民之权利”与“臣民之权利”上的分野。进而,在辛亥革命之中,人权首成圭臬,“制宪的目的一为限国权,一为保人权。宪法仍两权均势直辖市之物。”从而实现了“制度性人权”。新文化运动,陈独秀先生早年所提社会进步之两轮,一是人权,一是科学,只是到后来才改为“德赛”两先生。“陈氏是先知先觉中最早熟谙人权与民主关系的第一人?自洋务运动开始,中国的变革由器物到制度,再由制度到文化。人权在辛亥之后如水中浮萍被荡来涤去难以为保者,其因概在于缺乏小资产阶级养人权制度的文化。”这是不是说:陈独秀先生认识到人权系一种文化,并且只有建立在此种文化之中的制度保障才能够得到建立与完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上个世纪国民党政府对于陈先生的审判肯定是非常浪曼的——虽然陈先生因此而被判“有罪”——因为之于将人权与民主视作一种文化的人,在审判之中正好给了陈先生发表自己观点的一次绝好的机会!另外,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胡适先生发起的“制定约法,保障人权”运动是“百年中惟一纯正的人权运动”。三年间的数百篇人权文章及近千部人权著作,大概是中国人权史上最可宝贵的理论财富。其后的民权保障运动及冤狱赔偿两大运动,都引生了许多新的法律制度,甚而国家赔偿法如果在当时不是因抗战的全面爆发,都有可能入宪成制。

读完徐明显先生的上述短文之后,我想,在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相对于国家而言,民权仅仅系一种被国家利用的工具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并且因此而国家可以肆意草菅人命的情况下,从制度上学习西方的人权保护制度固然重要;但由于文化的缺失,“人权”往往又很容易和孔孟之道中的“仁义道德”一样,成为权术的一项工具并且仅仅成为一项工具;而此时,能够觉悟到人权首先是一种文化,只有在人权文化基础之上的人权保障制度才有可能得到建立与完善;胡适先生领导的民权保障及冤狱赔偿制度更是从更为基本的人权保障制度上入手,从而使得人们认识到:国家也有可能是错的;国家错了之后也应当给予当事人赔偿——这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之中,只要是清洗了身上的冤屈就要高呼“青天大老爷”的百姓们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吧?

我想,虽然陈独秀先生被判有罪而失去了人身自由;胡适先生领导的民权保障运动也因为可恶的日寇入侵,国家赔偿法也未能实施。国家赔偿法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终于出台了,并且国家错了之后应当予以公民以赔偿也已经成为一项常识性的问题了,现在人们在谈论人权以及作为人权保障制度之一的国家赔偿的时候恐怕已经难以忘记陈、胡两位先生所做的努力了。但我想,或许,更是新文化运动时候一批思想先驱的不懈努力,人权以及人权保障才能够越洋东进,成为中国的一项常识?或者,没有可恶的倭寇的入侵,中国的人权保障能够更早地成为一项制度而得以建立?

虽然,新文化运动之中,所提出的人权以人权保障现在已经成为国人的一种常识;但在这种常识之中,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得以永恒?

记得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是一个不断发现社会所存在的问题,从而解决所存在问题的过程;换言之,关于“现代化”,即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同样地,亦是一个从不文明状态向更加文明状态进化的过程。而无论在解决社会所存在的问题,还是在实社会更加文明的过程,思想家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综上,虽然为人类发展进步,为人类的现代化付出杰出贡献的人已经离开了这个社会,但一代又一代杰出的思想家为人类社会做出的贡献,却会永久地存在于人类社会精神文明之中,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记忆。

故,庄子·养生主》: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人类的思想家们燃烧了自己,却将人类文明的火种不断传承,不断发展进步了。

苏东坡在为韩愈撰写的牌文之中,一开头就说道:“匹夫而为天下师,一言而为天下法”。读此文之后,我常常在想的是:打江山,坐江山无疑是英雄们最大的追求;退而求其次,“男儿及壮当封候”,成王成候似乎是人们最为显赫的时机吧;但似乎没有“万岁”的江山可供人可做,也没有可传之后代的“公、候”。但在读苏东坡先生的文章之后,虽为匹夫,其能够成为天下师;其言能够成为天下法;或许人生并没有太显耀的功绩;但能够生如韩愈、死后为百世而祭祀,而怀念;因此,此种人生尚可永恒?


乱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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