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了一个什么样的“自然”?!
关于以巴冲突,记得上世纪一黎巴嫩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们西方人历史上欠犹太人的良心债,现在让我们黎巴嫩人偿还吗?”(时间长了,大概是这样意思,同时,也忘了是黎巴嫩人说的,还是巴勒斯坦人说的)。
虽然,在出现人道主义灾难时,有些西方列强也会在口头上支持一下阿拉伯人、谴责一下以色列;从实质上,无论在道义上,还是在物质上,寄希望于西方帮助阿拉伯人,是不现实的。
更为残忍或者说有更为有趣之处还在于:无论是以色列,还是以色列的西方列强支持者,对于以色列强占阿拉伯人的领土,其本身还有着自己的道义为支撑!
所以,要搞清楚巴以冲突的问题,就得先要搞清楚何谓“道义”。
庄子曾经曰过,“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只要你窃国成功,那么你就掌握了“仁义”!
好玩不?无论是魏、赵、韩三姓分晋,还是田氏代齐,魏赵韩与田氏成为诸侯之后,他们在各自的领地之外,不就是“仁义”的拥有者、掌握者、解释者么?
所以,无论庄子口中的“仁义”,还是现在西方列强所谓的“道义”,只存在于强权之下;所谓“胜王败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中外一也!
弱肉强食、欺侮弱小者以体现自己强大,这是不仅是人的本性,更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自然界中,所有动物的共同的本性:在这种情况之下,处于弱者、处于被欺侮的状态,还有什么甘与不甘!?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正是动物本身的属性么?这不正是因为在自然界中,你处于弱势的地位么!?
之前,还将之归结为人性之恶;其实,这是来源于动物的本性。
而动物的本性,是无所谓善恶的:道法自然,自然就是如此,何来善恶!?
之前,觉得,老子西出函谷,是潇洒;但现在觉得,正是其发现了道所法自然的残忍但又无法解决,何尝不是逃避?
所以,处于自然之中的人,要么自己变强,要么接受被欺侮的命运。
这,似乎很残忍,但这就是自然的法则,就是人世间的现状:对于强者,这是一个天堂;对于弱者,犹如地狱!
只是,自己处于弱势,处于被欺侮的地位,会觉得这个世界很操蛋。但如果处于强势地位、处于可以恣意欺侮人、对别人包括人命在内所有权利,都可以予夺予取,你还会觉得这个世界很操蛋、很残忍么?不,更多的概率是,你会觉得这世界很公正、很潇洒。
看看现在的以色列:不就是这样一个世界么?
弱肉强食,永远是自然界的不二法宝: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对于一个民族,都是如此。
所以,避免成为被欺侮的对象、避免成为被欺侮的命运,唯有自己变强:为普世提供仁义与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