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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居承认自己确实无知
文/长安居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在其生前被誉为最有智慧的人,但他面对这种盛誉却总是冷冷地说,“如果说他的智慧有什么与众不同的话,那就是他知道自己的无知,而其他人虽然也与他一样无知,但却不知道自己的无知”。
苏格拉底可谓用自己的一生实践了一个真理——自知无知是一种智慧,所以“认识到自己的无知才是智慧的开始”。可惜的是,苏格拉底的见识,至今仍旧是很少有人能够理解的;而苏格拉底的教养,更是鲜有后继者。
在昨天刊出之《李昕“丑文”批评》一文中,我再次暴露了自己的无知,因我未解“不忍卒读”一语的含义,误认为文章内容写得拙劣,引人生厌,以致于无法完整读下去,即“不忍卒读”的本义。而“不忍卒读”的本义则是指,“不忍心读完,常用以形容文章内容悲惨动人”。之所以造成这一谬误,在于本人仅从字面望文生义所致,此典型性的不学无术,在此谨向指谬者ZACHARY LI先生敬致谢忱,感谢他的指谬、批评。若非ZACHARY LI先生的不吝赐教,我日后必还会为此大闹笑话,所以这位ZACHARY LI先生堪为我的“一字师”。与之同时,本人也恳盼得到读者诸君的宽宥与雅谅。
中国的语言文字在全世界的语言文字系统中,向来被认为是最复杂最繁琐者,不要说浅学如我之辈每每会写错字或用错词,即便是那些文字功夫十分了得的大作家,何尝不是也经常因望文生义而谬误百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是余秋雨先生,比如,“致仕”是“把官位交给国君,以告老还乡”的意思,而非“出山为官”的意思;“七月流火”是指“天气转凉了”,而非形容“七月的天气真热”……。诸如此类,在余秋雨的著作中均被误用,上海学者金文明先生为此还写过一本名为《石破天惊逗秋雨:余秋雨散文文史差错百例考辨》的专著,就余秋雨文化散文作品中的这类错误逐一批评、订正。但是,余秋雨面对金文明先生的批评,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摆出一副耍赖的姿态,从无理处硬要“说理”,从而留给公众极其负面的印象。
我总以为,输掉学问、知识并不丢人,因为学问和知识是无限的,而个人的认知能力是非常非常有限的,个人所积累的有限知识往往又是靠不住的。诚如苏格拉底所教者“承认我们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之母”,由此可证,坦承个人的无知是作为理解和把握未知知识的先决条件。因此,苏格拉底提倡的这种一种“无知”知识观,比之“有知”知识观更富有智慧。
可是,至于当下,包括书法界在内的每一个领域,尤其是那些所谓的大咖人物,在他们笔下、文中明明谬误百出,被人纠错后,未见一人能够坦承自己的无知,他们不仅不会承认自己的无知,而且对纠错者仇恨不已,甚而以追究纠错者的“法律责任”相威胁。在我看来,这种令人惊掉下巴的恶劣做派,不止于输了学问、知识,更加把自己为人的那条“底裤”也输得一干二净。当代书坛在新世纪以降的20多年间,整体上再也没有取得任何实际性的进步,是不是与这种过于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的治艺、治学态度有关?
能够被别人纠错是一种超级幸运,在核验纠错事实存在的前提下,认错、改错、道歉,以及向纠错者致谢,应该成为一个攻艺者必须的“基本功”或基本的职业操守,没有这个“基本功”,还搞什么艺术?也一定搞不好艺术。
我们常常会感叹老一代艺术大师在其各自的晚年,无不变得异常谦卑起来,林散之先生在被海内外尊为“草圣”的时候,居然说自己的作品很难称为书法;潘天寿先生晚年也自谦个人的画作不过是“简单”的“东涂西抹”,是不足观的……。《知识分子与社会》的作者索维尔先生曾说,“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需要相当的智慧”。可见,真正渊博且通透的人,比如林散之、潘天寿等艺术大师恰恰是因为他们知道得越多,所以也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坦言自己的无知不是谦虚,而是诚实;大师们看似过分的自谦,也不是廉价的自我贬抑,而是自知之明的自然表露。我觉得,在今天的书画界最付缺如者,正是前贤身上这种极高明、极文明的教养。
此外,我一方面要感谢ZACHARY LI先生的对本人的批评、纠错,一方面又要与他略作商榷。
ZACHARY LI先生认为本人“像一只苍蝇,嗡嗡叫着,东一下西一下地找到他便于攻击的切口,比如去纠结‘长城维护了民族安危’与否,就完全是抬杠。《书法的行迹》一文本就不是什么学术文章,并不需要多么深刻独到的见地,能够以一种富有感染力的方式向公众宣扬常识其实已经足够……”。
ZACHARY LI先生愿意读李昕先生的文章,不愿意读在下的文章,这属于他的个人权利,必须尊重。但对文章的衡度标准,不能采取双重标准,李昕先生《书法的行迹》一文中,病句丛生而其文中所标榜之个人对于书法的那种感情,更堪为虚假到了极点,难道ZACHARY LI先生嘴里的“感染力”和“宣扬常识”,就是大写病句和抒发虚假的感情?这也太过离奇了吧?
李昕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对书法表达的那份感情真是“呼天抢地”“感天动地”,但现实中的他、身为当代书坛实际“掌门人”的他,就13届“国展”评委陈海良为其情人张嫚嫚代笔的丑闻,第八届“兰亭奖”朱明月等的抄袭剽窃丑闻,却又竭尽全力地包庇纵容之,这就很难不让我们严重质疑,我们究竟应相信《书法的行迹》中李昕?还是相信现实书坛中的李昕?李昕先生岂非我们常常道及的那种心口不一的“两面人”?我据实批评李昕先生是“两面人”,在ZACHARY LI先生眼中,一定又是对他的“攻击”吧?那么李昕先生对学术腐败现象的无底线包庇、纵容又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假如李昕没有中国书协驻会副主席的身份,那家权威报纸会用一个版面的篇幅,刊发一篇如此拙劣的文章吗?中国书协某前任法人不是书法家,却要借助中国书协驻会副主席的“势位”去卖字敛财;而李昕先生的这篇文章根本不够在此权威报纸发表的水平,却能够顺利发表,更以最隆重的方式推出,其行为本身与那位卖字敛财者又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前者猎取的金钱,后者希冀得到的是名望,然两者在本质上则归于一致。难道李昕先生的这种行为不应该批评吗?
ZACHARY LI先生对本人不学的批评、纠错,我虚心接受,不狡辩一语。但是,他娴于运用的这种双重标准——对无权无势小人物的努力以竭力诋毁为能事(因为没有危险),而对有权有势者,哪怕他做了异常不堪的大恶事,却又能无比宽容。拙见以为,ZACHARY LI先生所持的这种双标,在当代书坛是极为常见的通病,这种“病”得及时医治。
20世纪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哈耶克先生说,“人类知识的总量越大,个人占有的相对份额就越小;亦即人类整体所知越多,人类个体的无知越被凸显出来”。承认自己无知意味着真实诚实,明明非常无知,却又要摆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犹如“猪扮虎样”,除了遗人笑柄,出尽洋相,又能得到什么呢?
自知无知,果然是最大的智慧!愿以此与读者诸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