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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诸君可点击以上链接,阅读李昕先生《书法的行迹》之原文,特此说明
李昕“丑文”批评
文/长安居
世间有“丑书”之说,在我看来,真正意义上的“丑书”应指苏士澍、吴雪、骆芃芃之流笔下毫无美感可言的毛笔字迹。因此,举凡没有审美价值的绘画、文学、篆刻作品等,也都可以命名为“丑画”“丑文”“丑印”等等。“丑”与“美”对立,却与假和俗息息相关。
中国书协驻会副主席李昕先生最近在某权威报纸刊出其大型散文《书法的行迹》,如从文学审美的视角观照此文,这无疑是一篇大悖散文创作之美的低劣文章。此文首先在于作者感情的虚假造作;其次,行文的技法也显得异常粗疏幼稚;再次,此文所阐述的内容,全是他者的观点,没有一丝一毫个人的独立观点。因而如谓李先生的这篇文章是不折不扣的“丑文”,当称贴切允当。
稍微谙于写作的人都知道,除了写作特定“公文”外,一切文学创作最大的天敌就是虚伪和作态。确切来说,李昕先生《书法的行迹》一文即一篇集虚伪和作态之大成的“丑文”。李先生这篇长达七千余字的“大散文”并没有一条贯穿始终的恒定主线,八个版块的内容均可各自独立,由此可见李先生并不懂得散文写作“形散神聚”的常理。而此文八个版块的内容也少见实际内容,基本是他各色“豪情”毫无节制地宣泄,故而此文通篇充溢着酸腐、空洞之气。在散文写作中,抒情过度就会流于滥情,从而失却散文的真与美。著名作家梁实秋先生曾说,“散文之美,美在适当”。所谓“适当”,第一要抒写个人情感之真,第二要避免没有节度的滥情。假如硬要从李先生的这篇“丑文”内部拽出一条“主线”,那么这条“主线”即此文从头到尾的滥情。
红笔标示的句子,都在病句之列,只李昕先生一个人可懂。诸如此类的病句,在此文中俯拾皆是
可以这么说,李昕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流露出的情感既装腔作势又张扬外露,即便是他笔下的自己,在本文的中也随着这种无比虚假的情感变得虚幻、摇晃起来。
比如,李昕先生在文中反复咏叹书法的伟大,以及他个人对书法的尊崇和挚爱,但现实中的他,对于当下书法界那些耸人听闻的学术腐败现象,却又会竭尽全力地包庇纵容之,由是,《书法的行迹》中的李昕和现实书坛中的李昕,就会在我们阅读过程中形成一个巨大反差。设若李昕先生在此文中对书法表达的挚爱情感是真实的,为什么现实中的他对于书法的态度,又是如此不以为然?《书法的行迹》一文通篇极度的虚假造作,以此可窥全豹矣。元好问有名句曰“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这一名句所主者是指,一个人写文章倘若不是出于自身的真情实感,又何必拿出来丢人现眼呢?李昕先生《书法的行迹》一文不唯是“丑文”,更是“假文”,艺术水准低劣若此的文章见之于世,的确只得到了丢人现眼的效果。
尽管李昕先生是出于名校的大博士,但其为文自始至终都充斥着一种十分肤浅、幼稚的“学生腔”。《书法的行迹》一文即“学生腔”满满的浅陋、粗劣之文。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先回眸一下自己既有的写作历程,我们在小学生初中生时代,即初学作文的那些岁月里,无不喜欢在文中堆砌各种华丽的辞藻,以炫耀自己的“博学”。
其实,当华丽的辞藻被四处堆砌之际,文章内在的精神锐度随之会大幅度抵消,故而凡辞藻华丽的文章,留给读者品味、想象的空间就会变得异常狭窄,而作者自油心性的抒发和真实内心的展示,也必然同时受到最大限度的束缚、消弭,所以辞藻华丽的文章几乎可与空洞划上等号。散文写作的精神锐度、深度等,是依靠作者个人的精神发现去展开、实现的,而不在华丽辞藻运用的多寡。比如以上截图所示的这种叙述方式——“甲骨文开阖揖让、稚拙生动……”,是为典型性高小学生或初一学生写作主题演讲稿的技法。李昕先生与在下同庚,都是年过半百的中年人了,但他说话行文的口气却像一个小女生小男生似的,这又何必呢?李昕先生为文的肤浅幼稚,实在令人哑然失笑。
一切写作的终极目的是向读者呈现个人的独立观点,最忌讳者是人云亦云、鹦鹉学舌般的无个性化。李昕先生之《书法的行迹》一文,虽然写得洋洋洒洒,满纸烟霞,但文中引用的知识,包括表达的观点等,均为寻常“教科书”中的成说(标准答案),在这篇七千多字的长文里,自始至终都听不见他自己的声音,看不见他自己的身影,李文最大的缺陷正在此也。
另外,李昕先生或许为了追求某种“正确”,在文中一口笃定中华文明有五千年的历史,我们都知道,“文明”的概念得以确立,是基于文字、青铜冶炼技术和城市形成等三个要件的确立,用此三要件的概念来衡度中华文明的历史,最多3500年左右,上限不会超过四千年;李文又说“长城维护了民族安危”,那“五胡乱华”等一系列历史事实又怎么解释?“长城”从来没有维护过民族安危好不好。
总而言之,李昕先生的《书法的行迹》一文,是一篇文学审美、创作水平极端低下的浅陋芜杂之文,但是,整个书法界在面对这样一篇不堪芜文表现出的态度,却又是那么让人失望。书法界的很多朋友出于对李昕先生“官位”的崇拜,竟然对此芜文赞不绝口,称赏不已,书法界同仁的公心和智识堕落至此,又岂止于悲哀,他们在李昕先生这篇芜文面前表现出的诸多谄媚之态,实在可笑,更兼可悲。
书法一艺之所以被人们称为“国艺”,之所以在世界艺术之林中葆有不可替代的崇高价值,即在于这门艺术是一种与平等、自油、尊严,乃至正义、理想等息息相关的高级精神现象。因而,没有什么比谄媚权*势更有害书法的了,无论反观历史,抑或着眼现实,书法与权势一向犹如冰碳,不能兼容。珉国时代的大书法家如马一浮先生,谢无量先生,胡小石先生,每每以书法、文章为利器,用此表达对泉贵人物的藐视、蔑视,这种风骨即为今天被我们津津乐道的“珉国风骨”。
当代书坛的实际“当家人”李昕先生写了一篇只有初一中学生水平的“小作文”,用为欺人欺世,整个书法界居然没有一人敢于站在阳光下,对此进行否定、批评,当代书坛中人骨头的软媚,已然达到了历史的最“软”点位。可以这么说,书法家一旦折服于权*势,自然就会放弃对“真善美”的追求,书法家也必定会沦为没有尊严的人,他们笔下的“书法”最多也不过是一种无聊的点缀。当代书风日渐衰飒,是否与大多数书法家的媚态、媚骨充盈有关呢?
与之同时,李昕先生更要扪心自问,这家权威报纸以一个整版的版面刊发阁下的这篇“大文”,是“大文”确有无比高明的水平呢?还是因为阁下的“身份”“地位”特殊,才得以享受到如此隆重的待遇?设若阁下以普通作者的身份,通过正常投稿渠道正常投稿,此权威报纸还会刊发您这篇芜杂稚嫩的浅陋之文吗?于此一项,李昕先生心中自有答案,全体书坛中人的心中也自有答案。
以上红笔标示的句子出自贡布里希,原文是“没有艺术这回事,只有艺术家而已”,原文一读即懂,但经由李昕先生乱改一气,只他自己能读“懂”了。李昕为文的草率和荒诞,以此例可尽窥之矣
李昕先生不同于我长安居,也不同于其他一般书法作者,我们这群书法草根在书法界公共空间发表的一切个人观点,只能代表自己,因此我们只要做到对自己负责即可。身为中国书协法人代表的李昕先生就不同了,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光是代表其个人,更代表了中国书协的社会形象、学术形象。由是,李昕先生《书法的行迹》一文在此权威报纸隆重刊出所产生的消极、负面作用也就凸显出来:
第一,假如李昕仅仅是如我一般的普通作者,如通过正常投稿渠道,向这家权威报纸投寄这样一篇水平低劣的文章,是决无发表可能的。李昕先生此文能够顺利刊出,而且是隆重刊出,是李先生特殊“身份”“地位”发挥了关键性作用,这种做派也可以解读为李先生是借助个人“身份”以邀赏邀誉,即满足个人的某种欲望(如名欲、虚荣等等)。这种做派显见是消极的,是需要严厉批评的;
第二,李昕先生的这篇文章的确写得不忍卒读,而这家权威报纸面对的对象又是整个知识界的读者,如果文学界、美术界、戏剧界等各界专家,阅读过李昕先生的这篇“大文”,大抵会暗自哂笑今天的书法界“无人”“无文”,所以此文在很大程度上折损了中国书协的专业形象。难道不是吗?
中国书协在去年岁末发布的《声明》中,有“感谢广大网友和书法爱好者长期以来对中国书协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一语,这句话说得好极了。监督书协,首在监督李昕,因为他是书协的法人代表,又是书协最高的行*政长*官,他的一切都将在我们的监督范围之内。在此,本人还需要特别说明一点儿,本人对李昕先生《书法的行迹》一文的批评,仅仅代表了本人的浅见,李昕先生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专门著文进行反批评,或者组织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评论委员会的“专家”就此拙文进行反批评,这是本人最乐见的。
但绝对不要再像前番一样,讲理无能,就对拙文“山萜”,这篇拙文如果又得到来自中国书协或李昕先生的“山萜”待遇并不足惜,关键问题是中国书协一方面公开宣示“感谢监督”,而“监督”真的来了,却又被“山萜”。我是担心中国书协再次自扇耳光响亮,再次自取其辱不是。
最后,本人谨向神交李昕先生敬拜早年,向中国书协机关的诸同仁敬拜早年,祈愿中国书协在新的一年里能改变旧有风气,尊重会员应有的权利,尊重来自普通会员的批评、监督,唯如此,中国书协才有可能涅槃重生,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