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应否支持家庭照护?政策关键议题之一

文摘   2024-10-29 18:01   浙江  


标题

长期护理保险应否支持家庭照护?

政策关键议题之一


原标题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与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料安排

——基于政策设计差异的检验


作者

胡宏伟1 刘雨佳2 张开然3


1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健康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2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健康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3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来源

《江西社会科学》


2024年 第9期


关键词

老年失能


长期护理保险


政策设计


非正式照料


摘要

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失能照料需求对尚不成熟的社会照料服务体系形成了挑战。相比正式照料,非正式照料在健康恢复和福祉产出等方面具有选择优势,支持和引导家庭更好地发挥照料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基于CHARLS数据,运用三重差分方法检验了在支付非正式照料方面存在差异设计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对家庭照料主体责任的引领作用。


研究发现:相比于仅支持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支持非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设计能够更大程度地提高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非正式照料的可能性,且这一作用效果在低龄样本以及城市样本中相对更强;支持非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促进了失能老年人接受的家庭照料时间的增加,这一作用效果主要发生在低龄样本以及乡村样本中。研究结论为长期护理保险差异性支付政策设计提供了可能证据,为正处于制度定型关键时期的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端设计提供了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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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引言


随着生育率的降低和人均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失能问题已日渐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重要命题。但由于社会化养老照料体系发展不成熟、不完善,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社会化照料的供给结构和承载能力无法与需求相适应的现实困局,给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造成沉重负担。


此外,一些低质量的正式照料服务还进一步导致了老年人的福祉损失。在此背景下,有学者强调,非正式照料体系仍需在失能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相比社会化的正式照料服务,非正式照料独具优势:家庭照料者的长期性、亲切性、稳定可持续性特征使得老年人往往有更好的健康和福祉产出。


此外,现有研究也已证明,家庭照料较低的支付成本有利于增强制度的财务可持续性。


然而,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已然弱化了家庭抚幼养老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相关政策给予非正式照料更多支持,这样才能重新发挥家庭的照料功能、激发非正式照料体系的活力。


从国际趋势看,在老龄化趋势持续加深、社会化照料危机日益突出、制度运行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通过建立、完善家庭支持政策推动照料责任主体向家庭回归,已成为国际上长期护理保障政策的新发展趋势。


因此,如何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计激发家庭照料的活力,从而与正式照料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助力失能照料需求的满足,应当成为未来制度发展的关注方向。


而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是否要纳入非正式照料,取决于其产生的效果能否真正回应政策的预期,即对非正式照料予以支付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能否激发非正式照料的活力,提升照料服务的可及性和充分性。


然而,目前较少有研究聚焦长期护理保险在非正式服务支付方面的差异化设计,同时缺乏关于上述差异化政策如何影响家庭照料安排的经验证据。


本研究正是由此出发,聚焦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实践,基于CHARLS数据和三重差分法,验证了仅支付正式照料、同时支付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各自对失能家庭照料安排产生的影响,以期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给付范围设计提供参考。


二、文献回顾


01

非正式照料在失能治理中的作用

面向失能老年人提供的照料服务,根据服务提供者的不同可分为非正式照料和正式照料两种类型。从二者之间的互动来看,当需要更高质量、更专业化的照料来恢复健康时,家庭照料与社会照料之间呈互补关系,但在其他维持健康的方面,二者则呈现替代关系。


在严峻的老龄化与失能化趋势之下,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薄弱的社会化正式照料体系难以独立、充分回应失能老年人照料需求的现实困境。


同时,当前机构养老发展的不成熟、不完善也使得服务形式化、照护少温暖等现象日益凸显,导致了老年人福祉损失等问题。而同样也是在这些国家,社会对家庭的支持往往相当有限。


尽管有诸多政策关涉到了家庭,但现实中经济帮扶与精神关怀的现实缺位,使得相关政策难以实现对家庭成员参与照料活动积极性的调动,无法真正增强失能家庭的非正式照料效能。


面对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都发展不足的客观现实,许多学者指出,家庭照料是更为经济的选择。


首先,非正式照料服务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更高、照料成本更低。


  • 一方面,当私人资源用于本人或家人的需求时,由于配置者了解资源品性及需求品性,资源错配的概率较低、资源配置的流程较短,因而非正式照料普及难度更小、消耗成本更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长期护理成本、财政支出的负担,形成正式照料的良好替代。


  • 另一方面,对非正式照料服务的利用也能够进一步促进医疗等社会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非正式照料既可以通过减少老年人群对医疗床位资源的挤占避免“过度医疗”困局,也可以通过降低老年人的伤残风险、减少老年人的用医障碍来维持老年人身体健康,减少因病情拖延导致的不必要医疗资源支出,从而可以长期控制老年人对社会医疗服务的消耗。


其次,接受非正式照料的老人也往往有更好的健康产出。研究显示,非正式照料不仅可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的日常行为活动能力以及精神健康水平,而且也能通过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料偏好,降低孤独感、增加社交活动频率等方式对老年人福祉产生积极影响。


基于以上优势,在政策层面着力支持家庭功能的发挥,兼具现实价值与理论意义。从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国际实践来看,即便是一些早期以公共产品方式为失能人口提供慷慨长期护理保障的国家,也逐渐使照料服务从大范围社会化供给重新回归家庭。


例如,德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对家庭自行护理每月限额一次性给付一定现金津贴;加拿大以税收抵免、就业保险福利等方式为非正式照料者提供财政支持,部分地区还会为非正式照料者提供每月400美元的照料津贴。


然而,现有研究大多仅从理论和应然层面论证了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中支持非正式照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缺乏对如何将支持非正式照料具体化到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设计之中、相关措施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有何比较优势等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尤其是基于具体实践和现实数据的经验证据仍然不足。


本研究关注到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中体现支持非正式照料的待遇给付端的具体设计,基于中国数据探讨其对非正式照料产生的影响,为非正式照料支持政策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02

差异化支付政策对非正式照料的影响

作为家庭经济学的代表人物,Becker提出的家庭劳动供给决策模型指出,家庭成员将以家庭总体效用最大化为目标作出理性抉择,即家庭成员会对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综合判断,并基于此进行家庭分工。


具体到失能照料领域,从事家庭活动的效用主要体现为满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同时减少因获取正式护理服务产生的家庭支出,而从事市场劳动的效用则在于增加家庭收入。由于家庭成员和时间资源是有限的,当从事家庭活动的效用较大时,家庭成员将会放弃从事市场劳动和闲暇的时间,选择回归家庭。


因此,由于参保人家庭状况各不相同,参保人家庭对照料模式的选择也不尽相同。


  • 成员均有稳定工作的家庭可能倾向于接受正式照护;


  • 而存在没有稳定工作成员的家庭则可能更倾向于接受现金补贴由家人照护。


由此可以初步得到推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端给付范围在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方面存在的设计差异,可能会对家庭的照料决策安排产生差异化的甚至是方向相反的影响。


因此,从理论出发,一项政策的制定不应僵化地限定给付方式,而应当给政策受众更充足的选择空间,交由参保人灵活选择具体的福利形式,这样才能实现个人对自身效用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政策效用的最大化。


然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内部不同的设计是否会导致社会经济效应的差异,目前尚不明晰,无法为在政策实践层面增强失能家庭的效能提供基于现实的证据支持。


本研究聚焦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待遇给付端的差异设计,区分不同类型试点地区后开展研究,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内部不同的设计是否会导致社会经济效应的差异提供证据。


三、研究设计


01

数据来源

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CHARLS)是一个跨年多期调查数据库,其自2011年开展基线调查,调查范围覆盖150个县级单位、约1万户家庭中的1.7万人,收集了45岁及以上居民及其配偶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社会保险情况、支出与资产等方面的数据,本研究使用了CHARLS数据库中的三期混合截面数据。


2016年7月,中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在部分地区开始逐步试点。由于国家层面指导文件并未对政策在筹资、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予以具体明确,各个地区在推动试点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对长期护理保险给付范围的差异设计与执行,这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样本。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数据库(CLIP)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各个试点地区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收集与整理,本研究基于CLIP政策数据库对各地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类型差异进行了梳理,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基于政策文本

梳理的各地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类型

注:表中数据由CLIP2021整理得到。


02

实证模型

本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整体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对老年人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效果,在时间与试点地区双重差分的基础上引入老年人是否已经发生失能作为第三重差分,通过比较长期护理保险对失能老年人家庭与未失能老年人家庭的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进一步剔除“实验组”与“控制组”之间固有的健康差异和地区差异。


由此,得到的估计结果相比双重差分会更加稳健,从而更有利于我们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点影响失能老年人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因果作用进行分析。回归采用城市—年份聚类标准误,三重差分基本模型构建如下:


Yit=α+β1TreatLTCj×Postt×Disablei+controlittiitj    (1)


上式中,Yit为因变量,α是常数项,controlit是一系列控制变量,i、j、t分别用来表示个体、地区以及年份,γt、μi分别为时间固定效应和个体固定效应,εitj是随机扰动项。TreatLTCj是表示试点地区的虚拟变量,若样本属于试点地区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0。Postt是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实施的虚拟变量,若大于2016年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Disablei是表示个体是否失能的虚拟变量,若存在功能受限情况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TreatLTCj×Postt×Disablei即为根据地区、时间、类别构造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冲击三重差分项,其系数β1反映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点对失能家庭非正式照料安排产生的净效应。


03

变量设置

本研究关注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给付范围的差异设计对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重点关注的被解释变量包括三个方面:非正式照料可及性、非正式照料选择倾向和非正式照料时间。


非正式照料可及性用居住距离作为代理变量。居住距离指子女居住位置距离受访对象的远近,是结合老年人独立居住内部结构不同而构造出的更为细分的居住状态,将“与子女同住”赋值为0,“离受访者最近的子女住在同村/社区”赋值为1,“住在本县/市的其他村/社区”赋值为2,“住在本省的其他县/市”赋值为3,“住在外省”赋值为4,“住在国外(简称外县以外)”则赋值为5。


非正式照料选择倾向由是否主要由亲属提供照料来进行测量。CHARLS问卷中“请问在穿衣、洗澡、吃饭等困难中,谁帮助你最多?”,当受访者选择配偶、父母和岳父母、子女和子女配偶、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以及其他亲属的,视作接受亲属提供家庭照料,赋值为1,而选择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员选项的(如雇佣人员、志愿者、养老院人员等)视作接受正式照料,赋值为0。


非正式照料时间则为亲属为居家老年人在受访的上一月度提供的照料总时长。根据Charls问卷中:


(1)“请问在穿衣、洗澡、吃饭等困难中,谁帮助你最多?”

(2)“在过去一个月里,他帮助了您多少天?

(3)“在他帮助您的那些天,他大概每天花多少小时帮助您?


综合三个问题的回答,即得到本研究所关注的非正式照料时间,单位为小时。


为了避免其他潜在相关因素对估计结果的影响,本研究还选择了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婚姻状况、户口类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患慢性病数量、肢体残疾情况、家户年人均支出等个体和家庭特征作为控制变量,在进行三重差分回归时进行控制。


其中,年龄、受教育水平、患慢性病数量、居住距离和家庭照料时间均作为连续变量纳入,主要变量及其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表


四、实证结果


01

基准回归

表3汇报了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范围差异设计对失能家庭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效果,结果表明:无论何种类型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均未对失能家庭的居住安排产生显著影响;相对于非试点地区,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地区失能家庭对非正式照料的选择倾向显著增加,这一效应同时存在于仅支持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和同时支持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且支持非正式照料的试点政策对失能家庭非正式照料选择的促进效果更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后失能家庭的非正式照料时间显著增加,这一效应仅由支持非正式照料的试点政策贡献。


表3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影响家庭照料安排的三重差分结果

注: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表中0.000为数值较小、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由上述结果分析可知:


  • 一是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未能对家庭的居住安排产生影响,可能是因为房产住所等具有一定的消费刚性,这使得家庭的居住安排在较短的时间内是难以发生改变的。


  • 二是无论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均增加了家庭提供非正式照料的可能性,这可能是因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实施增加了家庭对老年人失能状态的关注,加深了家庭对老年人失能过程的认识,从而增强了家庭对老年人非正式照料的增加,以避免失能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及其带来的庞大支出。


  • 三是只有支付非正式照料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增加了非正式照料的时长,这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各试点地区间关于待遇端的差异化设计将会对估计结果产生影响,对试点地区进行同一化操作将使得估计出的政策效应是不同影响的混杂结果;


    另一方面,这个结果显示出仅支付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难以真正从实际上引领家庭照料责任的回归,而同时支付正式照料和支付非正式照料服务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则能够通过降低家庭的非正式照料成本,使家庭显著地增加非正式照料的时间,从而从长期降低社会化正式照料的供给负担,提高社会保障政策对失能照料需求的切实回应性。


此外,通过分析表3中其他变量的估计结果还可以看出,受教育水平会显著地影响家庭的居住安排,学历越高代际之间的居住距离可能会更远;肢体残疾情况则会显著地影响家庭提供非正式照料的可能性,残疾的老年人获得非正式照料的概率更高;性别和慢性病患病情况对老年人获得非正式照料、接受非正式照料的时间都有显著的影响,女性、患慢性病的老年人群会获得更多来自家庭的非正式照料支持。


02

稳健性检验

本研究还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进一步验证上文结果的可靠性。


平行趋势检验。本研究运用事件研究法对三重差分模型的事前平行趋势和事后政策效应进行检验。结果表明,上述效应在试点前的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均不存在显著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但在试点后存在显著差异,且方向与前文一致(见图1和图2)。


注:从左到右分别为总样本、仅支付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同时支付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试点地区的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图1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与非正式照料可能性的平行趋势


注:从左到右分别为总样本、同时支付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试点地区的平行趋势检验结果。

图2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与非正式照料时长的平行趋势


PSM-DDD。本研究进一步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为处理组老年人重新匹配控制组,以减轻样本选择偏误。剔除少数未被匹配的样本后基于原模型重新进行检验,回归结果见表4。结果显示,上文所有影响效应仍然显著,且作用方向未发生改变。可以认为,上文得出的结论是可靠的。


表4 PSM-DDD检验

注: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表中0.000为数值较小、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构造“伪处理组”。本研究通过构造“伪处理组”识别影响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效应的偶然性,从而进一步排除不可观测的变量对估计结果的影响。


结果显示,解释变量对伪干预虚拟变量的回归系数均值接近于0,且远小于基准回归系数,估计系数的分布接近正态分布,P值大多在10%的水平上不显著。


这表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端设计对家庭照料安排的影响并非其他随机性因素导致,因此上文得到的结论可靠(见图3和图4)。


注:从左到右分别为总样本、仅支付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同时支付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的安慰剂检验结果。


图3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与非正式照料可能性的安慰剂检验


注:从左到右分别为总样本、同时支付正式照料和非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的安慰剂检验结果。

图4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与非正式照料时长的安慰剂检验


03

异质性分析

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点对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在不同特征的群体中可能存在差异,异质性分析可以进一步探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试点对不同老年人群体非正式照护安排的影响,从而确定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对相关政策优化具有重要参考意义。考虑到关注问题的特点,本研究从年龄和城乡分布上考察了不同老年亚组的结果,分别见表5和表6。


表5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影响家庭照料安排的年龄差异

注: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表中0.000为数值较小、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表6 长期护理保险差异设计

影响家庭照料安排的城乡差异

注:括号内为聚类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表中0.000为数值较小、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表5展示了基于年龄分组的异质性分析结果。由表5可知,长期护理保险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的差异设计仅对于小于80岁的低年龄组样本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而在大于80岁的高年龄组中并没有发现明显的非正式照料安排变化。同时,在低年龄组样本中,与上文一致的,无论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均提高了家庭提供非正式照料的可能性,而非正式照料时间则仅在支付非正式照料的试点地区产生了显著的变化。已有证据显示,失能程度往往是随着年龄增长而不断加深的。


因此,该结果也说明,长期护理保险在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方面的差异设计会显著地影响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家庭,使其更加关注老年人的失能状况;而对那些失能程度更为严重的高龄老年人家庭来说,原有的照料安排难以发生改变。现有的家庭支持政策的福利水平能够对轻度失能家庭的照料安排产生影响,但无法实际影响到那些重度失能家庭。


  • 一方面,这反映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存在的照料服务需求更大、对照料服务的要求更特殊;


  • 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长期护理照料服务对不同失能程度群体的弹性是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对不同失能程度群体的边际福利效应也是不同的,在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水平的具体设计时,需要对不同程度失能群体进行充分调研,以切实回应目标受众家庭的实际需求。


表6展示了基于城乡分组的异质性分析结果。由表6可知,无论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城市和农村失能家庭的非正式照料可能性均产生了显著的提升,且政策效果在城市地区更强。这可能是因为在城市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普遍更高,对失能照料相关知识的接受更快、接受能力更强。


支付非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仅增加了农村地区的失能老年人接受的非正式照料时间,这可能是因为在城市生活成本更高,且正式劳动形式下的劳动行为决策更具有刚性,因此照料安排难以发生改变。


而农村地区则与之相反,更容易受到政策影响而发生行为变化。这也反映出了长期护理照料服务对城乡失能群体的弹性是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对城乡失能群体的边际福利效应也是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城乡群体差异进行合理、科学的待遇设计,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关涉到政策的公平性。


五、结论与讨论


基于社会化照料现实发展的不足以及非正式照料自身不可替代的选择优势,非正式照料在长期照料护理体系中仍然需要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如果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实践中仅针对正式照料服务予以待遇给付,这将导致失能家庭的选择自由受到限制,从而造成了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既无法对家庭内在的照料优势和照料功能形成支持,也难以破解社会化照料体系供需失衡、负担沉重、运转低效的困局。


因此,有必要重新发挥家庭照料在当期失能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功能。


本研究聚焦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基于CHARLS追踪数据,采用三重差分方法估计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待遇端给付范围差异设计对失能老年人家庭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研究发现:


  • 一是长期护理保险的差异设计确实会对失能家庭产生差异影响,这对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效应研究需要进一步聚焦政策的具体设计。


  • 二是无论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均未对失能老年人家庭的居住安排产生显著影响。


  • 三是无论是否支付非正式照料,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均显著地增加了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非正式照料的可能性,这一政策效应在那些发生轻度失能的低龄组别样本中显著。


  • 四是在失能人群需要更长时间的照料服务的现实背景下,支付非正式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显著增加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非正式照料时长,但这一政策效应在高龄组别样本、城市组别样本中并不明显。


基于上述结果,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 第一,基于支付家庭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能够有效地激活家庭照料功能发挥的现实证据,为应对老龄化不断加深、老年人失能照料问题日趋紧迫而社会照料体系尚不完善的现实背景,在部分适宜地区,有必要继续从政策端引导和支持家庭发挥在既有研究中已被证实的优势,如促进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失能预防、提高精神心理健康和老年主观福祉等。


  • 第二,在具体设计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端时,需要对不同程度失能群体充分调研后再慎重厘定,以切实回应目标受众家庭的实际需求。具体到家庭照料者的补贴上,也不应像现在大多数试点地区一样给予相同水平的补贴,而应该因对象失能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重点支持高龄、中重度失能的家庭。


  • 第三,由于长期护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特征,大多数非正式照护者都不得不减少工作时间甚至退出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对城市失能家庭来说,更应当予以相应的关注,可通过对口补贴与劳动就业政策协调配合的方式来增强在职的家庭照料者对劳动工作和照料工作的平衡能力。同时,也应积极为家庭照料者重新回归劳动力市场提供就业机会。


在现阶段,支持家庭照料功能的发挥已然成为“弦上之箭”,在国际实践中也已经成为许多国家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本研究基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待遇端是否支付家庭照料的设计差异对家庭非正式照料安排的影响开展探索,为支付家庭照料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所产生的正向影响提供了一定证据。


然而,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定型的关键时期,对于是否要将家庭照料纳入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范围,我们仍然存在一些担忧。由于家庭活动的封闭性和隐秘性特征,相比于机构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对家庭照料服务的供给更难以进行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向失能老年人提供的家庭护理补贴是否实际转化为家庭护理服务尚未可知。


在上述情境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是应该鼓励有可能的“善”,还是防范最大程度的“恶”,还需要政策制定者更为慎重地予以考虑。再者,从国际实践来看,各国在支持家庭照料方面推行的政策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是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中将家庭照料纳入,还是以社会救助或社会福利的形式为家庭提供支持,都会对公共财政、家庭、失能个体产生差异化的效果。有部分学者也指出中国应该借鉴补缺型模式,在综合考虑健康、经济状况以及家庭的服务供给能力的基础上为失能家庭提供支持。


总体来看,中国在失能照料功能发挥方面究竟应当走何种道路,更需要未来的学术研究提供更丰富、更充分、更有力的经验证据以辅助相关政策设计的判断。


(本文仅代表发言者个人观点,与其所供职单位或“健康国策2050”官方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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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二期:疾控体系改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中国疾控中心前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流行病学大家曾光(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三期:卫生应急管理:曾三次给中央政治局讲课的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应急管理大家薛澜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四期:医药创新:中国药促会会长宋瑞霖、国家药监局专家库成员宋华琳、国家药审中心原首席科学家王刚(已通过有关中央媒体向中央呈送内部参考材料)


  • “学术战疫”高端研讨会第五期:小微企业、普通市民/患者保障:广东卫生厅原巡视员廖新波、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研究员袁伟、杭州“城市大脑”首席技术官申永生


  •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一期《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


  • “健康智荟”高端圆桌会第二期《“新基建”背景下的未来医疗健康产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及《新型健康服务业监管模式创新》《互联网医疗示范项目指标体系》两项重大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首发式


  •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一期(疫情防控篇):流行病学大家曾光、美国UCLA公卫学院副院长张作风、英国牛津大学终身教授陈铮鸣、德国德中卫生健康管理协会中国主任徐洪波


  • “学术战疫”国际研讨会第二期(社会保障篇):中国社科院陈秋霖主任、美国医保中心蔡立明博士、英国国王大学杨维教授、德国医保专家邵晓军博士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一期《医保、医院、医生:如何跳出“猫鼠游戏”》:徐毓才(卫健管理)、蔡海清(医保管理)、邹新春(医院管理)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二期《医疗、医保、医药:患者参与和权益保护》:段涛院长(公立医院患者委员会/患者体验部)、瞿晓颖主任(外资医疗机构患者服务)、王立新秘书长(大型患者组织)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三期《医改重点:“保大病”“保小病”还是“保预防”》:顾雪非主任(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咨询专家)、康韦女士(原研药行业协会RDPAC执行总裁)、徐华锋先生(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四期《支持社会办医政策如何全面落地?》:赵淳会长(中国社会办医领域协会领导)、廖志仁会长(大型三甲民营医院创办人)、周萍教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五期《如何保护医疗数据安全、患者个人隐私?》:俞思伟主任(医疗卫生信息化专家)、叶荔姗主任(试点城市数据管理专家)、宁宣凤律师(数据安全法律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六期《反商业贿赂,国家医保局医药招采信用评价解读》:王宏志专家(国家医保局课题负责人)、姚洪副秘书长(协会分管医疗健康信用工作领导)、范可律师(药品招采法律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七期《后疫情时期:如何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苗艳青研究员(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双料”专家)、尹朝霞主任(深圳“罗湖医改”基层医疗重要贡献者)、李杰(基层诊所产业专家、信息化专家)


  • 国内首档健康政策公益宣讲《健康三人行》第八期《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健康融入城乡治理》:孔灵芝女士(原卫生部疾控局副局长)、卢永研究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王兰教授(同济大学健康城市实验室)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一期《国家医保局生物制品带量采购前瞻》:张斌院长(武汉医保局胰岛素带量采购试点)、朱斐秘书长(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抗体制剂带量采购)、洪飞先生(患者组织淋巴瘤之家创始人)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二期《从医联体到健共体:医疗/医保政策如何协同?》:国家卫健委医共体指导专家林枫教授(部委专家)、浙江玉环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院长董寅(医院集团)、健共体(南平)互联网医院院长宋斌(数字健共体)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三期《全人全程的全科医学服务展望》:中国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袁蓓蓓教授(部委专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合工作委员会主席杜兆辉医生(全科管理者)、北京儿童医院童缘网负责人苏小虎(儿科全科服务平台)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四期《医疗“好差评”模式:医院/医师信用评价与监管》:汪剑锋(福建医保局稽查处副处长)、刘日记(苏州卫健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史岩(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部副主任)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五期《民法典对患者、医院医生、医药行业的影响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郑雪倩(医事法)与刘炫麟(医药法)、公益律师韩晓晨(患者服务)


  • “价值医疗”在中国公益课程第六期《医药/医疗反垄断政策前瞻》:国务院反垄断专家委成员孟雁北(政策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海涛(反垄断法分析)、律师万江(反垄断案例分析)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一期《医药代表合规转型》:上海药监局原局长唐民皓(政策解读)、彭天曜律师(合规指引)、张廷杰总监(准入策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期《医疗/医药反腐动向》:国家卫健委咨询专家王岳(政策解读)、资深医药准入专家点苍鹤(药企策略)、孙超律师(合规指引)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三期《健康政策半年展望会》: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毓辉(健康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宋新(数字健康政策)、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姚岚(医保商保政策)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四期《DRG除外支付》:国家医改云南玉溪DRG项目专家刘芷辰(DRG政策)、“村夫日记”创始人赵衡(DRG对商保与药企影响)、资深政务副总裁陈炳澍(企业DRG实操)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五期《公立/民营医院亏损治理》:湖北省医改办原副主任阮小明(新冠疫情对医院影响)、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专家刘宏伟(公立医院亏损建言)、中国医院协会民营医院分会领导余小宝院长(民营医院亏损建言)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六期《医保按疗效(健康效果)付费》:国家卫健委卫生技术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陈英耀(上海医保局试点)、美国佐治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陈茁(美国欧盟案例)、徐州医保局待遇医药处处长杨义森(医保配套法规政策)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七期《中成药集采:政策解读与应对策略》: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谢雁鸣(价值评估与真实世界研究)、“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集采竞标:准入路径与报价策略)、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政策体系:打破三大惯例,洞察五大趋势)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八期《惠民保:政企关系与多层次保障》:国家卫健委/医保局咨询专家朱铭来(价值评估模型)、成都市医保局医疗保险处副处长廖凌(“惠蓉保”)、某商保公司部门副总严霄(“共保体”设计)、镁信健康前高管蔡卓(创新药准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九期《创新药放弃医保创新高:标内/标外、院内/院外哪个香?》:国家医保局咨询专家宣建伟(中美对比与价值评估)、上海医保局咨询专家(医保药品落地机制)、准入培训专家徐川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期《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动向与操作规程》: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专家龚忆莼(过度医疗判定)、国家医保局医保法规咨询专家张卿(欺诈骗保判定)、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医保飞行检查常见争议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专家张群(医院医保质量管理)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一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DRG/DIP政策咨询专家杨燕绥(为健康付费与健康绩效评估),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化专家指导组组长(医药/医疗类编码进展),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临床论证组组长郭默宁(DRG临床质量管理),国家有关部委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支付+”创新医保政策,支付方式改革六大动向)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二期《医学指南/共识:医政管理变局与对策》: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于宗河(专家共识—医学指南—国家诊疗规范:行政监管逻辑)、中国临床实践指南联盟联合发起人、《实用内科学》主编王吉耀(医学指南制定:方法学前置性审查与“推荐意见”合理性评价)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三期《六部委试点城市医疗集团:动向与对策》:国家卫健委县域医共体咨询专家林枫教授(镇江模式与分级诊疗)、国家医保局DRG/DIP咨询专家何继明教授(支付方式改革与三医联动)、深圳卫健委陈瑶博士(深圳罗湖模式)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四期《医保个人账户改革/门诊统筹:动向与对策》:国家医保局政策咨询专家王超群、法律咨询专家娄宇、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连锁药店专家黄修祥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五期《药品招采“二次议价”卷土重来:是非与利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咨询专家房志武、医药产业大V涂宏钢(Dr.2)、商业贿赂案件资深律师左玉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六期《北京长峰医院大火:卫生综合监管与防灾须知》:北京城市规划院马良伟老院长、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杨海宇副总建筑师、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吴健院长、社会办医专家张苏华所长


  • 健康治理系列第十七期《五部委打击骗保,医保/医院/药企应对策略》: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飞行检查”专家任克华、国家医保DRG临床论证专家冷家骅、湖北医保局政策法规咨询专家于长永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八期《2023医保国谈:前瞻与对策》:知名药物经济学家胡善联、RDPAC高级总监李京帅、“风云药谈”创始人张廷杰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十九期《2023医保飞行检查:重大变化与院企对策》:某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专家王昊昀、某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周鹏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陶剑虹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期《医疗/医药反腐整治:医院/药企如何研判/应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主委级专家宋冬雷、世界50强药企前高管丁利华、原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课题组负责人梁嘉琳


  • 健康治理系列谈第二十一期《反腐之后,如何倡廉:公立医院薪酬绩效改革论辩》:中央推广的“三明医改”卫健委领导周显葆、国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运营管理部部长宿小满、知名医院管理咨询机构创始人秦永方、有关部委医疗反腐课题组长梁嘉琳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一期《医疗/医药双轨制的秘密》:原国家食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江苏卫健委原副主任李少冬、上海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李芬研究员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二期《机构/散户投资人的政策素养》:科技部、工信部生物医药领域评审专家郑玉芬、医疗健康投资50人论坛(H50)2020年度轮值主席杨瑞荣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三期《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动向与对策建议》:海南省原卫生厅长白志勤(省级试点)、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基层视角)、香港教育大学教授和经纬(港台启示)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四期《剖析医保报销堵点:国家医保局大排查》:江西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原处长蔡海清(医保政策视角)、安徽蚌埠医保中心原主任秦鹏(医保经办视角)、《医院管理能力探讨》作者诸任之(医疗管理视角)


  • 健康治理十日谈第五期:《医保-医院-药企“三角债”上榜:成因与对策》:中国劳科院原副院长谭中和(“医保-药企直接结算”与医保局考核)、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姚宇(地方医改真实痛点破解)、西交大一附院医疗管理专家左煌(医院运营管理&合规建设)


  • 茗谈书友会第一期《寻找政策与传播“黄金分割点”》: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传播咨询专家梁嘉琳(健康战略传播)、中央网信办咨询专家刘灿国(政策宣传指引)、创新生物制药公关联盟发起人张辉(传播实战经验)


  • 茗谈书友会第二期《中国药品监管史》:北京大学药物政策专家韩晟《中国药品价格监管20年》、政策宣教专家梁嘉琳《市级集采:合理吗?能行吗?管用吗?》、口腔医院院长/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王聿明《种植牙价格专项治理:医保新政的行业影响与应对》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一期《为乡村医疗卫生能做点什么?》:全科医学主委潘志刚教授(政策解读)、县域健康共同体董寅总院长(区域级一体化管理)、英国伯明翰大学姚弥博士(海外经验)、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郭发刚全科医生(基层院长建言)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二期《为医疗/医药反腐能做点什么?》:国家卫健委财务会计咨询专家王洁教授(医院内控体系)、国务院医改秘书长课题组组长梁嘉琳(制度体系与政策工具)、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评定优秀医保局王敏科长(医保定点医师/护师/药师/技师管理)、跨国医药企业协会(RDPAC)合规负责人敬礼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三期《中央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影响与对策》北大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陆杰华、全国养老服务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乃子、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所长韩涵


  • 健康担当与想象力第四期:《国家卫健委推一体化诊疗“专病中心”:问题与对策》清华长庚医院副院长魏来、北大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薛冬、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专家张立强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一期《罕见病公共政策体系》: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顾问李定国(罕见病监管史)、国家人社部/中国银保监会咨询专家郑秉文(罕见病创新筹资与支付)、国家药监局咨询专家杨悦(罕见病立法与监管科学)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二期《脊髓损伤患者综合保障》(倡议书首发):国家重点医院康复专家许涛(诊疗认知)、前中国体操冠军桑兰(国际经验)、公益组织创办人潘美好(国内现状)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三期《保生育健康:“三医”政策能做什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人口战略)、英国皇家妇产科学院荣誉院士程利南(妇幼健康)、宁波洪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伟院长(“生育友好未来社区”前沿探索)


  • 健康政策助力专病防治第四期《学生心理悲剧多发,构建公平/优质的精神心理服务体系》:同济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特聘教授黄智生(互联网与人工智能心理危机干预)、国家卫健委卫生应急处置指导专家程文红(精神心理治疗)、中央文明办等“心理专家讲坛”主讲任苇(重大突发事件心理援助)


史晨瑾 | 审稿

肖媛丹 |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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