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ESKD病因与肾移植
9.1.1:我们建议尽可能确定候选人的ESKD病因,以指导移植后的风险管理(1A)。
9.1.2:建议向候选人说明特定疾病的复发风险以及可能导致移植物丧失的风险(未评级)。
9.2 局灶性节段性肾小球硬化症(FSGS)
9.2.1:我们建议不将原发性FSGS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2.1.1:因复发性FSGS导致的移植物丧失表明后续移植复发风险较高,这一因素应在确定移植资格时被重点考虑(未评级)。
9.2.2:我们建议对患有临床表现符合遗传性FSGS的儿童和年轻人进行遗传学检测(例如筛查Podocin和Nephrin基因突变),以评估复发风险(2C)。
9.2.3:我们建议避免常规使用移植前的血浆置换或利妥昔单抗来降低复发性FSGS的风险(2D)。
9.3 膜性肾病(MN)
9.3.1:我们建议不将MN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3.1.1:我们建议不将因MN导致移植物丧失的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2D)。
9.3.2:我们建议在移植前检测PLA2R自身抗体,以评估MN患者的复发风险(2C)。
9.3.3:我们建议不常规使用利妥昔单抗或烷化剂来降低复发性MN的风险(2D)。
9.4 IgA肾病(IgAN)
9.4.1:我们建议不将IgAN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5 IgA血管炎
9.5.1:我们建议不将IgA血管炎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6 免疫复合物介导的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IC-MPGN)和C3肾小球病(C3G)
9.6.1 IC-MPGN
9.6.1.1:我们建议不将IC-MPGN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6.1.2:我们建议在移植前调查IC-MPGN的感染性、自身免疫性或副蛋白介导的病因,以指导治疗并评估复发风险(1C)。
9.6.1.3:我们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在移植前治疗IC-MPGN的病因(2C)。
9.6.2 C3G,包括致密沉积病(DDD)和C3肾小球肾炎(C3GN)
9.6.2.1:我们建议不将C3G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6.2.2:我们建议筛查C3G患者的补体旁路失调的遗传或获得性病因,以指导治疗并评估复发风险(2C)。
9.6.2.3:因复发性C3G导致移植物丧失表明后续移植复发风险较高,这一因素应在确定移植资格时被重点考虑(未评级)。
9.7 狼疮性肾炎(LN)
9.7.1:我们建议不将LN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7.2:我们建议在移植前确保狼疮处于临床静止状态,并使用最小剂量的免疫抑制剂(1D)。
9.7.3:我们建议在移植前评估继发性抗磷脂抗体,以指导围手术期管理(1C)。
9.8 抗磷脂综合征(APS)
9.8.1:我们建议不将APS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移植后血栓形成和围手术期抗凝治疗的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8.2:我们建议在移植前确保APS处于临床静止状态(2D)。
9.8.3:在患者进入移植候补名单时继续抗凝治疗(如阿司匹林、华法林)(未评级)。
9.9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相关性血管炎
9.9.1:我们建议不将ANCA相关性血管炎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9.2:我们建议在移植前确保ANCA相关性血管炎处于临床静止状态(2D)。
9.10 抗肾小球基底膜(anti-GBM)病
9.10.1:我们建议不将anti-GBM病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1B)。
9.10.2:我们建议检测候选人的anti-GBM抗体滴度,并仅在抗体不可检测时进行移植(1D)。
9.11 溶血尿毒综合征(HUS)
9.11.1:我们建议不将由志贺毒素产生的大肠杆菌(STEC-HUS)感染引起的HUS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1A)。
9.11.2:我们建议评估疑似非典型HUS(aHUS)患者的补体调节或其他遗传原因,以指导复发风险评估(1B)。
9.11.3:我们建议不将aHUS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复发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B)。
9.11.3.1:我们建议,对于因补体调节异常导致复发风险较高的患者,除非能够使用补体抑制剂或进行联合肝肾移植,否则不应进行肾移植(1B)。
9.12 系统性硬化症
9.12.1:我们建议在不存在严重肺、胃肠道或其他威胁生命的肾外疾病的情况下,不应将系统性硬化症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1C)。
9.13 浆细胞异常(PCDs)
(有关意义不明的单克隆免疫球蛋白病(MGUS)的建议,请参阅第17.6节血液疾病)
9.13.1 多发性骨髓瘤
9.13.1.1:我们建议,除非患者接受了潜在治愈性治疗方案并处于稳定缓解状态,否则应将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2D)。
9.13.2 单克隆免疫球蛋白沉积病(MIDD)
9.13.2.1:我们建议,除非轻链沉积病(LCDD)患者接受了潜在治愈性治疗方案并处于稳定缓解状态,否则应将其排除在肾移植之外(2D)。
9.13.2.2:我们建议,除非重链沉积病(HCDD)患者接受了潜在治愈性治疗方案并处于稳定缓解状态,否则应将其排除在肾移植之外(2D)。
9.13.2.3:我们建议,除非轻重链沉积病(LHCDD)患者接受了潜在治愈性治疗方案并处于稳定缓解状态,否则应将其排除在肾移植之外(2D)。
9.13.3 AL型淀粉样变性
9.13.3.1:我们建议,除非AL型淀粉样变性患者仅有最小的肾外疾病(如心脏淀粉样变性)、已接受潜在治愈性治疗方案并处于稳定缓解状态,否则应将其排除在肾移植之外(2D)。
9.14 AA型淀粉样变性
9.14.1:我们建议,在充分治疗导致AA型淀粉样变性的潜在病因且不存在严重肾外器官受累的情况下,不应将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1D)。
9.15 纤维性/免疫纤维样肾小球肾炎
9.15.1:我们建议,不应将纤维性或免疫纤维样肾小球肾炎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疾病复发的风险并与患者讨论(1D)。
9.16 高草酸尿(草酸病),原发性和继发性
9.16.1:我们建议,对于原发性高草酸尿1型患者,考虑联合或序贯性肝-肾移植(2C)。
9.16.2:我们建议进行遗传学检测以确定原发性高草酸尿的病因,从而指导治疗决策(2C)。
9.16.3:我们建议,对于可纠正的高草酸尿(如吡多醇反应性或继发性),不应将患者排除在单纯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疾病复发的风险并与患者讨论(2D)。
9.16.4:我们建议,在高草酸尿患者肾移植前采用降低全身草酸负荷的策略,包括强化透析、饮食调整以及视情况进行吡多醇治疗(1D)。
9.17 胱氨酸病
9.17.1:我们建议,在不存在严重肾外表现的情况下,不应将胱氨酸病患者排除在肾移植候选名单之外(1C)。
9.18 法布里病
9.18.1:我们建议,在不存在严重心脏或其他系统性肾外器官受累的情况下,不应将法布里病患者排除在肾移植候选名单之外(1C)。
9.19 镰状细胞病
9.19.1:我们建议,在不存在活动性或严重肾外镰状细胞病表现的情况下,不应将镰状细胞病患者排除在肾移植候选名单之外(1C)。
9.20 结节病
9.20.1:我们建议,在不存在严重肾外疾病的情况下,不应将肾脏结节病患者排除在肾移植候选名单之外(1C)。
9.21 阿尔波特综合征
9.21.1:我们建议,不应将阿尔波特综合征患者排除在肾移植候选名单之外(1C)。
17.6 未明确临床意义的单克隆丙种球蛋白病(MGUS)
17.6.1
我们建议不将MGUS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移植后发生淋巴增殖性疾病及其他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更高风险,并与患者讨论(2D)。
17.6.2
我们建议不将惰性多发性骨髓瘤(smouldering multiple myeloma)患者排除在肾移植之外;但应考虑其显著转变为多发性骨髓瘤的风险,并与患者讨论(2D)。
17.6.3
我们建议在肾移植前对MGUS患者进行详细评估,以排除其他类型的浆细胞疾病(1D)。
原文链接:
https://journals.lww.com/transplantjournal/fulltext/2020/04001/kdigo_clinical_practice_guideline_on_the.9.aspx