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只有员工想不到,没有老板做不到,入职的时候都希望你带着资源来,离职的时候又希望你留下资源走。
最近看到一个帖子说,公司有个销售岗入职的时候,公司要求她注册个vx工作号,但她说自己有工作号,用自己的方便。
结果等离职的时候,公司觉得这几年都是用这个vx号和客户沟通,要求她把vx号留给公司。结果这个同事就不愿意留下,说这个是自己的号。
公司不配备工作微信,让员工用自己私人微信,这本身就是要承担客户流失的风险,这是公司的管理制度问题。
这种问题处理也简单啊,公司想要员工离职把微信号留下,那就要入职的时候给员工办一个工作手机号,让员工用工作手机号注册微信。
或者就是现在的企业号,费用公司承担,那员工走的时候这个微信想不留下都不行。
这样离职的时候要求都上交我觉得没问题。但是员工自己的私人号,注册的微信,属于个人隐私了,凭啥留给公司。
而且很多公司销售都是个人联系的,公司只提供传真地址或者联系方式,更别说很多销售是自己跑下来的客户,不是公司原有客户。
我进公司就配手机,企业微信和一切通信的设备,人离职交接下一个人就可以。如果要私人微信当然是不可能的,说明这公司水平有限。
这公司整天想着白嫖,这几年你说我是用的公司微信号,那你怎么从未给我付过使用费,交租。
我自己的微信绑定的是自己的身份证,自己的手机号,自己的银行卡,凭什么要交给公司?
别说微信号了,就是客户带走也是合理的,人心买卖还能被强迫?你说我的微信号是公司的,那我也是公司的,我离职不应该分一份财产吗?
客户资源与销售人员个人绑定说明公司的产品不具有竞争力,完全依靠员工的私人关系打信息差,否则员工离职怎么会带走客户。
我工作中可不会因为合作方换了对接人就要更改合作方,怎么可能销售员跳槽我就听他的也换合作方呢,那除非本来就是以人员关系为核心的传销模式。
也有朋友说是员工不守职业道德,如果公司没跟她说,那就算了!!!入职公司就让她用公司的,她不肯。
我觉得公司没有说不用公司微信的后果啊,公司要是说加了公司客户的wx就属于公司了,哪个傻子会用自己wx。
我认为公司自己考虑不周应当承担首要责任,员工为了图方便没有听从建议为次要责任。
图方便本身就是人之常情,现在造成满足任何一方的要求,另一方都会造成损失的情况。
如果单纯说是员工不守职业道德不愿意将这个亏吃下,咋地人家上辈子欠他们的???说这话也非常不负责任,过于针对员工一方。
就像公司给你发电脑一样,有的人不用公司电脑要用自己电脑,难道离职要把自己电脑留给公司吗?
如果一开始她不肯。这时候,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开掉她,而不是公司由于管理不利造成的过错回头全部由员工承担。
公司让个人用微信号作为办公用,这就是不专业的体现,公司的客户资源如果只有员工个人社交软件的信息,是公司管理有问题。
员工离职交接和本岗位相关工作内容,不应包括涉及个人信息资源的东西,跟公司讲情分的话可以把客户资源推给他们,公司的管理有漏洞也不应由员工背负。
总之按理工作微信是应该使用公司微信,但在执行过程当中,却出了偏差!严格来说,个人微信属于私有财产,公司无权要求离职员工给予留下。
错就错在公司当初没有严格要求与执行,至少应该书面约定:“如果不使用公司提供的微信谈工作。
而使用了私人微信,离职时需要留下私人微信号交接工作”等之类的约定!这样才合理,所以你们觉得这个微信号到底该不该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