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虐杀无抵抗能力军人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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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海中,关于因果、因缘、因果报应的解释为:
因果:佛教用语。因缘与果报。谓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
因缘:“因”和“缘”的合称。佛教泛指一切事物生灭所依赖的原因和条件。其中“因”指起主要作用的条件,“缘”指起辅助作用的条件。
因果报应:佛教基本教义之一。指有原因必有结果之报应。佛教依据未作不起、已作不失的理论,认为事物有起因必有结果,“善因”有“善果”,“恶因”有恶果。故事。一般与指三世善恶业的报应。
看了现在战场之上互杀无抵抗能力的士兵之时,虽然二战后,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都明确了虐待、虐杀战俘的行为为犯罪行为;同时,还明确了虐待、虐杀战俘的行为,不得因执行长官的命令而免责,就是说,即使是执行上级的命令而虐待、虐杀战俘,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虽二战两个国际法庭的审判明确了一系列原则,因着国际法庭执行力的有限性,自二战后,上述行为在大国之间几乎得不到任何的惩处;甚至于,有些虐待、虐杀战俘的行为还是由上级长官命令之下的行为。
虽,法律层面上,似乎对于这种行为无法惩处;因无法惩处,类似事件会越来越多。
由是,想到了佛家的因果。可以不相信佛,但其实佛家的因果却是可以实实在在存在的:战场不可预测性、不可控制性,每个军人都有可能遇有失去抵抗力而被敌方控制住的时候。因之,无论是哪方开始虐待、虐待失去抵抗力军人的,但肆无忌惮的虐待、虐待失去抵抗力军人的时候,必然使得敌方采取同样的行为,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之下,当着虐待、虐杀失去抵抗力军人成为一种风气之时,这种“因”的“果”,必然报应至有所有军人身上:“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出自《三世因果经》)。
在这里,也只能说说自己的想法。
虽然,从国家、军队的角度,一个军人只是一个军人;但每个军人又都是父母的子女,配偶的爱人,子女的父母。因之,作为社会的一员,可能仅仅是若干名军人之一;但对于家庭中的父母、配偶、子女,就是家庭中的“天”;每个军人的伤亡,犹如一个家庭中的“天”塌了:对于家庭而言,犹如天塌地陷的灾难!
似乎,对于此类问题,没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虽然,这种因果将报应于所有军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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