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传统央地关系?中国政治经济学的“新地方主义”进路 | World Politics

学术   2024-11-01 10:11   浙江  

编者荐语:

诗人梁小斌于1980年写道:“我在这广大的田野上行走,我沿着心灵的足迹寻找,那一切丢失了的,我都在认真思考。”落笔之际,经济改革的帷幕已经拉开;如今,四十多年过去,在浩如烟海的经济改革研究之中,人们是否找寻到了那一把能够打开“中国经济奇迹”抑或“中国模式”的“学理钥匙”呢?以往研究往往以整个国家为单位展开,或下沉到县乡一级的“田野”中寻求特殊解释,于是,次国家单位视角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了理论画卷之上的一片“留白”。这篇由哈佛大学商学院Rithmire教授撰写的论文,回顾了秉持次国家单位视角的6本前沿著作——它们同属于“新地方主义”流派,主张超越传统央地关系中非“自上而下”即“自下而上”的研究进路,转而探讨一种更具体、更生动的地方政治经济图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不失为“钥匙”的一部分,具有丰富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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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传统央地关系?

中国政治经济学的“新地方主义”进路

要: 

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关于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经历了一场巨变:学者们不再争论国家层面改革的起源与方向选择,而是将目光转向地方,开始研究地方经济发展的差异。在这一背景之下,本文回顾了当代中国区域政治经济学的前沿成果,相关学者们被称为“新地方主义者”(new regionalists)。与比较政治学中对“次国家政治”(subnational politics)的关注高度一致,“新地方主义者”试图识别和解释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中的具体/地方性差异,他们不仅使用了更多次国家单位案例来产生、检验理论,同时还指出,中国在次国家层面的政治经济差异源于某种(来自次国家单位本身的)内生变化,而非对中央政府意志(national priorities)的机械回应。在说明“新地方主义”与以往相关研究的不同之处后,作者依托几种旨在解释地区差异的经典理论进路(制度、观念和历史),讨论、批评了若干“新地方主义”的代表性文献。最后,作者审视了“新地方主义”的局限性,并建议学者们不要无条件接受“前30年”制度遗产(socialist legacies)的因果效应,而要更加关注“前30年”之后(post-Mao)政治等级制度(political hierarchy)变化的深远影响。


作者简介:

Meg Rithmire,哈佛大学商学院、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



文献来源

Rithmire, M. E. (2014). China’s “New Regionalism”: Subnational Analysis in Chinese Political Economy. World Politics, 66(1), 165–194.


 


  

本文作者:Meg Rithmire





一、引言:从“次国家转向”到“新地方主义”

中国很大,各地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对研究者来说无疑构成一种挑战。不过,幸运的是,比较政治学正“迎头赶上”当代中国在政治和经济领域不断扩大的地方差异,其中,一些晚近的研究日益重视地方(为确保译文流畅,在下文中基于具体语境,或交替使用“地方”与“次国家”等词汇)层面变量和结果的重要性,并利用次国家单位案例生成、测试理论的质量(Hagopian 1996; Cornelius, Eisenstadt, and Hindley 1999; Gibson 2004; Ziblatt 2006; Tsai 2007; Kalyvas 2006; Varshney 2002; Wilkinson 2006)。次国家层面的分析最近如此引人注目,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比较政治学领域的“次国家转向”(subnational turn)同样发生在了当代中国政治研究领域之中(Ziblatt and Tsai 2009; Snyder 2001)。例如,近20多年来,随着资料获取途径的增加,研究者得以观测中国政治中更多、更广泛的现象,通过剖析差异和变化来生成、检验研究假设(Perry 1994)。

在公共产品供给、劳动关系与法治、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等子领域(Tsai 2007; Lee 2007; Steinfeld 1998),以及在关于中国的经济增长是否符合经济学“渐进主义”(gradualist)假设(Naughton 1995; Sachs 1995; Woo 1999; Rawski 1999)、执政党(CCP)何以在相关经济制度缺失(这些制度往往被认为是持续繁荣的必要条件)的情况下主导“惊人的经济增长”(Clarke 2003; Oi 1999; Oi and Walder 1999; Shirk 1993)等等争论中,中国政治经济学从“国家模式”(national models)向“次国家模式”的转变最为突出。参与这一转变进程的学者们致力于探究经济活动与经济组织中的地方差异,例如地方市场机制的具体性质及其对中国总体增长模式的影响。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几乎可以归结为下面两类:第一,地方政府对国家经济改革政策的解读和执行过程有何不同?如何解释地方政府对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差异化决策过程?第二,地方发展战略差异如何导致不同的社会经济后果?

本文“盘点”了6本前沿著作,它们将经济增长、创新与投资模式的(次国家)地区差异视为研究的核心对象(同时也是前沿对象)。虽然在具体的论述中,作者们分析了各种各样的现象,如产业政策、产权关系、劳工问题和三农问题,但他们都将地区差异作为比较研究的基础,并将次国家层面的政治因素视为最关键的自变量。由此观之,他们不仅关注经济发展结果的差异,同时还对地方经济秩序的转变、地方政府经济决策与行为模式感兴趣(Herrigels 1996)。这些作者没有笼统地认为所有地方单位都是相似乃至完全相同的,相反,他们强调在地方具体政治安排、经济制度与央地关系方面的根本差异——这便是所谓“新地方主义”的主要内容了。不过,尽管大体研究方向与思路近似,他们还是在评估制度安排、社会与政治史等因素产生的影响,以及区域差异的起源与再生产机制时存在一定分歧。对此,本文首先根据中国和其他国家对“央地分权”的研究来审视这6本前沿著作,根据不同作者所强调的因素(“关键自变量”)来探讨一个更为普遍的地方差异分析框架。最后,全文末尾批判性地考察了“新地方主义”的学术议程,指出了该议程在概念和理论上的局限性,并提出应当关注“前30年”(post-Mao era)之后政治等级制度的变化对地方经济差异造成的深远影响(Fan 1995; Fan 1997; Wang and Hu 1999; Shue and Wong 2007; Fan, Kanbur, and Zhang 2009; Wong 1997)。

(译者注)以下是6本“新地方主义”前沿著作的清单

Dan Breznitz and Michael Murphree. 2011. Run of the Red Queen: Government, novation, Glob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New Haven, Conn.: University Press. 
《红皇后的奔跑:中国的政府治理、创新、全球化和经济增长》

John Donaldson. 2011. Small Works: Pover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Southwest ern China.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做一点微小的工作:中国西南地区的贫困与经济发展》

William Hurst. 2009. The Chinese Worker after Socialism.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前30年”之后的中国工人》

Adam Segal. 2003. Digital Dragon: High Technology Enterprises in China. Ithaca, 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数字巨龙:中国的高科技企业》

Eric Thun. 2006. Changing Lanes in China: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Local Governments, and Auto Sector Development.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在中国变道:外国直接投资、地方政府治理与汽车产业发展》

Susan Whiting. 2001. Power and Wealth in Rural China: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New Yor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中国农村的权力与财富: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


二、超越分权视角:作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与政治

在关于中国改革与“经济增长奇迹”的研究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权力划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其核心有两方面:第一,政治和财政分权在中国经济改革中的作用以及党领导下的政治弹性(political resilience);第二,地方自治与中央权威各自的局限性。

众多学者将中国的政治弹性和经济成功归因于央地分权,即政治和财政权力的合理划分,这还释放了地方自治对经济决策的正面效应。例如,地方自治可以防止“中央政府的潜在入侵”,为地方官员追求增长和重组国有经济提供财政激励,并鼓励地方的改革试点工程(Cai and Treisman 2006)。按照这类观点,中国的改革,以及由此带来的爆炸性经济增长,都是“自下而上”的,是在地方层面受到某种刺激的结果。与之相对,另一派学者虽不否认中国体制在政治和财政的某些重要领域确实具有分权性质,但他们认为仅靠分权不足以解释经济上的成功。他们强调中央对不同地方行动者的强大控制能力,这既是改革的驱动力,也是党在经济改革中能够牢牢把握政治控制的原因(Edin 2003; Landry 2008)。换言之,创新和改革的动力是“自上而下”的,例如政策目标都由北京“高高在上”(commanding heights)地制定,地方行动者则通过实现这些目标来拉近自己和特定精英派系的关系,从而在等级森严的“党治国家”(party-state)中谋求晋升机会(Cai and Treisman 2006; Shih 2008)。

本文所评论的前沿著作及其作者——我将把后者称为“新地方主义者”——从两方面跳脱出了上面这种传统“央地关系”非“自上而下”即“自下而上”的研究进路。

首先,这些作者没有强调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在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性,而是强调了地方制度本身的不确定性和“制度不健全”(underinsti tutionalization)所带来的因果效应。在他们看来,把中国的体制设想成类似联邦制的东西,其实是对中国各级政府间关系的误读。地方官员并没有对中国政治中明确的方向和可识别的激励措施做出机械回应,而是在模棱两可、不确定的环境中利用他们力所能及的资源来达到目的。Adam Segal、Dan Breznitz和Michael Murphree将这一观点明确阐述了出来。例如,Segal争辩道,国家对“采矿企业”含义的不确定性(“人民/集体经营”并不等于国有,但也显然不是私营的)导致不同的地方政府以不同方式解读新的所有权类别。基于这些解释,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未来将在信息技术(IT)领域缔造迥异的区域政治经济情况。

Adam Segal. 2003. Digital Dragon: High Technology Enterprises in China. Ithaca, 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数字巨龙:中国的高科技企业》

Breznitz和Murphree甚至更进一步,将中国政治体系的关键要素描述为“结构性的不确定”(structured uncertainty),其“(作为)制度体系的一部分,尽管它通过确保某些行为规则不再常规化而阻止其演化为制度,但对特定主体来说,又存在做出多种行为的可能——他无须事先知道哪些行为是适当的。”这种不确定性根本不是改革时代权力下放的产物,而是中国政治中独特传统的延续,这种传统重视非正式、不健全的制度,以及官僚(行为)的程式化。其他学者,如韩博天(Sebastian Heilmann)和裴宜理(Elizabeth Perry),将这种做法的起源锚定在中国的革命传统中:“革命催生了一种‘游击队式政策制定’(guerilla-style policy-making)的方法,这种方法被证明能够产生一系列创造性的、生产性和回避性策略,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变化和不确定性。”(Heilmann and Perry 2011; Heilmann 2008a; Heilmann 2008b)总之,“结构性不确定”指的就是在中国体制下,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资源和约束情况制定地方政策,而并不太清楚什么是允许的,什么又是不允许的。

Dan Breznitz and Michael Murphree. 2011. Run of the Red Queen: Government, novation, Globaliza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 New Haven, Conn.: University Press. 
《红皇后的奔跑:中国的政府治理、创新、全球化和经济增长》

其次,“新地方主义者”不是通过考察地方现实情况,来揭示中国国家政治与经济体系的运作机理,而是研究地方层面的变量如何决定不同的地方经济现实。这些学者们认为,大规模的政治与经济变革最好被视为地方单位的内生因素,是地方现实的产物,而非对“国家优先事项”即中央政府意志的机械回应。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地方主义”具备与以往中国政治经济学不同的本体论(ontology),因为它拒绝将任何地方政府或次国家单位等同于机械、固定的概念。当然,尽管以往学者也没有声称所有次国家单位都是“同质的”,但他们在强调地方行政单位/区划之间的竞争(Montinola, Qian, and Weingast, 1995),或党政等级制度的“晋升锦标赛”理论时,也假设了中国的地方行动者会对同样的原因做出基本近似的回应,这无疑构成了另一种“同质化”。

“新地方主义者”还反对这样一种观点:一个省或市可以轻易地改变发展方向,采用另一个省或市的策略。Thun指出:“地方政府不是‘利益最大化’的单一行动者,只是对中央政府创造的激励做出反应,相反,它们是具有悠久政治、经济历史和独特制度结构的政治管辖区域”。Segal还明确表示,他不是在检验关于国家层面政治与经济关系的假设,而是关注“地方制度、地方约束和地方政治”(local institutions, local constraints, and local politics),其“重点不仅仅是注意到区域经济提供了一种国家经济研究无法提供的细节,同时,由于许多经济组织在区域层面缺乏统一性,所以还有必要进行地方层面的分析。”当然,这些作者都没有忽略中央层面的决策和偏好,但正如Hrust所说:“中央政府的性质和行为固然重要,但主要的行动是在次国家层面,最有成果的研究也落笔于此。”综上所述,“新地方主义者”的理论洞见,或许应作如是观。

Eric Thun. 2006. Changing Lanes in China: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Local Governments, and Auto Sector Development.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在中国变道:外国直接投资、地方政府治理与汽车产业发展》

William Hurst. 2009. The Chinese Worker after Socialism. Cambridge,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前30年”之后的中国工人》


三、“新地方主义”的分析框架:制度、观念和历史

“新地方主义”流派的学者们都接受中国具有“不确定性的力量”,接受强调地方异质性和内生变化的新本体论,接受经济结果、国家—经济关系与更多其他基本规则的地区差异。不过,即使“新地方主义者”接受这些观念,他们在具体从事次国家单位分析时,围绕比较单位、核心变量和分析过程,或许仍有分歧。在本节中,我们将批评前面提到的6本著作,并尝试“导出”解释区域政治经济差异来源的分析框架。

“新地方主义”分析框架中的制度

“新地方主义”的一个新兴主题是地方一级政府机构在解释经济投资与干预时的重要性。借鉴比较政治学的“历史制度主义”传统(Pierson 2000; Thelen 2003),Whiting和Thun的著作都强调了地方制度发展中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即制度的发展方式会产生正反馈(positive feedback)和“制度互补性”(institutional comple mentarities),这进一步巩固了原有制度。因此,随着时间推移,地方之间的差异变得更为持久,规模也在扩大。

Susan Whiting. 2001. Power and Wealth in Rural China: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New Yor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中国农村的权力与财富: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


虽然不少学者们预测改革初期在中国农村会出现“地方主义抬头”,但Whiting是第一批详实记录和解释“地方主义”的政治学家之一。她选择上海、江苏和浙江等省级行政区中部沿海地区的县作为案例,观察到一些县级政府主要支持集体农村工业所有制(即乡镇企业),而另一些县级政府主要支持私营农村企业。这是因为,各县级政府拥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和“前30年”的独特制度遗产,例如,一些县从“前30年”的农村工业化中继承了强大的集体企业,而另一些县则被迫依靠私营企业的力量。同时,产权情况又塑造了不同工业机构的发展:在倚重集体企业的乡镇,官员往往有动机和这些企业串通逃税;在倚重私营企业的乡镇,官员则推动了征税办法的创新,从而降低了征税成本。产权形式与工业生产实践之间的“制度互补性”凸显,创造出“每个地区农村工业发展轨迹中明显的路径依赖”。

Thun提出的观点大体上与Whiting相似,但他更关注地方政治、外国直接投资与汽车工业之间的关系。Thun的问题是“二十年的改革如何使中国国有汽车企业准备好迎接全球化挑战”,他追踪了上海、广州、北京、长春和武汉分别如何以不同方式构建管理汽车工业的专门地方机构。从理论上说它们都服从国家经济的整体部署,但在取得经济成功方面,一些地方的制度环境要优越的多——在Thun的理论框架中,制度既是地方官僚机构的内部结构,也指向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政府组织管理汽车工业的官僚机构的方式和分散程度,决定了地方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和程度,例如上海市政府成功设立了一个新的办公室,负责汽车产业本地化供应、协调监管与投资,北京和广州则并无此物。但对于北京和广州来说,两个城市与(国家政治)中心的距离影响了有效投资:广州距离北京很远,受(国家政治)中心的影响较弱,这种宽松的环境为汽车工业提供了应接不暇的投资选择,在北京,地方官员则会优先考虑国家而非城市利益,投资环境就相对紧张。在武汉和长春,国有企业的中央所有权和“地方行动者的有限操纵能力”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本地化进程。

Breznitz和Murphree讨论了IT行业在不同地区的创新情况。他们强调“结构性不确定”和中央机构采取保守态度时的影响,进而认为中国被分割成“一系列区域经济领域”,其中“每个地区都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能力”,这些能力的结合“使中国能够在碎片化全球经济的许多阶段占据主导地位,但却抑制了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尖端、高风险技术与产品开发的可能性。”对这两位作者来说,地区多样性与其说是改革前差异的重现,不如说是由于地区间“独特能力”不同,相互竞争激烈,才催生了专业化,并使全国各地的经济情况参差不齐。他们认为,中国的整体经济创新战略瞄准生产过程而非产品创新,这是可持续的,因为中国各地都在建立生产过程不同阶段的比较优势,“中国不同的地区优势确保即使其中一个地区遭受衰退,中国作为一个整体也将继续繁荣”。不过,虽然这个说法有其可取之处,但作者更多分析了北京、上海和珠三角的情况,却未能帮助读者更系统地理解为什么一些地区采用了“区域创新制度”而另一些地区没有,这大概是制度分析的未竟之处。

“新地方主义”分析框架中的观念

“新地方主义”在关注地区差异之制度性原因的同时,也不排除观念或文化差异的重要性。Adam Segal在他关于IT行业投资模式变化和政商关系的著作中,将制度与观念分析结合在了一起:“对决策者的约束既有物质上的,也有观念上的。”Segal发现,在促进汽车工业增长方面被证明无效的制度安排,一旦施用于IT行业,却变得相当有效。例如,在北京,地方政府既为企业家提供足够自主权,又开展了政策指导;但在上海和西安,地方政府通过直接投资、贷款、协调外商投资等方式支持IT行业,但“有害地”干预了企业的内部管理;在广州,地方政府则“既不帮助也不阻碍”IT行业自行增长。

对Segal来说,地方制度模式首先是“前30年”的遗产,但这种遗产究竟能发挥多少影响、影响的性质如何等等,却与地方文化息息相关:“(地方关于)也依赖关于如何组织经济活动的传统观念。这些观念在地方官员中被广泛分享,并为组织企业、企业间相互联系、政企互动等提供了指导。”在上海,“中央计划的方法被(地方)内部化和复制”,市政府率先采取了“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度依赖政府指导”的发展战略,而这一战略的成功不一定仅仅依赖结构或制度条件,而只是上海的经济决策者秉持特定观念,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

John Donaldson关于农村扶贫的著作以一种独到的方式强调了观念的力量:借助“领导力”(leadership)这一干预变量(intervening variable),对中国西南地区的云南省、贵州省进行了配对比较,讨论了国家—市场、经济增长—扶贫之间的关系。这两个省份构成了经济增长与脱贫减贫之间“相关性的例外”(exceptions to the correlation):云南省在赤贫增加的同时经济快速增长,贵州省则在经济增长相对缓慢的同时贫困率大幅下降。通过选择这种具有共同政治与社会历史、大量少数民族人口和相似地理位置的邻近省份,Donaldson整理出了不同省份发展战略对赤贫居民的影响。他指出道路建设、移民、旅游政策和煤矿开采四个因素对农村减贫存在关键影响。在案例中,云南省政府的发展战略旨在让城市收益,以GDP增长为目标,鼓励大规模工业;而贵州省政府则将工作重点放在减贫上,且致力于让穷苦百姓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之中。

John Donaldson. 2011. Small Works: Pover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Southwest ern China.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做一点微小的工作:中国西南地区的贫困与经济发展》

为什么云南省和贵州省看起来如此相似,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却不同?Donaldson从省级领导人的个人经历和观念中找到了答案。他考虑了三个关键的潜在因素:中央政府的影响、各省的初始条件、各省领导人的个人特质。首先,来自中央的限制、中央对大型烟草业和国际贸易的倚重,以及因此产生的对云南的强力干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证“为何贵州似乎能更自由地实施政策”,这些政策几乎没有带来经济增长,但却使穷苦百姓们受益。其次,Donaldson没有强调“晋升锦标赛”,而是将政策目标的不同抉择归因于省级领导人的特殊背景,例如贵州的省级领导人与该省最贫困的县有联系,“在他们的动机中,包括如何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具体想法,以及对如何衡量经济成功的多维视角,而不仅仅是用GDP来衡量。”相比之下,云南省的领导人要么来自该省最富裕的地区,要么长期在这些地区任职,他们“更感兴趣的是实施以增长为导向的政策,促进有利于其家乡地区的工业。”这些关键行动者持有的观点——不同于Segal讨论的地方规范和文化——解释了两个省最初的政策分歧,之后路径依赖就开始了:“一旦确定了一个特定的发展路线,并得到中央支持,即使最初(提出该发展路线)的省级领导人已经不在位,某种路径依赖也将稳定延续下去。”

“新地方主义”分析框架中的历史

作为比较政治学中次国家单位分析的最经典形式,学者们可以将研究对象置于整个国家的历史之中,“以大见小”地解释地区差异,例如在关于政党制度、国家与国家政权建设等现象的研究中,社会整合过程被视为形成性的“关键节点”(critical junctures),后者对民族国家的组织方式施加着长期影响。在次国家一级,也存在类似的影响形式,如William Hurst在他关于下岗工人的著作中指出,工业化和国家—社会关系中的遗留问题,构成了地区差异的主要来源,而关键解释变量是工业化指不同进程所产生的“工人阶级社会”形式。

Hurst分析了四个区域的情况:东北地区、中北部地区、长江上游地区、中部沿海地区(主要是上海和天津)。第一,东北主要由“工业移民”定居,他们对国有企业的认同感很强,因此倾向于工人阶级的政治激进主义。第二,中部沿海地区的工人则汲取了民族主义、激进的维权传统,将国内劳动力与外国经营者(资本家)对立起来看待。第三,1949年后,中北部地区依托较小的国有企业实现了工业化和“无产阶级化”,小公司的组织形式不利于(东北式)工人与企业的紧密联系,所以个人化的“工人行动主义”(worker activism)盛行。第四,长江上游地区在20世纪30、40年代经历了工业化,在“三线”时期又经历了一次工业化,这里的社会生活甚至比东北还要“根植于企业”,特别是当企业位于偏远山区并主要由移民定居时,这也塑造了一种接近以至超越东北的“工人阶级社会”状态。

Hurst的历史—社会方法旨在全面观察地区差异的来源,不过,他确定的变量(实际变量,而非名义上宣称的“关键解释变量”)太多,使得从书中提取因果理论变得较为复杂。与此同时,Hurst广泛、扎实的田野调查又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使该书不仅成为一本生动的读物,而且构成中国政治史上“劳工政治”之关键时刻的重要记录。正如Hurst所揭示的那样,国家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复杂关系值得更为深入的研究与挖掘。


四、“新地方主义”批评:局限性与机遇


克服局限性:借鉴“新地方主义”的“旧版本”

Richard Locke曾指出:“意大利经济不应被视为一个连贯的国家体系,而应被视为在同一国家领土内共存(通常不稳定)之不同次国家单位的不连贯组合。”(Locke 1995)这句话也在Segal、Hurst和Thun的著作中被复制或改写,其意义在于简明扼要地揭示了“即使在地方经济秩序中,组织间关系的结构、合作的模式以及与国家中心的联系都是不同的。这些差异塑造了当地经济行动者的不同观念和策略。”在Locke之后,Gary Herrigel在其研究德国经济的著作中指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平行的、国际竞争的、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工业组织和实践体系,是德国自工业化开始以来在经济和社会各个层面的经验的特征。”德国存在两种“工业秩序”(Herrigel 1996; Rokkan 1970),它们在不同的地方生效,塑造着地区之间的异质性。

不过,这两本书的主要贡献远不止说明了意大利和德国的地区异质性,而是在于它们尝试解释地区差异是如何产生和再现的,尤其是在经济变革和产业调整时期。Locke和Herrigel都坚定地采取了某种建构主义策略(constructivist tack):二人都自觉对“国家模式”学派做出回应,后者倾向于寻找现代/民族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通常假设具有特定组织特征的某些国家制度比其他国家‘更成熟和/或更有效’,并规定在各国之间积极传播或复制这些‘最佳(制度)实践’。”相反,Locke和Herrigel都更重视嵌入社会和政治网络的“实地”行动者思考问题和制定策略的方式,而非“背景条件、约束和环境结构”的固定力量。地区经济秩序之所以能维持下去,是因为它们能够塑造地方行动者做决定的方式和习惯,而不取决于特定制度安排或结构条件的持久存在。

如果说Locke和Herrigel等“新区域主义”的先驱们是坚定的建构主义者,那么对中国地方经济活动的主流解释无疑是结构性(structural)的。例如人类学家施坚雅(William Skinner)在研究中国经济史和政治史时首先提出了“我们如何确定一个经济体系的领土范围?”这一问题。他在“市场体系”(marketing systems)层面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时空格局进行了调查——市场体系是比村庄更大的领域,构成了中国农村社会经济互动的基础。拉远视角,他假设中国由9个“宏观区域”(macroregions)组成,这些区域因地理特征而有所区别,在其中则出现了独特的经济互动模式。

尽管施坚雅的观点在概念和经验上遭到了不少批评,但很少有人断然否认,研究中国历史的“宏观区域”理论已经构成了一种范式转变(paradigm shift)。这首先是因为,施坚雅的理论非常清晰,规定了什么足以构成一个“地区”和它的边界;其次,该理论包含了区域经济如何产生(地方异质性)以及它们如何随时间持续的论述。施坚雅认为,如果使用恰当的空间术语来研究中国历史,其时间模式也就变得清晰可辨了。

然而,除了Segal、Hurst和Donaldson引用了施坚雅的著作,更多“新地方主义者”都没有认真对待中国政治和经济区域的“旧版本”,虽然不能说他们全无道理,但在方法论和概念意义上,“新区域主义”还是可以多多从“旧版本”中汲取养料,例如“新地方主义”总是围绕“区域”的概念展开,但作者尚可以更清晰地说明何谓“区域”,以及“区域”的特征和规模,以帮助读者准确识别分析单位。另外,除了更清晰地界定已有概念之外,还可以借鉴“旧版本”的做法,推动概念和理论创新,例如Herrigel对“分散秩序”和“自给自足秩序”的开创性辨析,就能够被称为典范。其实,“旧版本”的学者们较少围绕单一案例(如城市)来解释区域差异,而是致力于说明区域差异如何 “在各部门以及若干社会、政治进程方面再现出来”,这就促使他们发展出一些新的概念和理论,从特定的领域中抽象出来,以适用于其他地方类似现象的识别与分析。

然而,在“新地方主义者”当中,除Donaldson和Thun,鲜见富有成效的概念和理论创新。Donaldson将云南省的经济增长和减贫方式描述为“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的象征:“云南省政府的发展模式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在关键产业上投资、注重大规模工业化,并试图将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工业上面去。”相比之下,他将贵州省定性为“面向微观的政府”(micro-oriented state),其含义包括“注重小规模发展战略”和“通过增加穷人的机会来减少贫困”。Thun将他的案例置于两个维度之内:官僚组织(分散或统一)、企业间关系形式(等级制或市场协调)。由此,他确定上海具备等级制协调和统一的官僚机构;长春和武汉有一定等级制协调,但官僚机构分散,产生了“企业主导”的局面;广州和北京都有市场协调和分散的官僚机构,这又产生了“自由放任”的地方政府。

虽然Thun对上述城市的分析足够精妙,但人们无法据此确定其他情况下类似的变量或机制。换言之,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其实是“中国最不典型的一些城市”,以此为案例,或将损害作者概括和识别概念、发展普遍理论的能力。这就使得借鉴“新地方主义”的“旧版本”,从中探求理论建构之道变得更为刻不容缓。

追溯地方差异的起源:“前30年”的政治遗产何去何从?

如果说“新地方主义”的6本前沿著作围绕具体的因果机制尚存分歧,那么,其实作者们在这些机制的起源方面已有共识:他们基本都强调在“前30年”,地方机构、观念与社会关系的运作方式对当代中国的经济组织产生了深远影响。不过,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将“前30年”的政治遗产作为地方经济多样性的关键解释变量似乎并不令人满意,至少是不够完整的:第一,一些假定的“前30年”政治遗产,似乎本身就是“前30年”之前经济组织形式的产物。换言之,正是它们的存在,才缔造了“前30年”的某些基本情况(参考原文转述的浙江乐清县研究,见Liu 1992; Parris 1993)。第二,有些“遗产”似乎更可能是1978年后的新东西,例如,尽管Thun指出“制度是随着时间形成的,变化很慢”,且“体制变革的路径依赖性质并不新鲜,但它对发展政策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一个地区具有制度优势(或劣势)……在缺乏强大外部压力的情况下,政策制定者不太可能轻易改变这种优势,要么顺应政策潮流的一时兴起,要么满足不断发展的经济部门的需求。”但他在论述上海的“发展主义”时却强调市政府“微调厅局级官僚结构,以便能够有效地协调和监督发展”,而“这种看似快速的制度创新表明,一些地方政府确实有能力改革现有制度,以追求某些领域的增长,尽管它们遵循的是长期确立的国家投资模式”——这不仅意味着“前30年”的政治遗产不具备绝对无懈可击的影响力,还说明地方政府能够按实际需要“再造”政治“遗产”。

总之,如果要就“前30年”政治遗产的持久力量提出理论命题,就要先对这些不论是制度上还是观念上的遗产进行评估,以清晰阐述出它们得以再现的机制。本文所讨论的6本著作中,很多都提到了1978年后改革对地区的不同影响,例如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改革的时机和顺序,以及对外开放的程度等。然而,相对于对“前30年”政治遗产的关注,这些改革时代新涌现出来的因素被忽视了。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学研究行稳致远,学者们在拓宽研究领域的同时,有必要尽可能系统地考虑,将旨在解释的结果与“前30年”之前、之中与之后(即改革时期)出现的变量、过程和机制联系起来。

将中国地方的内生变化理论化,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本文还要给学者们提个醒:警惕将“内生变化”(endogenous change)摆在过高的位置;还要警惕所谓的“方法论地方主义”(methodological localism),改观点过度关注地方制度与地方社会进程,而忽视了地方本身还内嵌于国家之中——这对于中国的情况而言尤其有害,因为中国政治中最有趣,也最不为人知的因素就在于不同规模的政治权力间的相互作用。虽然我们可能不确定什么结果是地方坚持自主性的产物,什么结果又来自中央的强制或指导,但我们能够笃定,韩博天所说的“等级阴影”(shadow of hierarchy)仍然存在:北京的中央政府仍处于中国政治等级的顶端,各种地方政策和项目必须得到中央的支持或完全忽视才能生存,尽管中央的力量多数时候都是“潜伏起来”的。如今,“新地方主义”有机会在理论上把“阴影”消除,揭示央地互动的机制和机理,不过,这种多层次的理论化,只有同时重视地方异质性和促进这种异质性的中央权力动态本身,才有可能被生产出来。


五、小结:展望“新地方主义”的未来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随后的欧洲、美国债务危机以来,西方的经济增长之路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指责,人们开始转而探讨“中国模式”的可行性。不过,在本文中出镜的几位“新地方主义”学者却反对将“中国模式”简单化、庸俗化——像中国这种庞大而复杂的国家只有也只支持一种发展模式。目前,相关学术研究已经超越了对地方差异的认识,开始试图系统地探讨其起源,这无疑标志着理论正走向成熟。

让我们回到一切的开始吧!当时,Richard Locke刚刚撰写完分析意大利各地区经济差异的开创性著作,其最初的写作动机不外乎是试图揭示国家改革的成败之处。他的写作时期(1970—1990年)被动荡所笼罩:意大利正进行大刀阔斧的内部改革,以更好适应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转轨。最近(注:本文发表于2014年)国际经济的冲击和北京政策的变化表明,类似规模的改革也将在中国出现。“新地方主义”的支持者告诉我们,从城乡土地所有权制度到市级财政,从农村现代化到国内户籍制度与人口迁移改革,所有可能的改革措施都将在地方上发挥非常不同的作用。但是,仅仅承认地区差异的现实,已经不足以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学的进步,学者们或许应该在本文所综述的工作基础上,研究那些影响地区间差异的制度、观念和社会历史因素。



编译|王赟骥
审核|张叶蕾
终审|张思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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