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炸!深夜大招救市!楼市彻底沸腾了!

楼市   2024-09-30 10:56   湖北  

就在昨晚,批量楼市新政重磅齐发!


这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楼市、股市全部都沸腾了!


今天上证指数(截止到发文前)怒涨4个点,这是多少年未曾出现过的景象啊!!


简直令人激动,令人疯狂!


这次政策内容不同以往,可以说完全脱离了之间对楼市犹豫不决的心态,转而大开大合。


10年前的9月发布了2014版的“930新政”,然后楼市开启了第三轮周期。


10年后的930,即将成为楼市的又一拐点,话不多说,来看看昨晚上密集出台的楼市大招!


重磅!

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定了!


中国人民银行9月29日发布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重新约定加点幅度,促进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同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如有),使得利率水平靠近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预计平均降幅0.5个百分点左右。


也就是统一下调为:LPR-30BP。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在批量调整和常态化调整阶段,均不再区分首套、二套房(有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且区分首套、二套的城市除外),引导首套、二套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水平附近,减轻存量房贷借款人利息负担。


而且也取消了房贷利率重新定价周期最短一年的限制,你可以跟银行协商,按年、按半年、按季度都可以。


简单来说,借款人存量房贷利率原则上将降至不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北、上、深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需考虑当地政策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重定价日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还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


若按当前LPR计算、2025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假设借款人调整前的存款房贷利率为LPR+55基点,即4.75%(4.2%+55个基点)。则2024年10月30日批量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降至3.9%(4.2%-30个基点),2025年1月1日重定价日后将降至3.35%(3.65%-30个基点)。


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的,以最新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LPR减30个基点。例如,利率为4%的固定利率存量房贷,最新5年期以上LPR为3.85%,先将其固定利率转换为4%(即LPR加15个基点),再将“加15个基点”调整为“减30个基点”,最终为3.55%。


对于部分城市仍设定了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调整后的加点幅度需不低于下限。例如,北京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五环以内二套房贷的加点下限为LPR减5个基点,五环以外二套房贷的加点下限为LPR减25个基点。相应的二套房贷在批量调整时,加点分别调整为LPR-5个基点和LPR-25个基点。


对于借款人如何计算调整后的存量房贷利率,记者根据不同重定价日(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利率跟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不同区间房贷加点后的利率整理为表格:



假设2024年10月31日进行批量调整,假设2024年10月21日报出的5年期以上LPR跟随央行政策利率下降0.2个百分点,由当前的3.85%降至3.65%,后续保持不变。举例来看:


由于2024年2月、7月5年期以上LPR还分别下降了0.25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因此,对于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9%,明年1月1日LPR重定价后,利率为3.35%。


重定价日为合同发放日对日的,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重定价日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和2025年1月2日至2月19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9%(当时的LPR4.2%-0.3%),重定价后的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5年2月20日至7月21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65%(当时的LPR3.95%-0.3%),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重定价日为2025年7月22日至10月20日的,调整后的利率为3.55%(当时的LPR3.85%-0.3%),重定价后利率为3.35%(当时的LPR3.65%-0.3%)。

若按当前LPR计算、2025年1月1日为重定价日,假设借款人调整前的存款房贷利率为LPR+55基点,即4.75%(4.2%+55个基点)。则2024年10月30日批量调整后存量房贷利率降至3.9%(4.2%-30个基点),2025年1月1日重定价日后将降至3.35%(3.65%-30个基点)。

由于本次调整复杂,武汉楼市动态建议10月12日后,借款人需关注自己承贷银行的具体调整细则。


除了存量房贷利率迎来实质性进展,广州、上海、深圳也纷纷放出大招!


广州官宣:取消限购!


就在昨晚,一线城市首个!广州官宣全面退出住房限购政策。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总结如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开始。


以下为通知原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

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24年9月29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4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规定,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二、执行时点


政策调整自2024年9月30日0:00起施行,原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上海多管齐下!


昨晚上9:30,上海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落地。


1.外环外一年社保就可以买;

2.外地家庭可以买二套;

3.首套首付15%,二套25%;

4.增值税5改2年,满两年没有增值税

5.临港可以额外买一套, 临港二套首付20%;

6.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住宅。


9月29日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二、优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二)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三、调整住房税收政策


(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深圳部分区取消限购

全面取消限售!


深圳新政总结如下:


1、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大鹏等非核心区,全面取消限购

2、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二套为20%。

3、增值税5改2年。

4、全面取消限售。


具体政策如下:


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降至15%‍。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三、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五、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二)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三)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六、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结合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住宅用地存量情况,优化调整住宅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这次各大一线城市完全响应了前几天的大会精神,不同程度取消限购。


三大一线城市率先抢跑,表态和带头意义明确。


房贷利率也降到了历史最低位,诚意十足。


“政策底”全面显现,楼市大反攻彻底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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