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看了一本有意思的小书《车墩墩野事记》,作者从上海市区搬到郊外的车墩镇,开始了观鸟、观察昆虫和小动物的村里生活。
我去地图上看了下,车墩镇在松江区,和闵行区交界,离我以前住的莘庄不远,但我几乎连松江都没去过。
无聊、寻常甚至有些俗不可耐的上海乡村日常光景,在自然爱好者的笔下有些可爱。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的人到哪里生活都不会无聊。
相比城市关起门来谁都不认识谁的“出世”,乡野才是真的“入世”,人和人、人和动物都会产生更多交集。
虽然我在清迈住的公寓小区很现代化,却意外过得很乡野,天天跟咖喱在小区里看雨后的鼻涕虫、观察小鸟和蜥蜴、采野花野草、在树叶和石头上画画。
落大雨的时候,小区大厅门缝下面会出现密密麻麻的白蚁翅膀,仿佛是一场大型避难现场。
白蚁的翅膀特别脆弱,一碰就掉,估计是趁着有人开关门的时候集体冲进来,结果全夹断了,只剩下胖乎乎的身体在地上爬行。
咖喱收集了很多翅膀来观察,而且其他小盆友看到一地飞虫,跑的跑、叫的叫,避之不及,只有咖喱拍在地上看得津津有味。
果然是我的孩子啊!忍不住这样想。
我小时候的爱好也是捉毛毛虫,玩昆虫,特别是又大又胖的菜青虫,教室只要飞进来什么昆虫,所有女生哭喊成一片,然后就轮到我出场了。咖喱甚至跟我一样,喜欢吃油炸昆虫,上次在曼谷夜市瞬间吃掉一小袋炸竹虫。
养孩子之后,我的世界从抽象变为具像,曾经毫不关注的事物进入我生活当中。仔细回想一下,自从上学、懂得阅读文字开始,纯视觉和感受的输入渐渐少了,更多通过文字和数字去获取信息。
也许是大人长得太高了吗?很久都没有尝试蹲下来看些什么,直到被迫要蹲着跟咖喱说话,才发现蹲下来看出去的世界,跟站着看到的世界完全不同。
“捡东西的趣味在于,让观察从整体变成了局部,从印象变成了细节。在这个视角转换的过程中,一定会有新奇的发现。”《车墩墩野事记》里捡的东西更野,死掉的虫子尸体、鸟儿的蛋壳、动物的头骨。
我和咖喱也会一起捡东西。有时候是一根小鸟掉落的羽毛,有时是鸡蛋花和一种可食用的白色喇叭花,有时候是许多不知名的杂草。
有次晚上咖喱不小心在草丛里抓到一条壁虎,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手里只剩下一截小尾巴了。
我们把尾巴放在路灯上,观察它,居然还时不时跳动,原理是残留的特殊肌肉和神经被刺激后,会跳动吸引敌人注意。
“壁虎断尾求生”的故事,我是从书里听到的,但从未真实见过。咖喱跟我是反过来的,他先扯断了壁虎的尾巴,然后才懂得“自切”的道理。
我给两个小家伙讲了壁虎断尾自我保护的原理后,咖喱的玩伴Mon恍然大悟,“咖喱,原来你就是壁虎的天敌啊!”
喂,你们完全理解错了方向吧。
胖嘟嘟挺可爱的
偶尔我和咖喱也在泳池边看鸟,在此之前,除了鸽子和麻雀,我其他什么鸟儿也不认得。后来才发现,原来我以为的鸽子也并不是鸽子,而是珠颈斑鸠,只不过同为“鸠鸽科”。
后来在树上远远拍到一只发型很杀马特的鸟儿,问了喜欢观鸟的朋友后才知道是“红耳鹎”。据说是南方城市常见的三大菜鸟之一,但我以前从来都没注意到过。
我从小就很怕长喙的尖嘴动物,包括鸡鸭鹅还有各种鸟,倒是光溜溜的鼻涕虫更合我意。好在鸟儿一般都是远观,走近它就飞走了,相安无事,始终能保持一种安全距离。
清迈塔佩门口有一项运作成熟的旅游项目,就是和鸽子拍合影。我围观过几次,100泰铢/人,若两人同行还赠送合影,把客户心理摸得透透的。
鸽子摄影团队的成员中文很溜,阿姨拿过手机后,开始指导你摆姿势,另一位赶鸽人撒下大把玉米粒,让鸽子飞下来吃,再用根棍子猛一敲,制造出突然的声响,鸽子在惊吓中飞走,阿姨就趁机拍下你在成群飞舞鸽子中的照片。
“快,就现在,往前大步走!看我!伸手!”
拍完后,阿姨还会指导客人如何在连拍照片中选出满意的一张,然后保存,把业务完美收尾。
但我实在get不到这种合影的点,走在成群扑棱翅膀的鸽子里也太恐怖了,据我观察,大部分人在拍照的时候,下意识的动作是躲避,脸上却强行为出片而微笑着。不过,任何项目一旦冠以“商业旅拍”之名,总是受欢迎的,尤其那些来自爱拍照国家的游客。
手机拍出来的鸟儿放大后很模糊,以至于用“懂鸟”小程序识别也不一定成功。想起有一年流行用手机拍月亮,我跟着队友去云南测试新产品,半夜我们开车到漆黑的油菜花田旁,用50倍长焦拍月亮,小心翼翼地稳住手,任何微小颤动都会被放大50倍的效应。
当时我不解,现在仍然不解,月亮有什么好拍的?怎么拍都是同一个月亮。不如开发能捕捉远处动态鸟儿的摄影功能吧?
但智能手机就跟任何集中功能产品一样,面面俱到,不可能面面精通,有些场景只能留给相机。
我拍那些小鸟的主要目的是想知道名字,只有我和咖喱俩的时候,名字没什么重要的,小鸟就在我们眼前,有红红的脸颊、像抹了发蜡一样竖起来的头发、夹杂白色的长摆尾巴。
名字是用来分类和沟通时才需要的定义,一种共识,让鸟跟鸟儿有了区分。就像有一次咖喱问我,“为什么书上这个是mussel,贝壳不是shell吗?”
我只好跟他解释,“就好像你叫curry,你的好朋友叫mon,如果你们没有名字,那我只能都叫people了。嗨,人!嗨,人!这样就没办法区分了,扇贝也一样有各自的名字。”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餐厅里吃到了青口贝,咖喱才恍然大悟,不情不愿接受了它是mussel的设定。
我重新学习去认识每一种动物。各种样子的蜥蜴,蓝色头的、脖子长刺的、皮肤水溜光滑的,甚至涌起了带咖喱去科莫多岛玩的冲动。
在认识的编辑公众号随笔里,看到她写最近的观鸟爬山日常,大意是说现在出去旅行的模式发生了变化。很少在探店、看上消费了,而变成进山徒步、看花观鸟之类。
仔细想想,我也是一样,不再执着于密集打卡探店。一方面是因为有了孩子,旅行无法严丝合缝地做计划,随机性变大;另一方面是对这种东西渐渐兴趣索然了,人为的极致美丽,和大自然浑然天成的美丽,到底还是有差别。
到最后,还是要跟自然相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