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付费:医院怎防止不公平竞争/损害患者权益?

文摘   2024-12-10 20:33   山东  


标题

DRG付费:

医院怎防止不公平竞争/

损害患者权益?


原标题

DRG付费下

医生异化行为监管

的实践及思考


作者

林振威1 吴风琴1 程斌1

许晨虹1 虞丽娟1 陈洁12


1浙江省肿瘤医院

2浙江省省级医院管理中心


来源

《卫生经济研究》


2024年 第11期


关键词

DRG付费


异化行为


医保基金监管


摘要

目的:探讨DRG付费下医生异化行为的监管策略,为医保部门加强监管提供参考。


方法:分析DRG付费下医生异化行为的典型表现和原因,以样本医院为例,总结医院加强医生异化行为监管的做法和成效。


结果:与2020年相比,2023年样本医院被扣减病例数减少215例,扣款金额减少338.57万元,15日内再入院病例从567例减少到208例。


结论:DRG付费下,医院应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关联资源消耗,加强智能审核,确定DRG监管靶点,进行精准管控,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减少医生异化行为,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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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1月1日起,浙江省开始全面实施总额预付下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点数法付费改革,即根据患者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等因素进行分组,基于每组住院患者历史费用计算点数和点值,确定单次住院付费标准。这种付费方式使医保结余与DRG入组、住院次数等变量相关。


随着改革的深入,道德风险成为不能回避的话题,部分医疗服务提供方会通过调整或虚增诊断、手术以及拆分住院过程等方式,避免付费超支或获得超额医保结余。这些异化行为削弱了医保基金结付的公平性,加深了医患矛盾,影响医院发展。2021年9月15日,浙江省医保局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DRGs点数付费评价办法(试行)》,对DRG付费下医生异化行为作出界定,并明确了处罚措施。


本研究以样本医院为例,探讨DRG付费下医生异化行为的监管策略,为其他医院落实DRG付费改革,以及医保部门加强监管提供参考。


一、DRG付费下

医生异化行为

的典型表现及危害



01

分解住院或选择患者

分解住院主要指医生为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办理出院,在短时间内因同一种疾病或相同症状而再次办理入院。比如某参保患者被诊断为“右肺上叶恶性肿瘤、肺炎”,初次入院主诊断为“右肺上叶恶性肿瘤”,主手术为“胸腔镜下肺叶切除术”,住院20天后办理出院,当天因“肺炎”再次办理入院。


此外,参保人员在出院后15日内,再次以同一DRG病组住院且无合理理由的,被界定为“15日内再入院”,是分解住院的一种特殊类型。其他此类行为还包括推诿重症患者,以及要求不符合入院指征的患者住院等。DRG付费下,分解住院等异化行为对患者影响较大,不仅增加了患者的就医费用和时间负担,还危害患者健康,引发患者的不信任,导致医患矛盾。


02

增减或调整病案编码

此类异化行为最常见是低码高编,指医生通过调整主诊断、主手术,或虚增诊断、手术等方式,使病例进入费用更高的分组。比如某参保患者入院主诊断为“颈部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主手术为“根治性颈淋巴结清扫”,入“头颈恶性肿瘤大手术”组,检查发现患者主要目的为行甲状腺癌手术,应选“甲状腺恶性肿瘤”为主诊断,“腔镜下单侧甲状腺切除术”为主手术,入“甲状腺大手术”组。DRG付费初期,由于低码高编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医生较易操作。如果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此类行为不予及时制止和处罚,将损害其他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利益,破坏DRG付费下公平竞争的环境。


03

分解费用

分解费用是指人为降低病组成本,住院期间将必需的医疗费用分解至门诊、零售药店或让患者单独自费结算。比如某参保患者主诊断为“恶性肿瘤免疫治疗”,主操作为“抗肿瘤免疫治疗”,入“恶性增生性疾患的化学和/或靶向、生物治疗”组,但在检查中并未发现相关抗肿瘤药物的收费记录。住院报销比例一般高于门诊,而且部分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因此分解费用无疑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DRG付费下

医生产生异化行为

的原因及监管困难



根据舞弊三角理论,DRG付费下医生产生异化行为的原因可能来自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等方面的综合作用。压力是医生异化行为的主要原因——


  • DRG付费下,医生面临规避超支风险或获得超额结余的压力;


  • 在DRG付费初期,监管效能低下,法律法规不健全,为医生异化行为创造了机会;


  • 自我合理化是指医生对DRG付费改革不认同,或出于从众心理,认为异化行为不构成欺诈,错误认为异化行为是一种合理行为。


另一方面,监管这些异化行为也相对困难——


  • 一是出院患者数量众多,仅靠人工审核监管,工作量巨大。


  • 二是医疗专业相对复杂,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异化行为较为隐蔽,较难发现。


  • 是大部分地区开展DRG付费改革的时间较短,异化行为监管流程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经验欠缺。


三、DRG付费下

医生异化行为

的监管实践


DRG付费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合理分组,而合理分组的基础是住院患者费用和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等数据真实可靠,如果这些基础数据失真,分组合理性也将不复存在。


此外,DRG支付标准是基于前三年住院患者的历史费用确定的,而医生异化行为将降低历史费用,影响医保基金结付的公平性。因此,监管和防范DRG付费下的医生异化行为势在必行。


样本医院积极探索DRG付费下医生异化行为的监管方式,通过设置多重信息管控,再造病案首页编码流程,开展医保辅助审核以及完善奖金绩效制度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01

主要做法

1.设置多重信息管控,防范医生异化行为


医院借助第三方DRG管控软件,将管控规则嵌入医院信息系统(HIS),及时提示违规信息,加强医生异化行为的防范——


  • 一是针对当天出院后又再次入院的病例,在患者再次办理入院时,系统要求医生填写理由,并推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 二是加强同一DRG病组15日内再入院审核,对15日内以同一DRG病组(放化疗除外)再次入院的病例,医生输入结账出院医嘱时会予以提醒,要求医生填写理由并提交审核。


  • 三是将病案校验审核规则前置至HIS端,如果医生涉嫌违规,违规信息会显示在HIS医生工作站,医生可以一键链接编码进行修正。前置病案校验审核规则包括病组与项目冲突、分解住院等。


此外,医院建立了行政部门事中管控系统,可以实时查看违反同一DRG病组15日内再入院、疑似分解住院等病例,方便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


2.再造病案首页编码流程,逐层审核,减少医生异化行为


目前,浙江省大部分医院抓取HIS端数据,经过病案编码员审核生成病案首页,基于病案首页数据生成医保结算清单,并按照医保要求调整结算清单内容。因此,医生异化行为首先体现在病案首页中,提升病案首页数据质量至关重要。


为此,样本医院再造病案首页编码流程(见图1),逐层把控审核,减少医生异化行为,主要基于病案管理、医保管理两个平台,进行ICD编码录入、编码人员复核、数据调整修改和核查医保反馈结果四道审核,审核过程——


  • 前后基于第三方软件进行三次盈亏测算,多重保障,确保上传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 同时,对接收费、检查系统,实现病案首页部分操作自动提取,减少临床医生的工作量,提高数据的可靠性。


图1 再造后的病案首页编码流程


3.人工辅助审核,把关医保结算清单数据


医保结算清单和病案首页在目的、设计思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医保结算清单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结算,强调资源消耗和医疗安全,病案首页则侧重医疗质量和管理需要,强调疾病的难易程度和治疗过程。


基于此,每月病案首页转化为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前,由医院医保办对异常病例等进行再次把关审核。首先由HIS导出出院患者数据,借助第三方公司软件预测病例倍率和盈亏,对高倍率、低倍率以及盈亏异常的病例进行重点审核,例如对发生严重并发症的低倍率病例,审核严重并发症是否存在相应资源消耗。医保办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由病案科进行二次审核,最终交由信息工程部上传,生成医保结算清单。年终清算时,待医保管理部门生成分组表,再借助第三方公司软件预测盈亏,进行二次集中反馈。


此外,医保办与病案科定期召开碰头会,对一些疑难病例进行讨论,以及集合院内专家明确合并症、并发症的填写规范,形成统一意见,避免违规行为。


4.完善绩效奖励制度,引导医生合理诊疗和编码


样本医院制定了DRG奖金绩效制度,引导医生加强成本管控,提高效率。部分医生为了获取更多奖金,产生分解住院等异化行为。对此——


  • 样本医院参考省内大型综合医院的做法,合理调整绩效标杆值;


  • 特殊情况予以出组处理,不纳入绩效考核;


  • 对临床执行同步放化疗治疗方案的医疗组,每月给予5个名额不列入DRG绩效考核;


  • 对分组不合理导致病组均费较高的科室,不予考核;


  • 对特殊耗材,如肠梗阻导管、输液港等材料,在考核时按使用单价予以剔除。



02

成效

1.违规病例数减少、扣款金额下降


DRG付费改革实施以来,杭州市医保管理部门每年抽取医疗机构5%的病例进行三轮病案交叉审核,经临床专家认定违规的予以扣罚。重点检查规则包括分解住院、低码高编、分解费用(检查检验、药品费用转移以及无主要治疗药品等),如患者入院行放化疗、靶向等治疗,但利妥昔单抗注射液等相关药物入院当天或前一天门诊开具,又如患者入院行放化疗治疗出现骨髓抑制,在患者出院当天门诊配升白药等,这些行为都被界定为违规和异化行为。与2020年相比,2023年样本医院——


  • 被扣减病例数减少215例,减少79.34%;


  • 认定违规的病例数占出院患者总人数的比例从0.23%下降到0.03%;


  • 扣款金额减少338.57万元,扣款金额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从0.21%下降到0.03%。


2.人工审核修改病例,规范医保结算清单上传质量


2023年,样本医院在总结2022年年终清算病例审核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常规病例审核模式,主要对盈亏异常病例进行合规性审核。2023年,样本医院审核修改病例占总病例的比例为4.88%,主要包括修改为RF1组病例,删除不应有的诊断、操作,增加遗漏的诊断、操作等,这些修改都基于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等相关规定。其中——


  • 修改为RF1组病例1865例,月均调整155例,占比1.16%;


  • 删除没有资源消耗的次诊断等,月均删除诊断、操作49例,占比0.49%;


  • 增加医生遗漏的诊断、操作,特别是影响分组的严重并发症,如肺炎、肠梗阻、恶病质等,月均增加45例,占比0.46%;


  • 调整诊断或操作,如肠造口患者将肠切除术作为主操作,而把造口还纳术作为次操作,入肠手术组,月均调整43例,占比0.33%。


3.15日内再入院病例逐年减少


根据杭州市医保政策规定,对参保人员在出院后15日内再次以同一DRG病组住院且无合理理由的,原则上将前一次住院获得的点数进行减半计算(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情况除外)。


2020—2023年,样本医院15日内再入院患者数逐年减少,从2020年567例减少到2023年208例,15日内再入院率从0.48%下降到0.13%,特别是2023年54份入组错误的病例得到修正,主要涉及前一次入诊断组,本次化疗、手术或处理并发症、合并症,应入化疗、手术或相应组。


四、建议



01

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DRG付费下,如果放任医生异化行为,将传导消极行为,加剧不良竞争,恶化公平付费的环境,阻碍改革的深入。为此,医保部门在DRG付费制度设计时,应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 一是完善DRG付费监管指标体系,加强协议管理和考核,不将DRG病组盈亏与医生奖金绩效直接挂钩;


  • 二是制定DRG付费规则库,加强对DRG付费下医生异化行为的常规审核;


  • 三是抽取各医院临床、病案、医保等人员,组成监管专家库,或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定期进行病案交叉检查;


  • 四是完善分组方案,及时优化入组路径,加强政策宣教,把控改革方向。


02

关联资源消耗

加强智能审核

针对DRG付费下的医生异化行为,医院应以问题为导向,推动信息化建设,联动人工审核等方式加强监管。样本医院基于医保结算清单与病案首页的填写差异——


  • 一方面借助第三方公司软件,及时提示违规信息,加强对医生分解住院等异化行为的审核和防范;


  • 另一方面,再造病案首页编码流程,逐层减少医生异化行为。


此外,医院医保办辅助病案科,在病案首页转化为结算清单上传前,基于盈亏预测异常进行编码审核。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医生为获取盈余,会增加没有资源消耗的严重并发症,如骨髓抑制。


对此,应加强智能审核和监管,将骨髓抑制等与检验报告以及药品收费等相关联,当不符合血象指标或没有相应治疗的资源消耗时,及时反馈给医生,督促医生修改对应诊断。


03

确定DRG监管靶点

进行精准管控

目前,样本医院对医生异化行为的监管相对微观,更多关注个别病例的违规情况。但DRG付费下,医保部门可通过大数据分析,确定DRG监管靶点,加强警示提醒,进行阈值管控。


就一家医院而言,一段时间内DRG数据及有关指标是相对平稳的,可通过对异常指标的监控,以点带面深入分析医生异化行为,及时纠正错误。纳入的具体指标可包括各DRG病组数量占比,每个ADRG组中伴严重、一般和不伴并发症与合并症构成比,以及各DRG病组高倍率、低倍率、正常倍率构成比。


明确监管指标后,抓取医院历史数据,利用统计学方法,结合医院管理经验,合理确定指标阈值范围和边界,确定风险分级,一旦某指标达到风险等级,则重点抓取该数据进行人工抽查分析。


04

完善绩效考核方案

减少医生异化行为

奖金绩效制度对医生行为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样本医院在进行DRG绩效考核时,直接抓取医生端病案首页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进行DRG预测分组,并基于医院前三年历史费用确定费用标杆,然后用于院内DRG考核。这种考核方式容易诱导医生为获得奖励而产生分解住院等异化行为。对此,可抓取病案和医保监管审核后的数据进行预测分组和院内DRG绩效考核;同时,出台完善DRG违规处罚制度,对认定为分解住院等的病例不仅不纳入奖励范围,还将按一定比例予以处罚。总之,医院应与医保部门一起营造DRG付费下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医院良性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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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期《医疗/医药反腐整治:医院/药企如何研判/应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主委级专家宋冬雷、世界50强药企前高管丁利华、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梁嘉琳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一期《反腐之后,如何倡廉:公立医院薪酬绩效改革论辩》:中央推广的“三明医改”卫健委领导周显葆、国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运营管理部部长宿小满、知名医院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秦永方、有关部委医疗反腐课题组长梁嘉琳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梁嘉琳 | 审稿

吕苏含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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