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同治异:治疗目标不同
傅元谋
全国伤寒学专家,川派伤寒学术流派代表医家,川派伤寒第三代传人,四川省名中医,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主任中医师,历任基础部主任兼医史博物馆馆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致力于以《伤寒论》为代表的中医理论与临床研究60余年,专注中医辨证论治,深入研究六经辨证论治体系。临证精于六经辨证论治,尤长于平脉辨证,擅治呼吸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兼及妇儿疾患。
为什么会存在证同治异呢?
治疗的目的不一样,治法不一样。同样一个病机,在治疗它的时候至少有四个目的。
第一个目的:消除病机。
这个大家都愿意,患者也愿意,医生也愿意。有的时候也确实办得到。比如,“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确实办得到,可以把病机消除了。但不是所有的情况下,我们都做得到消除病机。
于是,就有治疗的第二个目的:改善病机。
这个病机整个我消除不掉,但是我让它不那么严重,变得轻一点儿、变得让患者能够承受一点儿,这就叫改善病机或者叫部分消除病机。比如说,过去叫“老慢支”,现在叫“慢性阻塞性肺病”,这病能根治吗?不能。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治疗把它的严重程度改善了,让患者能够基本上维持正常的生活,这就是改善病机。
第三个目的,有时候连改善都说不上,我们叫“控制病机”:不让它发展。
换句话说,让患者能够多活一些时日。这个话说起来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如此。比如说,对癌症的治疗就有两种观点嘛:一个就是把癌症杀了,就是消除病机嘛;另外一种就是把它控制住,不让它发展,用今天的话来说叫作“与癌症和平共处”。你在我体内我不惹你,你也不要来惹我,我们共同生活在一个机体内。
第四个目的,治疗的重点不在于针对病机,而是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这个病机是什么,即“以治为试”“以试为治”。
所以前面讲了,就是辨证与论治不可能截然划分,有时候在治疗的过程中,我用的一些方法,其目的不全在治病,还在进一步弄清楚它的病机是什么。
随着治疗目标的不同,当然治法就不一样。所以为啥子同一个证有不同的治法,第一个就是因为治疗的目标不同。
THE END
【本文选自《辨证论治十讲》,人民卫生出版社,作者:
傅元谋, 曾俊辉。人卫中医编辑整理。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扫描下图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本书详情。】
长按上方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进入购买
随手点个【在看】传播健康、分享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